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2020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滲改造工作

11月6日,內蒙古召開環境保護新聞發佈會,依據《內蒙古自治區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滲改造工作推進方案》,內蒙古要求2020年6月底前,各地區全部完成本地區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滲改造工作”的工作目標。

內蒙古:2020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滲改造工作

加油站

據瞭解,內蒙古為加快全區加油站地下儲罐防滲改造工作進度,《推進方案》主要提出了5項重點措施。一是加強防滲改造工作組織領導,要求各盟市環保、消防、安監、商務等部門建立綜合協調機制,明確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滲改造施工時間及完成時限,做好改造服務和技術指導工作。二是明確了加油站業主單位防滲改造工作的主體責任。要求業主單位切實履行環保法規和標準要求,結合自身實際選擇防滲改造方式,並明確了改造過程中注意事項及需遵守的法律法規、政策規章等。三是進一步規範備案管理,要求各加油業主單位在完成地下油罐防滲改造工作後,將相關證明文件和檔案材料報當地相關部門備案並做到“一站一檔”。四是加大監管力度,要求對未按期完成防滲改造工作的加油站,環保部門依據《水汙染防治法》進行罰款,安監部門不予換髮《危險化學品安全經驗許可證》,商務部門不予通過年檢。五是建立加油站防滲改造工作月調度工作制度,督促各地按期完成改造工作。

《推進方案》按照“防治結合,突出重點”的原則,提出了“優先完成建站15年以上和周圍存在飲用水水源等敏感目標的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滲改造工作。2018年底前,各盟市要完成本地區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滲改造工作總任務量的60%以上;2019年底前,完成本地區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滲改造工作總任務量的90%以上;2020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本地區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滲改造工作”的工作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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