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地農民注意了!你們可以獲得土地了!不過不保證人人都分到地!

眾所周知,我國農村實施的是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即以戶為單位進行耕地的承包。按照“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基本原則,土地的承包關係不隨每戶人口的增多或減少而發生變化,顯然,這會導致土地與人口之間的矛盾逐漸加劇。

一直以來,農村的土地資源都是非常緊缺的,不少農民一直都處於“無地”的狀態。而國家考慮到要穩定農村的土地承包關係,從農業發展的長遠角度出發,便提出了將第二輪土地承包關係再延長30年的政策。如此一來,無地農民重新分地的願望被打破,土地與人口之間的矛盾進一步激化。

無地農民注意了!你們可以獲得土地了!不過不保證人人都分到地!

難道,無地農民就真的沒有辦法重新獲得承包地了嗎?土地改革過程中產生的一系列土地福利就真的與無地農民沒關係了嗎?請您接著往下看。

無地農民迫切的想獲得土地,甚至希望國家對農村土地能夠進行再一次的調整。可是,考慮到土地調整對確權、三權分置等等政策的影響,國家明確提出,農村土地不以人口而變動。換言之,人口的增加與減少,並不與土地發生關係。而且,為了維持土地權益長久穩定不變,國家將二輪土地承包期延長到了2057年。

無地農民注意了!你們可以獲得土地了!不過不保證人人都分到地!

那麼,這是不是就是說,農村的承包地在這期間就不可能出現小範圍的調整了呢?大家都知道,不少人外出打工之後,將土地閒置造成了資源的浪費;還有一些人在嚴重破壞土地,同樣也發揮不出土地應有的價值。所以,在一些地區,承包地在集體內部是可以調整的,只要有農村集體組織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員同意對土地進行調整,那麼,便可以在如下2種情況下調整土地,而藉此機會,無地農民也能夠有望分得土地。

第1種:其他集體組織成員選擇退出承包地

試點地區,不想種地的農民可以選擇有償退出承包地,而這部分退出的土地,無地農民可以申請承包。不過,有一點需要提醒大家,一般來說,其他農戶退出的這部分承包地會首先由集體回收,然後集體再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分配,而在這個過程當中,就需要看集體內部是什麼樣的分配規則了。

無地農民注意了!你們可以獲得土地了!不過不保證人人都分到地!

第2種:閒置或破壞土地資源,集體有權收回

對於承包戶惡意破壞土地資源的行為,集體是有權制止並收回承包地的。而且,在集體將這些承包地收回之後,經過農村集體組織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員同意,便可以將土地承包給其他村民。所以,無地農民也可以通過這種方式來獲得調整的土地。

綜上所述,在土地三十年不變的政策之下,無地農民想要獲得土地是比較困難的。不過,通過上述的這2種方法倒是也可以解決沒地的難題。

最後,無地農民注意了!你們可以獲得土地了!不過不保證人人都分到地!對此,你是怎麼看待的呢?歡迎在評論區發表你的見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