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11月3日兰州南站的重点交通事故来说,你觉得高速收费站有责任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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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责任主体

以上为客观原因综述,其实在高速上跑车,尤其是重型大车,驾驶员的因素也至关重要。在长下坡路段,驾驶员主动注意减档控速,这是最基本的要求。目前冬季,兰州片区温度接近0°,易结冰,限制制动毂淋水也是管理层面的需要。不像云南这边的公路,大多数可常年淋水,以保证下坡中刹车的有效性。

此外,一般情况下,高速公路上,交通工程层面设施健全的话,会设置减速带、减速丘,波形护栏,临时停车带,应急避险车道等保护措施。司机正常行驶,一旦出现意外,完全可以借助以上措施,将事故避免,或尽可能降低损失。

根据肇事车辆驾驶员自己陈述,为刹车失灵。不知道是不是疲劳驾驶?还是对路况不熟悉?竟然在收费站50米处与排队缴费车辆碰撞!高速上,按照规范要求,都有收费站预报信息的,这些信息足以告知驾驶员有关信息,经判断,作出减速安全行为。

倘若没有任何预防措施,直到临近收费站才开始减速,此事故驾驶员当负主要责任。若其车为某公司所有,责任主体应由其公司兜底。

倘若司机在看到预报信息后,采取了刹车行为,发现刹车失灵,情形也要一分为二。

一是,明知刹车失灵,仍不利用交安措施避险,甚至任由其发展蔓延(有意或无意识同理),直至收费站处肇事,则肇事车辆罪责难逃。应承担主要责任。但是刹车失灵,除了长下坡客观因素外,大车监测站、甚至年度的车检,都应当一定程度上追责。若有渎职行为,当严惩。

一是,刹车失灵发现后,想利用交安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却苦于没有安全保证措施,尤其是紧急避险车道,那么这段高速在交安设计上必然存在重大缺陷,即便不考虑长下坡设计问题。此类情形,设计方、建设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此外,我还想提一点,那就是收费站管理上的责任。当收费排队车辆过于蔓延,有的甚至影响主路交通,则势必执行应急管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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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3日19时21分,兰海高速兰州南收费站发生交通事故。截至目前已导致15人死亡,45人受伤。面对惨不忍睹画面,让人不仅惊讶万分,这是怎么了?刚刚过去的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特大事故,已经让我们够沉重了。由于我本人自小生活就在甘肃,对兰州较为熟悉,所以昨晚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我就非常关注,跟踪相关报道。



首先,第一时间我在想,做为当地管理部门对此危险路段是如何管理的?我专门查询相关资料,果然找到了一篇关于此路段安全隐患比较详细的报道。

《兰州日报》曾于2013年11月11日就有过报道——甘肃:兰临高速形成17公里“危险地带”。大致内容如下:据统计,自2004年12月底开通至2013年6月,兰临高速新七道梁长下坡路段共有240辆车辆失控,造成42人死亡,55人受伤。其中失控车辆冲入兰州市区引发事故18起,造成31人死亡,36人受伤。仅仅2012年,长下坡路段共发生55起失控事故,造成9人死亡。由于兰临高速新七道梁隧道北口往兰州方向17公里为连续下坡、多弯道路段,重型货车极易因刹车失灵而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该路段一直是管控重中之重,是公安部和省级重点治理危险路段。为此,在2005年8月就专门派警力长期驻守,对重型大型货车、客运车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行逐车登记检查、发放警示卡,进行路况提示。甚至公安部专家组也多次对七道梁长下坡路段隐患治理调研指导。此外,每逢节假日、特殊天气也可以看到该路段始终出现在提示信息中……可以看到2004年底开通后,相关管理部门对此路段的管理不可谓不重视。


其次,再来看出事路段及收费站的安全防护是否到位。虽很久以前跑过,但还是找到了详细资料。G75兰海高速该路段:新七道梁隧道内(16KM至21KM),限速60KM/h,入口和隧道内设置多块电子显示屏,全天候显示“大车靠右,出洞检查”字样,提示大货车出隧道后靠右驶入服务车道,接受执勤民警的检查和路况提示(七道梁隧道口设有检查站);新七道梁隧道至兰州南收费站(21KM至4KM)共计17公里,隧道出来就开始连续下坡,落差达550米,末段就是兰州南收费口。此路段区间测速(小车限速100km),有五处避险车道(均设有太阳能照明灯和电视监控,直接连接监控中心)。此外,全路段共有各类提示警示牌38块(甚至有“三挡安全,四挡危险,五档丧命”提醒),红蓝爆闪灯提示牌12块,仿真警察2个;在收费站2公里内每隔5米就设置一个减速带,兰州南收费站还专门设有两个ETC通道和10余米宽的应急通道。可以看到此路段对安全隐患的防护,已经武装到了牙齿。

第三,我们再来看看这次特大事故的初步调查结果。据报道,兰州市公安部门初查显示,辽宁籍李丰驾驶辽AK4481号重型半挂载重牵引车,沿兰海高速公路由南向北行驶,由于李某是第一次在该路段行驶,不了解路况,频繁采取制动,导致车辆制动失效。车辆失控后速度加快后,李丰也没有找沿途避险车道,最终经17公里长下坡路段行驶至距兰州南收费站50米处与31辆车连续相撞,导致此次特大事故发生。



