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算個啥?某回遷房50%公攤不交錢不讓住 底線竟比「底褲」低?

說到買房,公攤面積也一直是民眾廣為詬病的一個問題,一套八九十平方米的房子,卻只有六七十平的使用面積。公攤率20%左右也就罷了,近日更狠的“角兒”來了。

據中國之聲報道,黑龍江哈爾濱市棚改安置小區東直家園的回遷戶反映稱,他們的回遷房部分房屋公攤面積超級大,一套建築面積為108平方米的回遷房,使用面積只有54平方米。不僅如此,更令人無法接受的是,由於回遷協議約定的面積和實際建設面積有較大出入,不少回遷戶被要求需要補繳房款才能入住,否則就不能住這個房子。本是改善人居環境的棚改工程,就這樣成了回遷戶們煩心又揪心的麻煩。當地管理部門又是如何回應的?

棚投公司副總王勇峰在接受中國之聲採訪時稱,房屋面積的出入,是因為相關政策有了調整。他表示“回遷房都是高層建築,跟老百姓簽訂的都是標準戶型,他簽訂的比如50米或者60米,買的是一個固定的值,但是哈爾濱在2011年出臺了政策,超過18層必須得兩部電梯,特別是國家新的規範,電梯其中有一部得救護車的擔架能推進去,電梯大了,整個樓道的走廊也得大,樓梯也得大,相應都大了,這樣的話,公攤係數就大了。同時我們也有一些補救措施,就地的房源,我重新給你蓋,儘可能把公攤係數讓下來,交不上錢的,可以先緩交,兩年內交上就行,我先讓你入住,還不收利息息”。公攤係數的巨大出入,這樣的解釋站得住腳麼?

早在今年8月份,一篇名為《買100平方米的房子只得70平方米,這麼坑的“公攤面積”到底怎麼來的?》的文章在網上迅速熱傳,引來了網友和購房者的熱議。隨後新華社發文《“公攤面積傷民”矛盾亟待求解》,將公攤面積的討論推上了風口浪尖,文中並追問:“既然國際上基本都是按套內面積計算房價,為何我國計算房價、物業費等都要包括佔比頗高的公攤面積?職能部門治理房地產行業亂象之時,能否回應公眾關於公攤面積亂象的關切”?


20%算個啥?某回遷房50%公攤不交錢不讓住 底線竟比“底褲”低?


網友對此持何種看法呢?

@正直的人:棚戶區回遷就不應該有公攤,當初拆多少平米就應該給拆遷戶室內等同的淨面積,否則你就別拆了,幾年後又會發展成新的棚戶區。

@淡然於心:一戶人家54平米公攤,十戶就540平米公攤,請問電梯到底多寬?樓道到底多寬?

@高山流水:看了這些人的遭遇,我發現我買的125平米房子只有24平米公攤還可以接受。

你認為一套房子一半是公攤究竟合理不合理?多出來的面積到底該由誰來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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