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对公司部〔2018〕第210号关注函的回复公告》(2018-119号)。

公司于2018年11月6日收到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资管”)工作人员通过微信方式发来的湖北资管、湖北新宏武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宏武桥”)《回复函》。现就湖北资管、新宏武桥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湖北资管回复如下:

近日,我司收到贵司发来的《问询函》。就该函涉及的有关问题,目前我司正积极协调各方进行核查。

新宏武桥回复如下:

近日,我司收到贵司发来的《问询函》。目前,我司正就该函提及的有关问题展开核查。

公司将对上述事项保持关注,根据实际情况就相关问题披露进展公告。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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