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支持云南文山市的早七点至晚十点禁止遛狗的规定吗?这样去宠物店给狗洗澡会被抓吗?

大雪如涛风如刀


首先说明,这个规定是违法的。

11月5日云南文山市发布了一篇关于“养狗”的通告:关于加强文山市区犬类管理的通告,“通告”中因为一条“早上7:00至晚上22:00禁止遛犬”的规定被称为史上最严规定。

这个公告是涉嫌侵犯公民权利的。

我们现在养狗是什么问题?主要问题是,流浪狗,遛狗不拴绳,狗的大小便卫生,狗的品种等。

我们城市管理,是应该抓住主要矛盾来管理才对,这种管理要有针对性,而不是矫枉过正,尤其不能违法,也不能懒政惰政。

现在城市几乎都有养狗条例,我们针对养狗条例,对于违法的养狗者给予管理与处罚才对,而不是,泼洗澡水把孩子也泼出去,禁止遛狗,就是一种懒政惰政,我们应该管的内容和方式是,违反养狗条例,而不是机械的禁止。

禁止条款,说到底是侵犯公民权利的,有些特定场合禁狗没问题,但是整体禁止,这就问题大了,希望当地能够认清问题,及时调整并纠正。

我个人并不反对文明养狗,这也是公民权利,我们要尊重这种权利,禁止遛狗,这是一种极权,是错误的,我们可以批评不文明养狗者,法律也可以处理不文明养狗者,但禁止,是违法的。

禁止遛狗,本质上和宵禁是一样的,如果为了防止什么问题,禁止市民上街,这是什么性质问题?说严重点,很严重的,这个通告,应该尽早撤销。


韩东言


坚决支持!

现在狗与人争空间的事情每天都发生在城市里面,有好多养狗的要求平等,牵狗的极少给人让道,都是狗在前面跑,狗主人牵着绳在后面跟,任性的养狗人很多。这还算好的,拴着狗绳。还有一些,干脆就是放狗在前面乱跑,自己在后面跟着,或者是根本就不管让狗乱跑。这些都是严重干扰了好多路人走路。

11月5日,云南文山市发布了一篇关于“养狗”的通告:“关于加强文山市区犬类管理的通告”。“通告”中因为一条“早上7:00至晚上22:00禁止遛犬”的规定被称为史上最严规定!

这样的规定特别好,非常明确了城市里面要养狗,就要在人不太多的时候去遛狗,真正体现了,狗权稍微弱于人权的。现在城市里面住宅面积是越来越小,小区绿化也是面积不太大,而且养狗的人也是越来越多,很多养狗人都是想让狗活的比人还潇洒,因此,好多不栓狗绳的人很多,这严重影响了老人和孩子的锻炼奔跑的空间。

现在文明养狗人还是少啊,平时经常看到不栓狗绳,不戴口罩,不带粪兜的遛狗人。大家也会经常看到地上经常有一堆狗粪,不小心踩上了真的是令人非常不愉快的事情。还有好多拴狗绳的养狗人,狗绳放的很长,小狗在人行道上跑来跑去,经常是人要给狗让路,也是让人感觉心里很不舒服。

还有好多养狗人的狗咬伤人的事件也是不断发生,谁知道哪天被小狗咬一下呢。狗就是畜生,急了肯定是咬人的,这个是毫无疑问的。有些狗主说自己的狗不咬人,这些都是骗人的,哪有狗不咬人的。

综上所述,坚决支持云南最严养狗规定,还希望能够贯彻落实。最好推广到全国实施。

多谢阅读,多谢!


睿思天下


首先表明态度,支持!然后再来详细说说,为什么支持,请大家往下看。

最近,云南省文山市发布了一条通告,引起广泛关注。当然,对广大“铲屎官们”来说,这并不是什么福音,因为以后早上7点到晚上10点,不允许出门遛狗啦。如果想遛狗,要么鸡鸣即起,要么披霜而归。

这对广大养狗人士和爱狗人士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儿。以前饭后散步顺带遛个狗,或者遛狗顺带散个步,几乎就成为过去式了。但凡是个正常人,谁晚上十点后出门散步的?

所以,不少网友惊呼,史上最严遛狗规定来了。

对于这个通告,小编觉得非常好。因为确实可以加强对狗狗的管理,减少大人和小孩与狗狗的接触,减少发生意外的可能。毕竟,很少有家长带着小宝宝在早上五六点出门散步,也很少有小宝宝晚上十点以后还在外面玩耍。

最近几年,经常发生狗狗咬伤咬死小孩子的事故。大部分是因为狗主人遛狗时看管不严,没有系狗绳,导致小狗到处跑,一不小心就容易发生事故。而且,小孩子本来就对猫狗一类的动物非常感兴趣,看到以后,总想上去摸一摸。他们不知道危险的存在,也没有安全保护意识,如果家长没有注意到,很可能就会发生狗狗伤人事件。

有了这个规定,养狗人士遛狗时间与小朋友玩耍时间正好错开,很大程度上能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

