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買電動車的抓緊了:只剩下3個月了!明年再買就是違法!](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電動車新國標出臺後,明確規定了將給予廠家和經銷商11個月的過渡期,至2019年4月15日之後正式實施,對已經購買的“超標車”不會“一刀切”,將由省一級人民政府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和當地實際情況,在幾年內逐步化解處置。
為此,在9月份眾多品牌的新國標3C認證車型下線後,很多地方將會開展符合國標的電動自行車上牌工作。比如,電動車消費大省河南省會鄭州前不久剛剛發佈這一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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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鄭州警方相關負責人對外通報稱,鄭州電動車登記上牌工作預計在9月中旬開始,屆時將召開新聞發佈會向社會公佈。 鄭州對符合國標和超標車的上牌規定分別為:
1、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標準的已購使用電動自行車,統一安裝正式防盜車牌(綠底白字)。
國家《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標準
(1)具有腳踏騎行能力;
(2)具有電驅動或/和電助動功能;
(3)電驅動行駛時,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km/h;電助動行駛時,車速超過25km/h,電動機不能提供動力輸出;
(4)裝配完整的電動自行車的整車質量小於或等於55kg;
(5)蓄電池標稱電壓不超過48V;
(6)電機功率不超過400W。
2、不符合國家《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標準,但於2018年12月31日之前購買使用的電動自行車 ,統一安裝臨時通行防盜車牌(黃底黑字),並且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照非機動車通行規定予以管理。臨時通行防盜車牌自登記上牌之日起,有效期為3年。
除此之外,江西的贛州則是給予了市民10個月的超標車上臨牌週期,使用過渡期更是長達5年,非常人性化。
我們都知道,“超標電動車”更符合老百姓出行需求,新國標車型因為速度慢,制約多,老百姓並不買賬(民意調查可參考本站民意調查:這種不用考駕照的電動車你們會買麼?),因此,“超標電動車”購買期限也就成了老百姓最為關注的問題。
為此,大事件分析,從現在起至2018年12月31日之前是“超標車”購買的集中爆發期,這期間購買“超標車”有幾個好處:
一是價格便宜。經銷商大多以清倉為目的,所以消費者買車可以省不少錢;
二是可以上牌。 在鄭州,在這期間買“超標車”屬於合法購買行為,過了12月31日再買就不能上臨牌了,上路只能是被罰沒;其他地方過渡期可諮詢當地交管部門。
三是選擇多多。現在買電動車,可選擇性更多,除了“超標車”也可以買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但是等過渡期一結束,就只有電動自行車可選了,想買電摩必須得考駕照!
但是,大事件還要提醒消費者的是,越是在便宜的時候越要擦亮眼睛,防止買到濫竽充數的雜牌車或者翻新車,那些車就是再便宜也不能買,人家圖財,他們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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