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1、正確使用燃氣設施和燃氣用具;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或已達到報廢年限的燃氣設施和燃氣用具;
2、不得擅自改動燃氣管線和擅自拆除、改裝、遷移、安裝燃氣設施和燃氣用具;
3、在安裝燃氣計量儀表、閥門及氣化器等設施的專用房內不得有人居住、堆放雜物等;
4、不得盜用燃氣;
5、嚴禁使用明火檢查洩漏;
6、連接燃氣用具的軟管應定期(2年)更換,嚴禁使用過期軟管,並應安裝牢固,不得超長(2米);
7、正常情況下嚴禁用戶開啟或關閉燃氣管道上的公用閥門;
8、當發現室內燃氣設施或燃氣用具異常、燃氣洩漏、意外停氣時,應在安全的地方切斷電源、立即關閉閥門、開窗通風,嚴禁動用明火、啟閉電器開關等,應及時向阜新港華報修,嚴禁在漏氣現場打電話96177報警;
9、應協助阜新港華對燃氣設施進行檢查、維護和搶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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