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强要求清政府土地签订一百年,清政府誓死签99年,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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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首先要明确两个概念:“割让地”和“租借地”。

“割让地”指的是根据不平等条约所失去地领土。如第一份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就规定“今大皇帝准将香港一岛给予大英国君主暨嗣后世袭主位者常远据守主掌,任便立法治理。”也就是清朝将香港岛割让给英国。近代以来割占中国领土最多的应该算是沙俄了。这些割让土地都是永久割让的。

“租借地”指的是列强以承租形式强占并直接统治的沿海若干港区。最早的租借地可以追溯至明代葡萄牙人强占的澳门。近代最早的租借地是胶州湾。1897年德国借口传教士被杀登陆胶州湾,1898年3月强迫清政府签订《胶澳租界地条约》,将胶州湾及湾内各岛总面积五百五十余平方公里土地租与德国,为期九十九年。由此开创以“租借”名义强占中国海港的先例。

早先德国人提出的条件是租借100年,而根据当时的国际法,一个国家占领某处地方时间达到100年整,则就能对那块土地有着绝对所有权。也就说德国希冀通过租借100年而将胶澳地区完全占领。清政府正是担心山东最终落入德国之手,开展了艰苦的谈判,最先希望将租期所短到50年。但是德国不断增兵山东,给清廷形成了巨大压力,于是决定以99年作为最后的期限。而德国也迫于国际压力最终同意。后来英、法两国效仿德国,英国与中国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租借新界99年;法国与中国签订《中法互订广州湾租界条约》,租借广州湾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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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和100年,前后只差一年,为什么清政府打死不同意签订100年,费劲心机的只同意签订99年?


一、

在回答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看一组数据:

香港新界,1898年中英签署条约,租借龙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地方。1997年被中央政府收回,为期99年。

德国强行租借胶州湾,清政府打死不同意德国所说的100年,硬是将租赁期限缩短为99年。

广州湾,1899年中法签订《广州湾租借条约》,租借时间99年。

不仅是中国,就连欺负我们的英国也同样如此。

1940年英美签订“驱逐舰换基地”协议,美国以驱逐舰50艘英国在西大西洋和加勒比海上的8个海空军基地99年的权利。

二、

看到这里不难发现,国际上的土地租赁最多是99年,离100年只相差1年。但你可别小看这1年,多了这一年差别可就大了。为什么呢?原来这和国际惯例有关系。


国际惯例中描述到:土地的租借期限最长为99年。如果一国领土被他国租借100年仍未赎回或者被归还,那么按照国际法惯例这一领土就永远属于该国。


99年还是自己的领土,多那1年那可就成了别人的领土了,而且是合法领土。

所以说,饶是腐朽不堪的清朝统治者也不敢将土地对外租借100年的时间,最多也只是99年,不然可就成为了国家的千古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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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政府强硬要求不得超过100年这一点上,让人觉得慈禧太后还是有一点点良知的。

英国占领香港以及附属岛屿,并要求签订100年的协议。但在谈判时清朝官员死活不答应,最后英国人没办法了只得同意签订99年。正是少签订了这一年,不然现在的香港是谁的领土还不一定。

当时国际上通用惯例:若是一个国家租占别国土地超过100年,那么这块土地就归占有者所有。清朝虽然愚昧落后,但通过洋务运动的熏陶,对国际惯例还是稍有了解。

慈溪太后一手掌控者大清的权利,当她得知“若是一个国家租占别国土地超过100年,那么这块土地就归占有者所有”的这条惯例,便要求与他国签订土地协议不得超过100年。因为慈溪太后也知道,若超过100年,自己的子孙后代住的地方都没有了!

正是和英国签订割让香港岛的条约为99年,在伟大领袖邓小平的努力下中国恢复了对香港行使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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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2年《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

1860年《北京条约》割让九龙;

1898年《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租借新界99年。 按照条约,英国只需归还新界。中英谈判的时候,英国人也是只想归还新界。后来在中国的军事威胁下,才全部归还。

澳门从1960年代起已被中共地下党实际掌握,葡萄牙早就想归还给中国算了,中国暂时不想接收。据说在国际会议上,葡萄牙的外交官追着中国外交官,要归还澳门。

租99年和100年没有本质区别。如果你有实力了,可以提前收回,连割让的领土都可以要回来;如果没有实力,别人99年到了再租99年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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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99和100年,仅仅1年的区别,也许在我们看来,其实并没有什么区别,但实际上区别可谓天堂与地狱。

