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委原常委、市政法委原書記吳沙被開除黨籍

據廣東省紀委消息:日前,經廣東省委同意,廣東省紀委對廣州市委原常委、市政法委原書記吳沙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吳沙在任職期間,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嚴重違反組織紀律,不向組織報告個人去向;嚴重違反廉潔紀律,收受或縱容配偶、子女收受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務的宴請和娛樂安排;嚴重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進行權色、錢色交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偽造和使用虛假身份證件,進行賭博。其行為已經構成嚴重違紀,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等問題涉嫌犯罪。

吳沙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吳沙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廣東省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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