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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教育观

1.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

2.素质教育是全面发展的教育

3.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

4.素质教育是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教育

关键词记忆:两全两能一个性


学生观

1.学生是发展的人;

2.学生是独特的人;

3.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

关键词记忆:两独一发


教师观

新课改背景下的教师行为转变:

(1)在对待师生关系上,新课程强调尊重、赞赏;

(2)在对待教学上,新课程强调帮助、引导;

(3)在对待自我上,新课程强调反思;

(4)在对待与其他教育者的关系上,新课程强调合作。

关键词记忆:赞助思作


新课改背景下教师角色:

(1)教师是学生学习的促进者;

(2)教师应该是教育教学的研究者;

(3)教师是课程的开发者和研究者;

(4)教师应是社区型的开放教师。

关键词记忆:开促放研


教师职业道德

1.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2.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3.关爱学生—师德的灵魂;

4.教书育人—教师的天职;

5.为人师表—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6.终身学习—教师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关键词记忆:三爱两人一终身


《教育法》提出

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教育法》提出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学生,退还所收费用;对学校、其他教育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相关招生资格1年以上3年以下,直至撤销招生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教师法》提出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教师法》提出

地方人民政府对违反本法规定,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严重妨碍教育教学工作,拖欠教师工资,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的经费,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义务教育法》提出

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编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职责权限责令限期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出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提出

未成年人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

政府依法收容教养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提出

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或者为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提供条件,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提出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提出

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

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保障公民依法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

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缩小区域差距。

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切实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

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的需求。

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各类人才服务国家、服务人民和参与国际竞争能力显著增强。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

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适应城乡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办好必要的教学点,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学困难、学习困难等原因而失学,努力消除辍学现象。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

各级政府要把减负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统筹规划,整体推进。

调整教材内容,科学设计课程难度。

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和学校考核办法

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

不得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不得下达升学指标

规范各种社会补习机构和教辅市场

加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丰富学生课外及校外活动。


主要历史人物对应成语

背水一战(韩信) 完壁归赵(蔺相如) 负荆请罪(廉颇) 望梅止渴(曹操) 四面楚歌(项羽) 破釜沉舟(项羽) 卧薪尝胆(勾践) 纸上谈兵(赵括) 三顾茅庐(刘备) 东窗事发(秦桧) 退避三舍(重耳) 初出茅庐(诸葛亮) 草木皆兵(苻坚) 围魏救赵(孙膑) 一鼓作气(曹刿) 约法三章(刘邦) 暗渡陈仓(韩信) 十面埋伏(项羽) 煮豆燃萁

(曹植) 刮目相看(吕蒙) 乐不思蜀(刘禅) 单刀赴会(关羽) 入木三分(王羲之) 闻鸡起舞(祖逖) 胸有成竹(文与可)


历史朝代记忆口诀

唐尧虞舜夏商周

春秋战国乱悠悠

秦汉三国晋统一

南朝北朝是对头

隋唐五代又十休


最近大家一直都在背背背,辛苦啦,再坚持两天,阳光总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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