租借99年,这块地依旧是你的,99年后你可以依照条例收回来,如果你还活着的话;租借100年,这块地实际上已经不是你的,100年之后我爱怎么样就怎么样。

按照国际惯例:当某一个国家占领某地区不低于100后,可获得该地区的主权,不管当时说侵略也好,租借也罢。


也就是说,租借100年,背后的意思就是永久割让。晚清政府在无能,也不敢随意把土地送给列强,除非硬是碰到了流氓。

所以,1898年的《展拓香港址条约》,英国租借九龙半岛99年;1858年的中俄《瑷珲条约》,沙俄割占东北外兴安岭以南,黑龙江以北60多万平方公里土地。


反过来,新世纪的中国秉承和平崛起的道路,不恃强凌弱。

我们组建斯里兰卡港口,租期是99年;我们租借乌干达半岛的自贸区,租期是99年。而且所有的租借条约都是友好平等 ,互惠互利。

说来说去,只有自己强大了才能守护自己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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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不想回答这个问题,看到一堆“胡说八道”的解答后,觉得还是极有必要澄清一下:所谓“占领满100年的土地就可以形成事实占领”这样的国际惯例,根本就是子虚乌有!

没有任何一次国际性的会议通过过这样的决议,即使有,中国绝对从未承认过这样的国际惯例!

以香港为例:香港是是1842年就割给英国的,如果套用这样的国际惯例,那么1997年香港回归,香港在英国人手里已经150多年了。

如果承认有所谓的狗屁国际惯例,那么我们恢复香港主权难道还违反国际惯例了?

所以,千万不能脑子里装着这样一知半解的错误认识,还自以为是地觉得自己懂“国际惯例”。

再回到提问本身。

列强与清朝签的第一个规定99年期限的条约,是1897年德国人强租胶州湾时约定的

晚清时,列强与清朝签订了很多条约,但除了俄罗斯和日本,其他列强基本上都直接提出割地的要求。英国人占香港、葡萄牙人占澳门,都是租借性质。

为什么只有日本和俄罗斯会提出割地要求,道理其实很简单:因为这两个国家与我们领土接壤。

所以,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或将来,都要最先警惕这两个国家!


特权可以用,银子可以运走,唯独土地没法带走。

所以,欧美列强会想要势力范围,但不会提出强行割地的要求。

但德国人为什么又突然要提出个100年租期呢?

这和德国国内情况有关,因为在列强中德国来的最晚,等它来中国时,美英法俄日基本上布局完成了势力范围划分的布局。

任何一个圈子,新入局者想取得发言权,就必须搅局,重新制定规则。


所以到1897年,德国传教士在山东被义和团所杀——再见义和团,我又忍不住要再多说几句:

义和团杀了一个德国传教士,脑残的“爱清粉”一定会觉得很解气,杀洋人了啊。

但如果再看看后果呢——德国以此为借口,出兵强占了胶州湾,并要求清政府将胶州湾“租借”给德国100年!


为什么德国人提出来要占100年?

因为他内心里是想一直占有这个地方的,但他不能这么说。

他要这么说了,其他列强不干了,所以他就说要租100年。

其实对一代人来说,租100年和永久强占,根本没有实质性区别嘛。

清朝当时已经有了总理衙门,专门处理对外事宜了。虽然不平等条约几乎年年签,但这个100年租期,却是个全新问题。

两边就开始不停地讨价还价了,最后总理衙门这边几乎是哀求了:如果你说100年就100年,我这边不好交待啊,这样吧,你就象征性地让一点,好不好?

这种情形,我们中国人应该都熟悉,和批发市场买东西讨价还价一个样。

不要以为那些重大历史事件有多严肃谨慎,其实都是小孩子过家家的事。

人世间除了生死,没有第二件严肃的事。


话说到这份上,德国人最后让了1年,变成了99年。

而在我看来,这99年,甚至比100年更耻辱。

人家根本就是拿你当SB耍的嘛,99年和100年,有多大区别吗?

事实上也确实没区别,1919年一战德国战败后就把胶州湾吐出来了,但很不幸,又被日本人接管了,从而成了“五四运动”的导火线。

等到这个“先河”一开,法、英等国就突然醒悟过来了:我们原先签的条约上,没有租期。万一清政府哪天有实力反悔了,随时就可以收回。

于是立刻纷纷跟进了,其中英国就赶紧和清政府补充签订了《展拓香港界址条约》,约定的租期也是99年,从1898年到1997年,正好满99年。

这便是我们于1997年恢复行使香港主权的法理依据。

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还要感谢德国人,因为如果没有德国人提100年租期的话,便没有这99年租期的约定。

那么,我们后来恢复对香港、澳门主权,就会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说这么多,其实就一点:

