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案紀實074——內蒙古特大殺人強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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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2月21日下午,內蒙古第一機械製造廠第四中學初一女學生熊黛玉,在青山區民主路一號街坊2棟,其外婆家樓下失蹤。熊黛玉家人多方尋找都始終沒有找到。

直到十天後的3月1日,一個牧羊人在遠離市區的一片紅柳林內,發現了熊黛玉的屍體並報案,包頭市青山區公安分局的刑偵人員趕到現場時,氣得直跳腳,原來現場已被成群的綿羊踐踏,沒有留下任何有價值痕跡物證。熊黛玉被姦殺後,青山區公安局組織警力採取了“人海戰術”進行摸排,但遺憾的是沒有發現線索。案件擱淺了。

幾個月後的1996年6月27日晚六時,青山分局接到報案,在幸福路17號街坊21棟1號發生一起殺人案件。趕到現場後,發現共有兩具女屍,一具成年女性位於床上,全身赤裸,手腳用床單反綁,口中塞有女士內褲一條,下體插有一手電筒,一幼年女性屍體位於床邊地下。

經法醫檢驗,兩名死者均系銳器砍斷頭頸死亡,胃腸解剖檢驗結果顯示,死者是飯後兩小時內被殺。訪問得知,死者為李華,27歲,原包頭市園林處工人,現停薪留職在夜總會伴舞,並與其丈夫離婚。另一名死者叫錢景花,女,2歲,是李華的女兒,經反覆勘查,發現現場已被作案人破壞,並蓄意偽裝,沒有發現有價值線索。

李華母女被殺案件,令青山分局大為震動,在姦殺幼女案沒有破的情況下,又發生了兩人被殺的特大案件,全局都被動員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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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案件發生後,青山分局成立了專案組。經過分析,認為極可能是姦情殺人,但又可能是報復搶劫殺人。專案組部署分兵兩路,一路訪問李華在夜總會伴舞期間接觸的社會相關人員,另一路訪問裡李華父母並核查損失財物情況。

李華父母提供,女兒可能有一個存摺在家裡。經過仔細查找沒有發現,於是立即在死者家附近的儲蓄所布控,結果一個儲蓄所發現有李華的存款,但已被一年輕男子在6月27日案發當日下午三點以李華的名義將錢取走,而儲蓄員卻沒有注意該男子的體貌特徵。

技術人員在儲蓄所的取款單存根上提取了嫌疑人筆跡,進一步確認了作案時間。但這對破案的幫助並不大,偵查員又對死者李華生前交往的70多人進行了調查訪問,但又逐一排除,於是專案組決定擴大排查範圍,對重點人口進行全面排查,但依舊一無所獲。

然而就在這時,又一起血案發生了。1996年7月14日傍晚,包頭市青松小學五年級女生範曉靜在昆區青松小區4號樓樓下失蹤。家人尋找三天卻毫無蹤跡,直到四天後的7月18日,在包頭市第一苗圃的一片松林裡,一名路過的工人發現了範曉靜的屍體並報案。

但這次,青山分局刑偵人員仍然大失所望,由於7月16日下午一場暴雨,現場無任何有價值痕跡物證。

連續發生兩起的姦殺幼女案件,看類型像是同一人所為,但由於沒有痕跡物證佐助,所以無法併案,此時青山分局的主要力量在李華母女被害案上,現在又出現了新的案件,只有50多人的刑偵隊伍立刻捉襟見肘起來。

經過分析,專案組認為,兩起姦殺幼女案的抓手雖然不夠多,但仍然需要派出人手,因此對分出近一半偵查人員協調各個派出所進行“人海戰術”,其他人繼續李華母女被殺案件的偵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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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隔一個月,就在警方緊鑼密鼓的進行偵查時,1996年7月29日中午,包頭市晉劇團家屬院內連續發生兩起盜竊案,盜走人民幣2000元,公文包一個,警用臂章一副,警用手銬手銬一副,自行車一輛。當地派出所出警後,並沒有多想,因為這種盜竊案實在太多。

同日晚12時許,青山公安分局接到報案,青山區民主路2號街坊6棟49號周景學家發生一起殺人案。經現場勘查,死者周景學,33歲,一機廠食品公司工人,雙手被人用床單反綁,繩結與“6.29”李華被害案中的繩結完全相同。受害人口中塞有毛巾一塊,經法醫檢驗,死者周景學是呼吸道堵塞導致窒息死亡的,死亡時間在飯後四小時。

