公交车行驶中,乘客打司机或抢夺方向盘,其他人一脚踢开乘客造成乘客死亡,踢乘客的人应该负什么责任?

柏拉图4799


如果要谈责任的话,当然是动手打司机或抢夺方向盘的乘客要负刑事责任,他的行为已经危及一车人的安全,并且还危及到路上其他车辆和不特定人员的安全,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人死罪灭,否则他肯定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量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最高处以死刑。

在网上搜索一下,发现抢夺公交车司机方向盘的有很多,原因无非就是错过了站要求中途下车,这些人把自己的私事看得比一车人的人身安全更重要,比如北京那个老年妇女,用一箱牛奶砸司机,造成公交车与小轿车相撞,这个老年妇女就是因涉嫌上述罪名而被刑事拘留。

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即如重庆的公交车事件,实际上并不需要采取怎么样激烈的手段,只要把人制服即可阻止悲剧的发生,或者在双方争吵的30分钟内,只要有人劝说一下,也许事态就不会演变成不可收拾的局面了。

现在无论怎么哀叹惋惜,都不能挽回一车人的生命,我想还是要吸取教训,“前车之鉴,后事之师”,避免再发生类似的事件,不要像杜牧所写的那样,“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那才是悲剧!

假如当时有其他乘客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上前劝阻,也许可能就避免这出悲剧了,但是人生没有假设,也无法重来,只是下一次,再碰到这种情况时,会不会还是有很多漠不关心的乘客呢?我不知道,真的不知……


打虎拍蝇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打司机或抢夺方向盘的情况时有发生,幸好车上有一些见义勇为的乘客及时的制止,才化险为夷,真是触目惊心!

1、2017年9月24日5点20左右,一辆从江西开往长沙的大巴车行驶到浏阳蕉溪岭隧道时,一名男乘客因吸毒后产生幻觉,突然扑向司机,抢过大巴车的方向盘,司机避让不及,一下撞上隧道的墙壁,随后,男子又拎起车上的备用安全锤,企图袭击售票员和乘客,关键时刻,几个男乘客挺身而出,救了一车人。

2、2018年4月20日,在湖南的京港澳高速公路上,一中男子要求司机停车,司机告诉他高速公路上是不能停车的,他立即抢夺司机的方向盘导致车辆左右摇晃得非常厉害,差点车毁人亡。随后,一乘客用脚踹他,使他差点飞出窗外。过了一段时间,司机将车停至临时休息区后报警。经民警调查,他的行为触犯危及他人罪,被带回警局处理。




3、2018年7月4日傍晚6点多,莆田252路上出现惊险一幕,一名男乘客因多投了两元,就怪司机乱收费,一阵谩骂后,还上前抢夺方向盘,导致公交车撞上道路中间的隔离护栏,导致车上多名乘客摔倒。


踢得好,踢得妙,踢得打司机或抢夺方向盘的人呱呱叫,这是见义勇为的行为,不需负责任!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是广大市民的主要方式之一,车内安全需要大家共同维护。

1、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出手制止打司机或抢夺方向盘的人继续做出危害乘客安全的行为,是英雄所为,是见义勇为的行为,是在危害发生时采取的正当防卫行为。虽然踢死了打司机抢方向盘的人,但却保护了车上其他乘客的安全 ,因此不必承担法律责任!

2、劫持航空器、船舰、火车、机动车或者驾驶车、船等机动交通工具,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警察可以开枪击毙罪犯。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无论因为何种原因打司机或抢夺方向盘的行为都是危及他人生命安全的行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因为这种行为危害性极大,如果不能及时制止就会造成车毁人亡的惨剧,我们不是警察,没有枪,也没有权利打死罪犯,但是在为了保护一车人的情况下踢了罪犯一跤致其死亡,是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



社会需要公正需要正能量需要正义,所以希望立法部门在设立相关法律法规的时候给正义者多一些权利少一些责任!千万别寒了见义勇为者的心。希望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天使宝贝乐乐