至此,我想大家已经跟我一样,基本搞清楚了此次特大事故的脉络了。不难想象,辽AK4481大货车在潜伏着巨大安全隐患的路段上,因操作失误导致刹车失灵,一路狂奔中的李某惊慌失措,但却未及时采取正确避让补救措失。既没有在发现车况出问题后选择报警寻求帮助,也没选择路边避险车道紧急避险,到收费站后也没选择基本无车的Etc车道和10多米宽的应急车道,而是选择了前面排队等候交费的小车,这无疑给这些无处可躲的人们带来“灭顶之灾”,可怜的15个人一下子被“意外横货”剥夺了宝贵的生命……这简直是草菅人命,肇事司机负有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



事故教训是惨痛深刻的,斯人已去,亡羊补牢未为晚矣。在这里,我们不禁要问的几个问题:

1.出事大货车车况如何?是否严重超载?相关管理部门如何对此进一步加强管理?

2.肇事司机李某驾龄如何?出事前身体心理状况如何?出隧道有否接受相关检查和提醒?他本人在行车过程中是如何面对如此多的提示和提醒的?

3.兰州南收费站当时为何会有如此多的车辆等候缴费?该收费站的位置如何设置更合理?

在这我要说的是:该收费站之前设在坡底的市区,曾多次被大车冲撞后才调整到现在位置。假如该收费站没有调整过,就意味着这次事故直接发生在市区,估计造成的损失更大。

往往潜在危险行为叠加会有巨大危险产生,类似“灰犀牛”。平时不被重视时,往往产生巨大伤害,令人惋惜。总之,防患于未然,要全面汲取事故教训,强化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演练,严格监控车辆超载,对相关路段改造,消除事故隐患,还逝去生命一个公道和安慰。谁漠视宝贵的生命,缺乏对生命的敬畏,最后受到伤害的一定是自己——


附:

1.留言区的两条可以实施的建议,供参考:设立刹车冷却池;设置车辆强制检修停车区;

2.老司机的驾驶技巧(个人没有开货车的经验,不知道对不对,也拿出来讨论吧)

长下坡——经验丰富驾驶员的操作:

挂低挡(严禁高于低四档区) ——打开排气刹(排气刹高于低四档位会大大降低减速性能) ——打开刹车水阀 给轮毂降温。要缓下坡;严禁点刹控制速度,防止气因踩刹车跟不上;防止轮毂因连续踩刹车过热造成刹车失灵;感觉发动机转速过高时,一脚刹车闷到发动机不熄火为止;反复操作直至到平坦路面。


EIMICHS天堂鸟



陳雲強


完全是司机全责,作为一个兰州人我经常从那条路走,一路上各种警示牌,减速带,还有自救车道及车辆检查车道,司机压根就没注意看,司机说自己是第一次跑这条路,第一次跑难道不应该多注意路况和警示标志吗,只能说司机属于玩忽职守,不要老把责任推到路上和收费站, 314 317那么难走的路,照样好多半挂车安全通过,这条路一天下来的半挂车多了去了,基本都是安全通过的,所以不要找别的原因来掩饰司机应承担的责任


TM走之


兰州南出口的确存在很大很大的问题 收费站口子很多 但是开的就两三个 而且快到收费站的那一截 路特别窄 所以我觉得责任不能怪大车司机 为什么就开两三个出口 为什么如此长的下大坡距离 出了事就把所有的责任全部怪到大车司机身上 这是一贯的做法 扪心自问


立正哈腰叫_石总40723132


看图吧,13年就提出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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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收费站确实也有一定的关系,既然收费站都好几个收费的出口,干嘛都不开始运行了?因为那是下坡路,让那么多的车拥赌的呢?那不危险还怪了,首先呢!你要分开轿车与大车的通行道区分开,首先你要考虑到康明斯大卡车,因长时间的刹车,刹车肯定会造成刹车失灵,我建议服务区应该都开放,不要距离太远,这样便于康明斯大卡车刹车喷水冷却,最好的办法是把收费站取消,收费站建立在坡上本来就是一个很不明智的选择,司机的责任是最大的,不仔细检查自己的车辆,不检查机械设备,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玩忽职守,是那么多无辜的冤魂,死的多么不值。


遗落在凡间的天使


我认为有责任。

1,既然有那么大的紧急车道,为何车道内没有水坑或者砂石坑,难道让失控车辆冲过收费站直达市区吗?

2,出口排队严重,为何不组织人力加快出口收费业务办理效率?

3,长下坡路段至高速结束,为何不先设置减速车道规避风险,而是忽然就出现一座收费站?

4,作为省会城市主要出入口的收费站,规模太小,与其体量不符,应该重新设计重建。


宋双进1


17公里长下坡这才是根源,而且收费站出去到市区也是下坡,收费站没了,那冲到市区死一大片那怎么办?总之都是要死人,治标不治本!


小皿


有责任,为什么那么多收费的只开一个口收费,致使那么多辆车滞留在收费站等待出站,这是事故多发路段,这样速度慢肯定就存在安全隐患了!!!!!!这么多血的教训还不吸取经验!!!!!!!!!!!!我觉的公路收费站应付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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