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要权的划分——从地底到太空

所要权的划分——从地底到太空


在界定一系列应受法律保护的预期并因而减少人们的行动对彼此意图的干扰的方面, 迄今为止, 人类只发现了一种方法, 亦即通过确定(更确切地说, 就是经由把规则适用于具体事实的方式而使人们能够识别出)只有特定的个人可获准处置而任何其他人都不得干涉的一系列物品的方法而为每个个人界分出所允许的行动范围。只有当平等适用于所有人的规则有可能确定每个人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而可以支配的特定物品的时候, 这些规则才能够确定每个人不受其他人干涉的行动范围。换言之, 这里所需要的乃是那些在每时每刻都能够对每个人确受保障的领域之边界加以确定并因此能够对“你的”和“我的”做出界分的规则。

人们关于“有好篱笆就有好邻居”的认识, 亦即只有在明确划定人们各自的自由行动领域之边界的基础上人们才能够在互不冲突的情况下运用自己的知识去追求自己的目标的那种认识, 实乃是所有已知文明赖以发展的基础(也是赖以维持)。财产权, 就该术语的广义而言, 不仅包括物质的东西, 而且也(一如约翰·洛克所界定的那样)包括每个个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这一意义上的财产权, 乃是人类在面对如何于实现个人自由的同时又不致互相冲突这个问题的方面, 迄今为止发现的惟一一种解决方法。法律、自由和财产权, 乃是一种密不可分的三位一体。这是因为任何普遍行为规则意义上的法律, 都是通过制定那些使每个人都能够确知他的自由活动的范围的规则来确定自由领域的边界的。

——哈耶克《法律、立法与自由》


我们的物质文明建立在物质之上的,土地上面有田地的产出、土地下面还有矿石、煤炭、石油等等,没有这些,就没有钢筋水泥的大厦、没有建立电力家用电器的福利、什么互联网、火车运输等等都建立不起来。

所有权是文明的基础。

农业时代,最主要的是土地的归属问题,粮食最主要的产出就是土地(田是一种我们创造出来专门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以前是没有田的只有土地,即使到了美国西进运动,也是只有土地没有田)。

土地的归属,就会产生很多种不同形式的。

在那个时代,一个自由民,就是拥有自己的土地,土地不是你的,才有了奴隶、雇农、农奴等等形式。


所要权的划分

陆地上有了疆域国土,有了私有,公共,还有自然保护区或者生态公园,向地下延伸,你就算把地心的资源弄过来,好像现在也没有人说你什么。

向上有了领空,还有卫星的公共空域,至于其他空域,大家还没有冲出地球,至于这些怎么瓜分,大家也还没有商量好,不过,作为地球人,我们再用我们地球人这套所有权的思维去扩展其他的空域是不是太无趣了。

看不见的还有无线电的频域的划分。

除了陆地,还有海洋,国际公海,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等等大家都签了条约。

还有一些其他的土地,不是田,公共用地。

我们中国古代有个叫做周厉王,田地上的物产捞不到更多了,就想捞山林川泽的物产,补贴自己作为天子的花销。

周厉王的统治处在西周末期,实行的是井田制,种田需要纳税,但是平民纳的税都到诸侯那里去了,周厉王统治的人口已经很少,没钱就没法生存。加上那时候有一个强大的异族——犬戎,经常来打,打仗要钱,王室没钱,诸侯又不听话来勤王,日子很难过。这时,就有人建议周厉王把山川林泽的专利权收回来,或者让占用这些资源的诸侯定期向王室缴税。因为根据记载,山川林泽是国家的公共资源,但是诸侯把它占为己有。这时,诸侯又不答应了。周厉王就火大,决心要打破这些传统,索性规定,任何?都不许批评,谁敢废话就收拾谁!这留下了?句成语“防民之口甚于防川”。但是历史通常是由贵族书写的,所以,周厉王其实并没有那么暴力,因为王室实在是太穷了,不挣钱国家就要被犬戎灭掉,他就是想控制财富,坐稳江山。

除了田地,山林川泽之利,还有矿产之利。

美国西部大迁徙,那些土地本是印第安人的(可以说印第安人),土地所有权的观念都不一样。

《历史探秘第四季:美国人抢了印第安人的土地?》:

围绕“美国人和印第安人的历史”我们已经讲了两季,我发现吃瓜群众最为纠结的依然是关于“土地”的问题。

究其原因,我个人认为是因为中华民族是个有着几千年悠久历史的定居民族,土地是最最基本的生存资源,土地之重要就如同现在房子对于中国人之重要一样,是耕种生息、代代延续之根本,不可或缺。但是土地之于印第安这样的原始狩猎游牧民族,却大不相同。

北美大陆在欧洲人登录前,从北到南、从东到西散落着形态各异、且数量众多的印第安部落,这些部落在十五世纪前是一种多样化的呈现,他们发展状况不同,生存方式也有差异,很难一概而论。而吃瓜群众也不可能如学者专家那样研究的那么细致,他们往往粗枝大叶,喜欢一概而论之“印第安人和印第安部落”,喜欢想当然的认为他们应该跟我们历史悠久的国家一样,有着这样那样的“国家”,甚至会有人认为他们就是一个国家。但其实:并没有!

他们没有形成如中南美洲的阿兹特克王朝和印加帝国这样璀璨的文明和国家形态,在他们的观念里,土地是神圣的,是共有财产,部落酋长可以将土地分给你一户来种植,但是没有所有权,大多数土地对大家都是一样的。如索克部落酋长黑鹰所说:“大地把土地留给他的子民,让他们能耕种必要的食物来养活自己,只要他们拥有并耕种这片土地,他们就拥有所有权”。显然,这种“所有权概念”和十五世纪欧洲人早已存在的并且沿用至今的排他性的“所有权”概念大相径庭,这种更类似于“临时使用权”的土地概念就为之后印第安人和欧洲白人的冲突埋下了祸根。

美国历史上,有个非常有名的部落酋长西雅图(美国城市西雅图即以他的名字命名)也阐述过类似的观念。1852 年,美国的西进运动正如火如荼, 美国政府试图与西雅图领导的部落协商,向他们购买一些土地,以供从美国东部移居西北部的白人居住和开发。西雅图当时写了一封信作为回答,在信中他写道:“大地不为人所有,人却是属于大地的;大地对神是宝贵的,伤害大地是对那创造大地的神的轻蔑 ; 这土地上的每一个角落对我的人民都是神圣的。每一根闪亮的松针、每一道沙石的海岸、每一片林中的雾、每一块草地、每一只唱着歌飞行的虫子——这一切在我的人民的记忆与体验中都是神圣的。如果我们把土地卖给你们,你们必须把它作为一个神圣的地方,让人们能到那里去尝一下因草地的花香而变得甜蜜的风 ; 你们应该像对待一个兄弟一样,善待这些河流 ; 为了爱这块土地的所有的后代,保护好这块土地吧。”

公共用地还有就是有名的就是英国的圈地运动,这个圈地就是公共用地,原来是可以放牧或者干点别的什么。

《世界是部金融史》:

被圈的土地,就是公地。而且,在向工业化演进的历程中,英国圈地运动始终没有停止。

不过,这里还是要说,失地农奴与工业革命需要的无产阶级并非同一群人,因为工业革命至少还要一个世纪才能发生,而圈地运动的高潮是在16—17世纪。

那么,失去土地的农奴到底去哪里了?

答:没有失地的农奴,即使到18世纪末期,英国小农人数也还处于增加的趋势。

耕地改为牧场了吗?

答:公用土地,只能放牧、烧炭、打草,本来就不是耕地。

全国皆养羊就能变成强国,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一个崛起的世界级大国,就算全国皆牧场、农奴皆流民,也不可能造就强势产业。

任何时代,土地都是主要的社会财富,但是,社会财富的真正增加,归根结底还是要靠物质产出,也就是说,利用土地的方式必须有所改变。土地还是那片土地,只有采用不同的生产方式才能带来辉煌。

真正支撑英国崛起的,是牧业背后工场手工业的兴起,这是一种崭新的生产方式,是一种可以解放农业劳动力的生产方式。

既然是解放,当然会让农业劳动者脱离土地。只有脱离繁重的体力劳动,才有可能继续人类下一步的辉煌。

英国正是靠着这种血腥的资本积累方式才积蓄了力量,国内纺织产业一跃成为欧洲翘楚,号称“衣被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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