我儿子五年级,前几天晚上8点,天有些蒙蒙黑了,温度也只有零上5度左右,一位五十多岁的男人喝醉了,头磕破了,血流了一脸,摇摇晃晃站路边,我儿子站路边帮他拦出租车,因为高峰期,半小时只拦到两辆出租车,司法一看情况,找个理由,不拉,就走了,我儿子没办法,只好求助最近的警务站,警务站工作人员表示酒鬼没法管,我儿子一看自己实在无力解决,只好走了,回家告诉我情况,我说以后遇到这样的事情,打电话告诉我,我和你一起解决。我儿子问:为什么这么多人,都这么冷漠?我说:你不是很热心帮助别人吗?点点滴滴从自我做起,这个社会就温暖了!


兆云兆毓


我还真经历过,那年是我在部队休假回家,公交车上一个酒鬼抢方向盘,我是给丫直接拽过来一嘴巴子一脚(肋骨骨折4根),然后司机停车报警,警察来了以后我们一起去的派出所,(另外一个警察送那个人去的医院)我是啥事没有,证件给警察一看,警察就乐了,还说这货活该,点背。我正要有那个人家里来人了,是他儿子,说让我赔钱,警察直接说了,钱不用赔了,等你爸检查完看看没事就拘留了。

公交公司后来奖励我1万块钱。


耗子拿着刀满街找大猫


这一脚踢开的行为性质如何?

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亦或过失致人死亡。在正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殴打司机、抢夺方向盘,是十分恶劣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勇敢地站出来制止该乘客,本身是属于见义勇为。但是这一脚把抢夺方向盘人踢死了,个人认为应该属于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

没有超过必要“度”!应属于正当防卫中的特别防卫,又称为“特殊正当防卫”、是指公民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必要的限度的限制,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由最近发生的乘客抢夺方向盘事件致使车毁人亡事件可以看出,公交车道路行驶中,乘客打司机或抢夺方向盘,已经严重危害人身安全,以及公共安全,这个时候行使正当防卫,没有必要限度,应不负刑事责任。

责任承担

首先,刑事责任上,他的行为应属于正当防卫,但是鉴于其初衷是为了制止不法行为,属于是情节较轻,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应不负刑事责任,

但是在民事责任承担上,因为其行为侵犯了死者的生命权,需要因此承担侵权责任赔偿责任。

很多时候,发生此类案件居然没有人上前劝阻,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大旗以求自保帮助他人就是救赎自己。


刘辉律师


这种情况有类似的,前几天报道了一起,两个小贼骑摩托抢劫,后面被一个开面包车的小伙看见就去追,造成骑摩托的两个小贼慌不择路撞上路墩子,两人当场死亡。后面这个开车的小伙子被两个小贼的家属告到法院,要求赔偿80万,后面一审,和二审都驳回了。最后不仅没判刑,还颁发了一个见义勇为的奖!还给了五万元的奖金!好像是在杭州还是广东。就前几天的事情。

这个就可以作为题主的参考了,抢夺公交车方向盘,这叫做,危害公共安全罪。你上去处置,造成人员死亡的,不仅不会判,可能还会奖励。因为你属于见义勇为,在见义勇为期间,造成的伤害不属于主观故意,故肯定不会有事。放心!


大洋芋与小咪渣


能够在危急时刻“仗义出脚”,拯救一车乘客的生命,这位乘客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不但没有责任而且应该受到表彰。

最近发生在重庆万州的公交车坠江事件,最终调查原因也是因为48岁的女乘客和司机发生争执进而互殴引发的。可惜从两者发生口角到矛盾升级,期间并没有乘客上前劝阻或者制止女乘客,当惨剧发生的那一刻,乘客们口中的惊呼令人心痛。如果当时有一位乘客能够仗义出手,及时制止女乘客骚扰殴打司机的行为,或许这样的惨剧就可以避免。

