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改燃气管道致爆燃烧伤,燃气公司要承担责任吗?

案情简介

2015年9月28日,赵某在其所购浦口区某处房屋中打扫卫生,因屋内天然气泄露发生爆燃,造成赵某受伤、家中财产及邻里财产损坏。赵某遂将燃气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燃气公司赔偿医药费、营养费等计411683.47元。

好端端的管道天然气为何会发生爆燃呢?接着看……


私改燃气管道致爆燃烧伤,燃气公司要承担责任吗?

赵某诉称:

其系燃气公司的用户,因在家中使用灶具时,被告的管道天然气泄漏产生电火花引起爆燃。经医院诊断为全身多处火焰烧伤42%Ⅱ°-Ⅲ°,经司法鉴定所鉴定为九级伤残。


燃气公司辩称:

其于2014年3月13日对原告屋内进行了户内安检,安检结果为合格。但是事故发生时,原告把原表后三通接灶具和热水器的三通前又加了一个三通接锅炉,把原三通上的热水器连接管进行了拆除,拆除后末端未进行封堵。根据《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居民用户每二年检查不得少于一次,此前安检至事故发生时尚未满2年,被告不存在过错。

法院查明,该火灾事故经公安消防大队处理认定,系涉案房屋发生管道天然气泄露遇赵某开启灶具时产生的电火花引发爆燃。事故发生后,燃气公司维修人员于当天进行现场处置时将涉案房屋内的燃气计量表进行拆除并加装堵头,燃气公司的行为致使燃气泄露点及泄露的原因无法通过鉴定予以确定。

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判决:燃气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赵某医疗费等81000元。原、被告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私改燃气管道致爆燃烧伤,燃气公司要承担责任吗?

本案二审争议焦点为燃气公司是否应对本案所涉的天然气泄露爆燃事故承担责任;如果应承担责任,责任比例应该如何认定。

法院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根据查明事实,案涉房屋内燃气表后的三通和羊角阀系赵某在2014年12月重新装修后安装,且羊角阀一端空口未连接任何燃气设施,也未进行封堵,极大地增加了安全隐患,本案爆燃事故发生后,公安消防大队出具的情况说明亦载明,不能排除空口端阀门被人为误打开、元器件老化等情况导致泄漏。

燃气公司基于安全可识别考虑,通常会在无色无味的天然气中添加有特殊气味的气体,燃气泄漏达到一定比例方会达到爆燃点,此时室内应有较为明显的气体味道,但赵某在此情况下未能妥善处置,而是开启灶具,导致泄漏的天然气爆燃发生本案事故。


私改燃气管道致爆燃烧伤,燃气公司要承担责任吗?

爆燃事故发生后,燃气公司在未进行爆燃原因鉴定的情况下就对案涉房屋的燃气表具进行了拆除,公安消防大队出具的情况说明亦载明,不能排除被拆除的燃气表接口端是否泄漏,导致本案泄露点失去鉴定条件。

综合以上分析,赵某对于燃气表后管道的安装、改造存在不当行为,增加了安全隐患,也不能排除空口端阀门被人为误打开、元器件老化等情况导致泄漏,且赵某亦存在燃气泄漏后处置不当的行为,故对本起爆燃事故应承担主要责任,燃气公司在未进行事故原因鉴定的情况下拆除了燃气表具,不能排除被拆除的燃气表接口端是否泄漏,应当对本起爆燃事故承担次要责任。

一审法院综合考量本案的具体案情,确定由燃气公司对赵某的损失承担20%的赔偿责任,其余80%的损失由赵某自担,该认定适当,二审法院依法予以确认。

(该案裁判文书被评为“2018年上半年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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