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國警鯉大禮包火了
銀手鐲、警車接送、洗剪吹、服裝……
圖源中國警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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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您獲得從內而外的健康
最近,深圳一男子與他的好兄弟
雙雙喜提警鯉大禮包!
讓我們看看他們都做了什麼——
案情回顧
2018年10月12日23時許,王某駕駛粵S牌照小型轎車,搭載朱某等一行5人到龍崗某家KTV娛樂。期間,幾人推杯換盞、放聲高歌,五人喝了十幾瓶啤酒,直至13日凌晨2時許一行人才離開。
隨後,王某駕車送朱某和其他人返回住處。當王某駕駛車輛行至龍盛路附近時,被設點查車的龍崗交警依法查獲。
駕駛人王某經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196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執勤民警依法予以扣留車輛,並以危險駕駛罪立案調查。
司機王某醉駕
隨即,坐在副駕駛的車主朱某也被拘了
經查,車主朱某當時也在車內,也喝了不少。朱某知道自己喝了酒不能開車,太晚代駕也不好叫正在犯難時,朋友王某主動請纓,坐上了駕駛位。
雖然王某也喝了酒,但朱某覺得只要自己沒有開車,自己就不會違法……這大概就是傳說中的“塑料兄弟情”吧!
然而法律打碎了朱某的幻想
車主朱某在明知王某喝酒的情況下
對駕駛行為聽之任之
已經成為危險駕駛共犯
這裡拓展一下——
★哪些行為將成為“醉駕共犯"★
1. 在飲酒過程中,行為人明知駕駛員必須駕車出行,仍極力勸酒或脅迫、刺激其飲酒,且飲酒後不給其找代駕的行為;
2. 行為人明知駕駛員飲酒,教唆、脅迫或命令駕駛員駕駛機動車輛的行為;
3. 車輛所有人明知借車人已經醉酒且要求駕駛機動車時,仍將車輛出借給借用人的行為。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5條: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33條之一:危險駕駛罪是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第二款: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法律科普
所以朱某雖然沒醉駕
也和朋友一起喜提了警鯉大禮包
更誇張的是
當民警問朱某
知不知道王某是否持有駕駛證時
車主朱某也是給出了不確定的答覆
以前好像大約似乎看到過他有駕駛證吧
朱某眼中彷彿播放著雪花點
答案讓朱某再一次“驚喜”了
王某沒有駕駛證!
屬於醉駕+無證駕駛!
據駕駛人王某供述,他2008年以前在家鄉考過駕駛證,但是因一直未去年審換證,經核查,王某駕駛證確已被註銷。
目前,車主朱某、駕駛人王某均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公安機關立案查處。
這下警鯉大禮包又多了一樣
標誌服裝紀念照一套
看完這個案例
大家是不是瞬間明白了什麼叫做
警(塑)鯉(料)大(兄)禮(弟)包(情)?
警方提示
各位車友要牢記三個不要!
1.不要向醉酒的人員出借車輛;
2. 不要向駕駛員強行勸酒;
3. 不要指派、脅迫醉酒的駕駛員駕駛機動車!
此外,危險駕駛罪還有多種情形
比如追逐競駛等
這些情形均有可能存在共同犯罪
各位車主要引以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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