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黄河高速中途甩客,态度恶劣!相关部门这么解释的!

市民:2018年10月7号,家人一未成年孩子乘坐上午8:30分东营汽车总站到烟台汽车总站的黄河高速车牌号为鲁E****,该车在刚到达烟台开发区就将所有乘客包括家人孩子赶下车,导致小孩自己在开发区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又因为坐车4个多小时手机没电而失联将近2个小时,针对此事黄河高速敷衍回复并不处理后续问题,现要求黄河高速退换当天车票、报销当天从开发区打车回家的费用并且进行精神赔偿,望市交通局针对这种违规车辆严肃处理,感谢!

东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回复:黄河高速公司接到投诉后非常重视,经落实10月7日8:30乘客从东营汽车总站购买到烟台市汽车总站的车票,司机将车上的乘客全部放在了烟台市汽车西站。接到投诉后,质检科人员与乘客电话联系,代表黄高速客运公司向乘客表达了歉意,通报了公司对驾驶员的停班处理决定。并承诺支付乘客从烟台汽车西站到烟台汽车总站打出租车的费用45元。第一次电话联系郭女士表示同意黄高速处理决定,因需要郭女士带着当日乘车车票跟出租车票到东营总站来报出租费用,郭女士表示,近期内不会来东营,要求我们采用别的方式支付出租车费用。第二次与郭女士通话,让她把车票送到烟台汽车总站我公司从烟台返回的班车上找驾驶员报费用,郭女士说是没法到总站去,并且郭女士改口要求我们承担烟台汽车西站到莱山她家中的出租车票费用78元,因要求超出质检人员职权范围没有立即答应郭女士要求,第三次电话联系郭女士告诉她同意给她报78元烟台汽车西站到莱山她家中的出租车票费,郭女士又改口要100元。多次协商郭女士总是在不停的增加额外费用,黄河高速对郭女士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无法达到其满意,也希望郭女士实事求是,多加理解,黄河高速也为不能满足郭女士的额外要求表示歉意。 2018年10月26日上午电话沟通郭女士,同意给郭女士100元赔偿,用微信转账的方式转给郭女士,郭女士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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