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留观诊察费等16项医疗费用调整

近日,北京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市人社局联合下发通知,对门/急诊留观诊察费等16项价格项目规范内容进行补充完善,新政从2018年11月20日起开始执行。根据通知,北京市门/急诊留观诊察费规定为每日10元,但要求同一日内发生门诊和急诊留观的,只能收取一个留观诊察费,门诊费为10元,急诊费为20元;留观超过24小时后,第二日起则按照相应医院等级住院医事服务费,进行收取。


好消息!北京多部委发文:门/急诊留观诊察费等16项医疗费用调整


皮下注射费用,则明确规定为“检查、治疗中的局部麻醉”,按照3.5元/次收费;静脉采血,规定“六岁以下儿童末梢血采集,按6元/次标准”收费;早产儿护理,每日40元的收费,则要求“不与新生儿护理同时收取”,疾患早产儿在相应等级护理基础上加收费用,也不得超过 30%,并执行分级护理相关规定;吸痰护理费,则规定手术期间进行的吸痰操作按照4元/次标准收费,可与分级护理同时收取。详见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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