当然,有很多网友说,伤人的主要是流浪狗。这就要求城市管理部门和动物救助组织以及爱狗人士共同参与,齐心协力,将流浪狗送去动物收容所,或者请爱心人士收养。

还有网友说,十点一过,所有狗狗倾巢出动,相互之间打斗吠叫,也容易造成噪声污染,打扰别人休息。另外,狗狗的排泄物聚集,对环境卫生来说,也有一定的负担。

对于这点,小编想说。养狗人士出门遛狗一定要系狗绳,不管大狗小狗。只有这样,才容易控制住自己的小狗。不要说什么自己家的狗很听话,叫一声就回来了,根本不用系绳子之类的话。谁也不敢保证,小狗不会因为意外情况发疯,因为人有时候都控制不住自己,会发疯的,何况是一只小狗。万一小狗真的失去控制,仅凭你叫几嗓子是不可能把它叫回来的。

第二,每一个出门遛狗的人,都应该自觉遵守公共环境卫生,自己家狗狗的排泄物一定要自己清理干净。这是一个养狗人士的基本素养。如果连这一点你都做不到,小编劝你还是不要养狗了,更不要称自己是爱狗人士。

目前,这个规定仍然只是文山市这一个地方的政府通告,能不能推广到全国,我们还有待观察。但是,文明养狗,才是真正的爱狗人士。

出门遛狗系绳,及时处理排泄物,是养狗人士的基本素养。保护自己和别人不受狗狗的威胁,是全社会共同的义不容辞的责任。


小河讲历史


首先,支持有关部门出台相关规定来规范铲屎官的行为。近年来,养狗的人越来越多,人狗矛盾日渐突出,狗没有问题,养狗也没问题,但有些养狗人的素质真成问题!无规矩不成方圆,有了法律法规的保障,既是对养犬人的规范,也是对社会公共秩序的规范。

第二,这个规定的出台,显然是不养狗的人给养狗人规定的。比如“狗绳不能超过一米”,遛狗时间的严格限制等规定,这显然非常不合理。很多老年人养狗,你让他们晚上10点以后遛狗?年轻人养狗的,晚上不让早睡,第二天还得早起?去医院给狗狗打疫苗看病怎么办?难道让宠物医院、美容院都倒闭了?

所以说,出台政策是对的,具体条文需要修改。如果一意孤行,恐怕适得其反,要么会引发更多矛盾,要么变成一纸空文。


小马哥203622470


千万不能支持,现在是禁狗,以后就会禁人。现在有些地方政府越来越畜生了,无论是人还是动物,只要不犯法就不应该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任何权利去禁止它的自由权。如果这样都被支持的话,那我觉得应该禁止畜生执政和执法,因为凡事执政不为民的在我眼里都是畜生,那我是不是也可以自己立法,贴个公告直接杀了它。


一個好朲


强烈反对,太没人性啦



断桥残雪31415926


我非常支持。我虽不是文山人,但我能感受到文山市的狗多狗患狗闹狗纠纷有多严峻,有多影响市容市貌和人民的正常生活,否则,政府也不会出台通告,对狗进行规定管理。毕竟,养狗只是一些人的爱好,对社会的生产、生活、发展除了影响,是没促进作用的。社会要向前发展,人类越来越文明,及时对人类爱好中的一些不文明行为说“不”而进行杜绝,是每个有正义感人的义务,也是负责任政府该干的事。

政府是公仆,政府必然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这是现在政府存在的价值基础,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解人民之所忧。狗既然危害了多数人利益,已令社会不文明,不和谐,政府必须制止,以人民的安全、利益为准则!

希望每一位去文山市的人,在文山城区,再也见不到乱窜乱跑的狗,甚至公园内见到狗屎狗尿,令内心生厌而有阴影。

希望文山市政府确实在为民众生活,经济发展,提供创造条件和保障,不是政策随意,信口开河,朝令夕改或政策多变!


红花绿叶青青草


虽然出台新规的目的是好的,但是我们在规定中也看到了一些不合理的地方。比如在通告里面规定只有早上7点和晚上10点以后才能遛狗,这种情况下有很多弊端,集中遛狗会造成问题的突发,比如晚上10点以后才让出去遛狗,那么狗狗集体狂吠,会不会影响居民休息?

再比如通告里面说不让狗狗进入公园、花园,只让狗狗晚上出去早上出去,还不让去这些地方,那么狗狗的活动空间就会压缩的很小,对于养狗人士来说,这一点是断然不能接受的。

我们都知道,出台新规的目的是好的,是想让人们文明养狗,但是有些规定一刀切也不太合理。关于此事,您是如何看待的?欢迎留言评论说说您的看法。


保险岛岛主


坚决反对!!该禁令我不支持!我不养狗也没爱好,但也不妨碍反对别人养狗狗,作为一个当地政府部门不应该出台强制性的这种文件,本可以出台强制遛狗要拴绳并且绳要短、要铲狗粪、大型的犬猛犬等不得养和遛等这种,但却偏偏出台这种不切实际一刀切的做法就是扯淡!!绝对的扯淡!!多想想扶贫工作去吧!


开心哥哥9


支持,这是社会法制进步的表现。给狗狗洗澡这种行为就是畸形行为,你给予你年老的父母有如此多的关心吗?有一天你年老的父母生活不能自理时,你会帮他们洗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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