国与国之间,那有什么国际惯例,只有实力和权谋。


风谈天下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压根没有租借100年就是永久租借的说法。

任何当时的国际法中,也没有这种条例。

事实上,当时的租借只是分为有期限租借和永久租界。

比如

1898年德国强迫签订《胶澳租界地条约》 ,将胶州湾租借与德国,为期99年。

1898年,香港“新界”是英国于1898年强行租借走的,租期为99年。



而南坎是1897年,中英两国再次签订有关中缅边界条约,被英国永久租借,每年一千卢比租金。

所谓永久租借,和割让其实没有区别,只是割让不给钱,永久租借象征性给点钱而已。

而不是永久租借,具体的时间就要好好谈一谈。

比如,威海卫租给英国就是25年,民国初期租期到了,英国就还给了中国。

但在当年看来,租期是99年,几乎等于永久租借。

试问,满清才多少年历史?

也就200多年。

民国政府在大陆才多少年?20年。

新中国建立,到今天也就60多年而已。

99年,几乎等同于永久租借了,只是名义上还能收回而已。



其实为什么是100年还是99年,很简单,源于最初的租借谈判。

1898年德国强迫签订《胶澳租界地条约》,谈判租借胶州湾就是第一次。

当时德国人要求100年租借时间,清政府要面子,觉得租借领土给洋人百年,说起来不好听,坚决不同意。

德国代表不屑的说:你们觉得100年不好听,那就改为99年吧。

于是,后面租借就是99年。

说白了,99年和100年没什么区别,只是清政府掩耳盗铃的行为。


萨沙



回答这个问题,就不得不翻开中那段令中华儿女义愤填膺、有切肤之痛的屈辱历史。



在清朝末期,中国倍受西方列强的侵辱,许多中国土地都变成了西方国家的租界,不过这些租界最多也就是99年,没有一个是100年的,这确实让人感到有点奇怪。


据说,西方列强是要签100年条贯的,但清政府为此据理力争,别看就差1年,那都是很不容易得来的,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一、列强欺人太甚,妄想占为己有。


鸦片战争之后,列强纷纷涌入中国,欲要瓜分这个古老的富庶国家。


当时中国各地出现了大大小小的租界,西方的列强们本来是想跟清政府签订100年条约的,这其实是列强想要永远占为己有的隐讳说辞。


因为当时,国际上有一个规定,说是租借出去的土地,如果100年都没收回来,那么这块土地就永远属于租借方所有了。


西方国家认为中国政府好欺负,以为中国政府愚昧无知,不知道这条国际惯例,因此,为了把中国土地永久的变为自己的,就想在租借年限上动歪脑筋。



二、识破阴谋诡计,据理力争一年。


以慈禧为首的清廷虽然昏庸,但是也知道此事的严重性,识破了西方列强的阴谋诡计,无论如何,也要争回一年,所以誓死不敢签100年,为的就是等将来能够将租出去的土地全部给收回来。


第一个就是1889年,清政府与英国签订了相关条约,将香港新界租给英国99年;


再一个就是1898年,清政府和德国签订的《胶澳租界条约》,德国租借胶州湾四周百里,为期100年,经过多次谈判,改为99年。


当时被清政府割出去的还有澳门、台湾、威海卫、九龙、广州湾、旅顺大连等地,闻一多用娘割舍了七个儿子的比喻创作了《七子之歌》,其中《七子之歌-澳门》还在1999年春节联欢晚会上演唱过。


当时的清朝政府,除了被迫签订土地割让协约,增加通商口岸,允许设立大使馆,还有租期为99年的条约。


虽然,晚清年间是中国历史上最耻辱的一个时期,不过清政府的这番举动,还是令人有些欣慰的,否则的话满清政府就只能永远被后人唾弃了。



三、中国日益强大,租借逐个收复。


但是,很多列强在中国的租界没有撑过99年。原因主要有两个:


一个是因为租到以后,只能经营或者居住,必须遵守中国法律,和租房差不多,还要往里添置物产,房子本身又挪不走,西方列强见这招并不合适,以后也不再用租借的方法了。


再一个是因为世界并不太平。


1914年7月28日爆发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西方列强的势力大减,列强们把中国租界内的人手撤走了很多;


在1931年9月18日,日本又发动了侵华战争,长达15年之久,所以,很多租界又被日本占领了;


这期间的1939年9月1日,又爆发了欧洲第二次世界大战,西方列强的势力又被砍磨了大半。


所以,在抗日战争结束后,租界土地就慢慢的回到了祖国母亲的怀抱。


香港和澳门因为并不是处于中国的内部,所以一直平平静静的度过了99年,直到条约快要结束时才被中国收复回来的。


其实,香港还有一段曲折的历史,英国虽与清政府签了租借99年条约,但还不满足,又威胁清政府签订了将香港割让给英国的不平等条约,所以,当时就等于彻底将香港让给了英国。


中国伟大领袖毛主席在渡长江时,当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炮火击中英国的紫石英号舰艇的那一刻,毛主席说:“所有的不平等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律不认可。”



这一刻,预示着:中国百年屈辱一去不复返了,中国民族千万儿女终于可以扬眉吐气了!


