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對外擔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風險提示: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總額已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100%(均系公司對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間的擔保),請投資者充分關注擔保風險。

一、擔保情況概述

(一)本次擔保基本情況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泛海東風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風公司”)負責北京泛海國際居住區項目的開發建設。現東風公司擬向北京國際信託有限公司申請不超過25億元的信託貸款,公司須為上述融資提供擔保。本次融資的主要內容如下:

1. 融資主體:北京泛海東風置業有限公司;

2. 融資金額:不超過25億元;

3. 融資用途:用於歸還股東及關聯方(本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對泛海國際居住區二期1號地項目的前期投入(即借款);

4. 融資期限:不超過18個月;

5. 風險保障措施:公司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東風公司將就此向本公司提供反擔保;公司以其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提供質押擔保(該質押股權對應的淨資產將不低於10億元,截至目前約為9億股股權);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泛海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以其持有位於杭州市江乾區五星路 185 號泛海國際中心(民生金融中心)6幢1單元及2單元共計26套房產提供抵押擔保。

(二)董事會的表決情況

公司於2018年1月8日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十四次臨時會議,於2018年1月24日召開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2018年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間提供擔保額度的議案》,同意2018年公司為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間提供擔保額度約921.52億元,並授權公司董事長在上述額度範圍內審批公司為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間提供擔保的具體事宜(包含《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規定的需要提交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批的全部擔保情形)。上述信息詳見2018年1月9日、2018年1月25日披露於《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的相關公告。

年初,公司為東風公司提供擔保額度180億元,截至目前上述額度已使用57億元,具體信息詳見公司2018年6月20日、2018年7月13日、2018年10月24日披露於《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的相關公告。

東風公司擔保額度使用情況如下:

本次新增擔保事項在上述擔保額度範圍內。公司董事長按照上述授權審批了本次新增擔保事項。本次新增擔保事項無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

另外,本次融資涉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間的擔保,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2號—交易和關聯交易》的規定,浙江泛海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已履行完其內部審議程序,本公司無需履行相應審議程序。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一)公司名稱:北京泛海東風置業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03年8月28日

(三)註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姚家園路105號2號樓10層1101-1103

(四)註冊資本:599,860萬元

(五)法定代表人:潘瑞平

(六)經營範圍:房地產開發;物業管理;銷售商品房;技術諮詢;技術服務;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經濟貿易諮詢;出租辦公用房;出租商業用房。(企業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依批准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

(七)與公司的關聯關係

(八)主要財務狀況

單位:元

8. 經查詢,東風公司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詳見本公告“一、(一)本次擔保基本情況”。

四、董事會意見

上述擔保符合監管機構關於上市公司對外擔保的有關規定和公司相關要求。

東風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經營管理穩健,其負責的北京泛海國際居住區項目開發建設及銷售情況良好,為公司發展提供了穩定現金流。本次融資有利於緩解北京泛海國際居住區項目開發資金壓力,加速項目開發進程。

為保證擔保的公平對等,本次被擔保人東風公司已向本公司出具《反擔保函》,東風公司將就上述融資向本公司提供反擔保。

綜上,公司董事會認為,公司及子公司對東風公司融資提供擔保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財務風險處於公司可控範圍內。因此,公司董事會同意上述融資擔保事項。

五、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數量

2018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預計總擔保金額約為人民幣921.52億元,上述擔保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預計總擔保金額剩餘約為人民幣692.50億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實際餘額為8,714,989.39萬元,佔公司2017年12月31日經審計淨資產的434.24%。上述擔保均為公司對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間的擔保。目前,公司不存在對公司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擔保的情況,亦未發生逾期擔保、涉及訴訟的擔保或因擔保被判決敗訴而應承擔損失的情況。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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