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農合又出新聞了,關懷到農民朋友的利益,快來瞧瞧吧!

提出了以直接促進和改善農村醫療問題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出發點很好。因此,在建立初期,廣大農村農民願意支付這筆費用。然而,隨著政策的不斷演變和實施,農村農民的繳費積極性發生了一定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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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這種思維的轉變主要是由於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成本不斷上升,從2003年的每人10元增加到今年的每人180元;根據《2018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通知》國家確定了2019年度全國統一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還提出在2019年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個人繳費再次提高40元,人均每年2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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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明年的新農民繳費標準,今年的基礎上,稍微提高了,仔細看,已連續16年!如果按照繳費標準,農戶的經濟條件,六個人繳費,也要1320元,實際上它是一個高成本,所以難怪會有一個農夫,說太貴了!在此基礎上,我們可以想象,2019年新農村合作捐款將是一項重大舉措,因為支付完全符合自願農民的原則。那麼,農民們還會付這筆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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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每年支付一次,但基本上沒有保險的需要,明年將繼續支付這筆費用,這通常是節儉的,容易為普通農民賺了錢,心裡很不情願的;事實上,它應該被認為是引入更多的完整的程序,使農民可以真正覺得這筆錢是值得的!總而言之,你對新農合的態度如何?你會付錢嗎?歡迎評論區留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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