从列强被一点点赶出中国,国家的领土一个个被收回的一段段历史,可以见证,我们的国家越来越强大了。


这也让我们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对于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集体,还是一个国家来说,不断的增强实力才是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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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和100年之前虽然只差了一年,但是在国际外交中的意义则是天差地别的,其中的主要原因,就是对于土地所有权的归属问题。当年的西方列强欺负中国人不懂国际外交事务,因此在和清政府签订协议的时候,故意玩这种小动作,企图以这种方式不流血的割走原属于中国的土地,实在是卑鄙无耻。

99年和100年的差别很大,如果签订一百年,那么100年后,这片土地将不再归中国所有。

在西方法律以及国际惯例中,有一个很奇怪的东西,比如当一栋房屋长期无人居住时,某一个流浪汉突然住到了里面,然后周围的居民都对此不表示任何异议,那么在经过十年时间之后,这栋房屋的所有权将会归这个流浪汉所有,并且可以办理合法的过户手续。

这是在美国的真实案例,叫时效占有法,在英国也有这样的法律,通过这样的手段占领他人房屋,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合法行为。此外英国流浪汉只要不是通过暴力进入房屋,就可以合法占据这栋房屋居住一段时间,哪怕这个房子是有主人的。

同样在西方的国际惯例中,如果这些国家占据了某一片土地超过一百年,那么这片土地在西方国家的外交惯例中,就自动归属于该国所有。

当然了占有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如果当地居民是落后的部落土著,西方人就会选择将这些土著全部杀光,然后占有这片土地。

当年英国人占据美洲大陆时,基本上就是这么干的,不管是加拿大还是美国,最终都选择杀光了土地上的印第安人,并最后成为了这片土地上的主人。同样英国人占据澳大利亚、新西兰,德国人占据南非都是这样的情况。

如果这片土地的主人是一个强悍的帝国,西方人自觉没有能力吃下时,他们就会用租借的形式占据这里,然后在条款上玩花样,去坑害不熟悉西方外交规则的其他国家。

当年的英国和葡萄牙人和清政府签订协议时,就想玩这种鬼把戏,在自己的实力并不能完全吞并下整个中国的时候,英国人和葡萄牙人最后都选择通过在租借协议上搞小动作,然后再依照自己的国际惯例胡搅蛮缠,最终占领这片土地。

只不过在那个时候,清政府已经对西方外交上的一些惯例和门道都摸的比较清楚,因此在西方人提出100年租借时间时,清政府坚决反对,英国和葡萄牙政府最终不得不在协议上签订了99年的租借时间。

在他们看来,孱弱的中国在99年以后是个什么样子,谁都不知道。也许不到99年以后,整个中国就已经被西方完全吞并,变成了列强的殖民地也不一定,等到那个时候这些被租借的土地自然也就归自己所有了。

西方国家正是抱着对于当时清政府的蔑视心理,才使得这些国家并没有在协议上进行过多的纠缠。因为在他们看来,自己占下的土地必然会为自己所有,即使99年以后,清政府想要收回土地时,列强也会再一次用大炮让清政府屈服。

哪知道协议签订还没多少年,清政府就灭亡了,中国迅速进入了革新和崛起,随着一战、二战的爆发,西方列强们再也没有机会用大炮让新生的中国屈服。1997年、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终于在香港、澳门两次奏响了辉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正式收回香港、澳门的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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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和100年虽然只差一年,但是在国际法上,这一年就能让“租借”就变成永久“割让”。

因为,当时在国际上有一个惯例,如果一个国家租占别国土地超过100年,意味着彻底放弃了对国土的拥有权,那么这块土地就成了租占者所有。

慈禧为首的清廷虽然昏庸,但是也知道此事的严重性,所以誓死不敢签100年。

最早的租借条约,是1898年,清政府和德国签订的《胶澳租界条约》,德国租借胶州湾四周百里,为期100年。经过多次谈判,改为99年。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政府坚持在香港被割让99年后,要在1997年收回对香港的主权。

(文|勇战王聊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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