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企業承諾的落地窗樣式的陽臺,
現在變成了一堵牆,
這讓阜南金馬清華園業主覺得上當受騙了。
業主表示:
合同上籤的和樣品房都是落地窗,
現在直接把陽臺封上了!
![业主不明白!阜阳一楼盘“阳台”为啥变成了一堵墙?](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一般來說,
房屋的設計和建設,
都要考慮通風和採光的要求,
既然如此,金馬清華園二期的陽臺,
為何要設計成這個樣式呢?
按說小區的建築設計都應該保持一個風格,
為何金馬清華園小區一期和二期的陽臺,
會是一個截然不同的樣式,
是設計的原因還是施工的原因?
一位自稱小區物業的負責人表示,房屋的施工都是按照設計圖紙來的,業主如果要反映問題,可以通過正當的途徑。
開發商工作人員表示,在二期售房的時候,他們曾在沙盤的顯著位置,對於陽臺的變化進行了說明。
維權律師喻鈞禾表示,開發商在製作樣板房以及房屋宣傳畫冊的時候,應該和所建房屋保持一致,特別是一些影響購房人,作出購房決定的關鍵部位要作出說明,否則的話,開發商就涉嫌虛假宣傳。
這應該由開發商牽頭,向設計主管部門作出變更申請,並向相關政府機關備案,得到批准後方可實施,而且更改設計的所有費用,也應該有開發企業承擔,而不能轉嫁到業主頭上。
綜合丨AHTV法治時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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