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爱捣鼓
黑猫警长139038538
由于我本人自小生活就在甘肃,对兰州较为熟悉,所以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我就非常关注。
首先,我查询相关资料得知来看当地管理部门对此危险路段管理一直以来就很重视的。由于兰临高速新七道梁隧道北口往兰州方向17公里为连续下坡、多弯道路段,重型货车极易因刹车失灵而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该路段一直是管控重中之重,是公安部和省级重点治理危险路段。甚至在2005年8月就专门派警力长期驻守,对重型大型货车、客运车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行逐车登记检查、发放警示卡,进行路况提示。甚至公安部专家组也多次对七道梁长下坡路段隐患治理调研指导。此外,每逢节假日、特殊天气也可以看到该路段始终出现在提示信息中……
其次,再来看出事路段及收费站的安全防护是否到位。虽很久以前跑过,但还是找到了详细资料。G75兰海高速该路段:新七道梁隧道内(16KM至21KM),限速60KM/h,入口和隧道内设置多块电子显示屏,全天候显示“大车靠右,出洞检查”字样,提示大货车出隧道后靠右驶入服务车道,接受执勤民警的检查和路况提示(七道梁隧道口设有检查站);新七道梁隧道至兰州南收费站(21KM至4KM)共计17公里,隧道出来就开始连续下坡,落差达550米,末段就是兰州南收费口。此路段区间测速(小车限速100km),有五处避险车道(均设有太阳能照明灯和电视监控,直接连接监控中心)。此外,全路段共有各类提示警示牌38块(甚至有“三挡安全,四挡危险,五档丧命”提醒),红蓝爆闪灯提示牌12块,仿真警察2个;在收费站2公里内每隔5米就设置一个减速带,兰州南收费站还专门设有两个ETC通道和10余米宽的应急通道。可以看到此路段对安全隐患的防护,已经武装到了牙齿。
第三,我们再来看看这次特大事故的初步调查结果。据报道,兰州市公安部门初查显示,辽宁籍李丰驾驶辽AK4481号重型半挂载重牵引车,沿兰海高速公路由南向北行驶,由于李某是第一次在该路段行驶,不了解路况,频繁采取制动,导致车辆制动失效。车辆失控后速度加快后,李丰也没有找沿途避险车道,最终经17公里长下坡路段行驶至距兰州南收费站50米处与31辆车连续相撞,导致此次特大事故发生。
至此,我想大家已经跟我一样,基本搞清楚了此次特大事故的脉络了。不难想象,辽AK4481大货车在潜伏着巨大安全隐患的路段上,因操作失误导致刹车失灵,一路狂奔中的李某惊慌失措,但却未及时采取正确避让补救措失。既没有在发现车况出问题后选择报警寻求帮助,也没选择路边避险车道紧急避险,到收费站后也没选择基本无车的Etc车道和10多米宽的应急车道,而是选择了前面排队等候交费的小车,这无疑给这些无处可躲的人们带来“灭顶之灾”,可怜的15个人一下子被“意外横货”剥夺了宝贵的生命……这简直是草菅人命,肇事司机负有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
事故教训是惨痛深刻的,亡羊补牢未为晚矣。但事故中至少反映了这么几个问题:
一、出事大货车管理问题
1.车况是不是正常通过年检?有没有违法改装?
2.是否事故发生时,有没有严重超载?
3.假如有,相关管理部门对此如何强化管理?
二、大货车司机管理培训问题
1.驾龄如何?每年有没有再进行相关的上路驾驶的培训和考核?
2.出事前身体心理状况如何?
3.出隧道有否接受相关检查和提醒?
4.面对如此多的提示和提醒,他本人是如何面对的?
这起特大事故中,可发现李某的安全意识极其薄弱,面对第一次行走的高速,路况不熟的情况下竟然还无视路上的各种标识标牌提醒。此外,在误操作导致车辆刹车失灵后,还未及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可见其本人平时并没有相关的专业培训。
三、相关道路管理部门问题
1.事故发生时,兰州南收费站为何会有如此多的车辆等候缴费?在本就有潜在危险的路段,快速有效的放行,是优先要考虑的。
2.由于兰州特殊的地理情况,这个收费站的位置确实有点难设置,但如何优化设置使其更合理,必须要进一步论证考虑。但在这我要说的是:假如该收费站设在坡底的市区,就意味着这次事故直接发生在市区,估计造成的损失更大。
往往潜在危险行为叠加会有巨大危险产生,类似“灰犀牛”。平时不被重视时,往往产生巨大伤害,令人惋惜。总之,防患于未然,要全面汲取事故教训,强化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演练,严格监控车辆超载,对相关路段改造,消除事故隐患,还逝去生命一个公道和安慰。谁漠视宝贵的生命,缺乏对生命的敬畏,最后受到伤害的一定是自己——
附:
1.留言区的两条可以实施的建议,供参考:设立刹车冷却池;设置车辆强制检修停车区;
2.老司机的驾驶技巧(个人没有开货车的经验,不知道对不对,也拿出来讨论吧)
长下坡——经验丰富驾驶员的操作:
挂低挡(严禁高于低四档区) ——打开排气刹(排气刹高于低四档位会大大降低减速性能) ——打开刹车水阀 给轮毂降温。缓下坡;严禁点刹控制速度,防止气因踩刹车跟不上;防止轮毂因连续踩刹车过热造成刹车失灵;感觉发动机转速过高时,一脚刹车闷到发动机不熄火为止;反复操作直至到平坦路面。
EIMICHS天堂鸟
说了那么多缘由,其实就是一点,重修!都说收费站,收费站就是收钱的,又不修路,正好你们骂的是收费站,其他部门可以高高挂起,反正有收费站在前面挡刀。实际上收费站的员工不怕死?这种路段经常出事,不怕撞收费站?人家收费员的命不是命?收费站里的站长不害怕?出一点事故首先就要拿他开刀!只有背后的管理者重视重修才可以解决。你设置再多的警示都不如提供一个安全的行车环境。
为了还不错
长下坡路段有给大货车冷却刹车鼓的地方,货车没有去及时冷却休息,最后几公里路段连续有多个避险车道,大货车也没有驶入采取补救措施,刹车失灵,驾驶员慌乱无措。收费站设置的地段不合理。交通管理部门对拥堵没有及时采取分流措施,这些都是这次特大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
往事的钟声
砖家叫兽和交警应负主要责任,因为它们不许大货车装刹车喷水,导致刹车温度过高而至使刹车失灵!
曾城102054011
应该从设计和建设的角度去考虑,类似的情况太多太多了,但是设计部门,建设部门,管理部门遇到类似的问题的答复是:我们是符合国标的。什么问题都解决了。如何整改如何的完善,就再没有往下谈论的空间了。
专注交通事故
反应了大货车司机不容易,真心不容易,虽说是司机犯下的错误,但是大货司机也不想这个结果,每个行业都有每个行业的需求,不要让司机师傅在疲劳驾驶,稳定收入
在他乡111545211
兰海高速最初设计、建设,肯定是结合当地地理情况、财力等现实问题。但是多次出事,未整改就是管理者的责任了……发生事故和司机操作不当、车况都有一定关系!有经验的司机会把事故损害降低到最小。
正义的鼻涕泡
当地高速管理部门应该负主责,在同一个地方,多次发生恶性事故,没有引起重视,主管领导把平民百姓的生命当儿戏,督导组应该严查,让冤魂安息![祈祷][祈祷][祈祷]
胸中有玉
首先,将收费站改建在17公里之外(17公里长坡划入市内道路)。其次,17公里下坡限速40公里,中间设多个临时休息区及缓冲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