之前也有过类似的事件,不过幸亏有其他乘客见义勇为,才没有酿成大祸。

可见,乘客关键时刻的出手相助,不仅是帮了司机而且也保护了自己和其他乘客的生命安全。

面对那种没有底线无视规则的乘客,批评教育并不管用,最直接的用实际行动制止其不法行为才是王道。

从法律上讲,殴打司机抢夺方向盘,已经严重威胁到了其他乘客的生命安全,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其他乘客见义勇为采取武力制止的举动是在正当防卫,无需担责。

从情理上讲,出手制止正在实施暴力行为的乘客也是在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该出手时就出手,没毛病!


夜雨如书


这是救了一车人的命,那个抢夺司机方向盘的人只能说你的素质太差,你的命也太差了,想害全车人,结果被见义勇为的乘客给终结了,这责任完全是抢夺方向盘那个乘客的。

之前看过一个视频,一个人因为自己睡觉坐过站了,等到醒了的时候,就让司机在半路上停车,自己要下车,司机当然不能停车,这关系到全车人的安全。可是这个人就不依不饶,非要下车,司机不理他,结果他就抢司机的方向盘,想逼迫司机停下来,还好司机紧急刹车了。这时候后边的一个乘客,一脚就把这个抢方向盘的人踹倒了。理由很简单,如果这个乘客刚好让司机把方向盘打到了路中央,就跟对面的车辆相撞了,这样一车人就真的遭殃了。所以最后这个人就被大家打了一顿,扭送到派出所了。


任何在司机驾驶过程中,对司机造成威胁的动作都是非法的。因为司机并不是一个人,他是一车人的安全保障。因此档案有人对司机作出逾越安全的行为,那就是在挑战所有人的底线,这时候冲出来一个人,将他制止,或许会导致这个人丧生,但是这个见义勇为的乘客绝对没有任何责任。


我想全车人都可以为这个见义勇为的人作证,就算写联名书他们都愿意,而相对而言,那个抢夺司机方向盘的人,我想没有人愿意为他出头的。他也不配。


老王侦查记


这个男人是英雄。不应判刑。我记得有一次去一个旅游景点,坐景点的中巴车下山,山势陡峭,雾气腾腾,非常险要,一个神经病游客坐在引擎盖上与司机聊天。我生气的讲:请司机师傅为一车人的安全负责,不要聊天,请喜欢聊天的游客师傅下车再聊。司机和我说:我开熟了不怕。我说我怕,你是司机,开车时注意安全、请认真对待,不要聊天。后面没有聊,好多人觉得我多事,但那盘旋山路上,如果司机分心聊天,出事了就只能死,不可能活。一车人哪。遇到事情,不能怕麻烦不管,如果重庆的司机与乘客吵架打闹时能有人制止,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doudouily


重庆公交车坠江事故录像公布,具体原因查清楚了,就是一名女乘客因为自己错过站与司机争吵进而互殴导致事件发生。可以说15人的生命就因为一点小事而失去了,确实让人很痛心。这个事故也说明了保护公共交通工具驾驶员的重要性。现在部分人情绪容易激动,明明是自己有问题,明明公交车有明确规定不到站不能停车,反而有些人故意不顾整车人的生命安全去袭扰司机。

所以说,在公交车行驶过程中,如果乘客打司机抢夺方向盘,那么这就是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事件,其他乘客有权利实施正当防卫,有权利采取措施阻止这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如果其他乘客踢开抢夺司机方向盘的乘客,导致其死亡的,应该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不论从什么方向看,乘客踢开抢夺方向盘者都是对公共安全的防卫,属于见义勇为。

建议今后对无视公共安全,殴打司机、抢夺方向盘等危险行为进行严惩。有此类行为的人应该给予判刑,绝对应该承担刑事责任。更为重要的是,对于类似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绝对不能简单的批评教育或者道歉了事。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从严从重处罚每一个违反者,从而在社会上形成高压氛围已经成为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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