現場留有公文包一個,內裝公安臂章,一副自行車鑰匙,經檢驗,同7月29日中午晉劇團家屬院被盜物品相同,現場留有犯罪分子兩種花紋足跡。

經走訪,死者鄰居提供一條重要線索,7月29日晚九時左右,聽到周家有爭吵聲音,就敲門問周家裡的人,一個陌生人開門,鄰居進屋看見周景學坐在裡屋地下不說話,在周景學身邊還站著一個人,鄰居就問:“你們幹什麼的?”其中高個子的說:“我們是公安局的,找他有點事,你不要妨礙我們!”,鄰居就從周家出來回家了,也沒有報案。

專案組立刻請畫像專家根據鄰居的描述,將兩名嫌疑人的面貌畫了下來,用畫像在周圍各個轄區進行走訪,然後就在兩天後的7月31日,包頭市鄉鎮企業公司家屬院又發生一起持刀入室搶劫案,兩名作案分子入室後用手銬銬住受害人,搶劫得手後打開手銬,逃離現場,同日下午3點,又在青山區幸福路6號街坊34棟4號,又發生一起手段相同的入室搶劫案。也是二人組乾的。連續發生的系列入室盜竊、搶劫、殺人案,讓青山區公安分局非常吃驚,社會壓力也非常大,分局經過痛苦抉擇,被迫將調查姦殺幼女案的刑偵力量重新調回李華母女被殺、周景學被殺案等這一系列專案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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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7.31”案件發生後,偵破線索更多了,專案組對案件重新分析,認為犯罪嫌疑人應該是有前科劣跡的人,這是因為現場都經過破壞。並且專案組認為,兩人組中至少有一名是當地人,因為從作案的集中程度來看,案犯對這一帶相當熟悉,甚至對被害人應該也有一定的瞭解。

因此專案組適當縮小摸排範圍,同時佈置了以下幾方面工作:1、由民警帶領受害人對重點人口進行交叉辨認及活體辨認;2、對青山區有前科人員及涉毒人員進行逐一摸排;3、佈置特情,尤其是監獄中的獄偵耳目,要努力蒐集線索;4、全面清查旅店;5、分局各科室女民警組成五個組在案發現場附近化妝偵查,尋找可疑目標;6、各派出所對外地施工回包人員摸排;7、對幾起案件發案地的中心地帶進行重點蹲守。

然後,三個多月過去了,嫌疑人仍然沒有浮出水面。可新的血案再次發生,1996年11月14日,內蒙古第一機械製造廠第四中學初一女生賈敏下午放學回家途中失蹤,家人找了一夜未果。第二天,一路人在青山區民主路一號街坊拆遷地的廢墟里發現賈敏的屍體並報案,由於11月14日晚間颳大風,又是在工地的廢墟里,青山分局的技偵人員在現場未發現任何有價值線索。

至此,青山區連發多起大案,共有三名幼女在野外被姦殺,有三名受害人在室內被殺死,其中還有一個兩歲的小女孩,青山公安分局從沒有過如此憤怒,也從未有過如此力不從心。他們希望得到市局的技術支持,但在當時,幾乎所有的各個分局都有一大堆案件要破,市局給他們提供的人力物力財力也是有限的,他們只能主要靠自己!

分局領導再次做出艱難抉擇,他們認為系列姦殺幼女案仍然沒有強力抓手,因此刑偵力量仍然需要放在李華母女被殺和周景學被殺系列案上。

皇天不負有心人!經過近五個月的艱苦偵查,1997年1月的一天,專案組終於從一名“獄偵耳目”處獲得一條線索:有一名監獄內的服刑人員反映,周景學被殺案中的一個犯罪嫌疑人的畫像,特別像青山區某飯館幹過活兒的劉某,可能是烏盟人,具體叫什麼不清楚。

專案組抓住這一不太明確的線索,派出警力瞭解到,這個飯館共有13個姓劉的人。經提取飯館老闆複印的身份證信息,經過目擊證人和受害人辨認,其中一名叫劉毅的豐鎮人參與了“7.29”和“7.31”入室搶劫案!

飯館老闆反映,劉毅已於1996年8月辭職,指揮部立刻轉戰豐鎮,將劉毅抓獲。在證據面前,劉毅交代了夥同另一嫌疑人張成搶劫殺人的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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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毅交待後,青山分局只留下少量刑偵人員繼續追查張成下落,其他人都投入到姦殺幼女案當中!但由於案件沒有抓手,仍然沒有較大進展。

然後,就在這時,案犯居然頂風作案!1997年2月8日(大年初二)下午,一名13歲少女安某某在青山區幸福路2號街坊失蹤,經民警搜索,在內蒙古第二機械製造廠公園北樹林的枯水渠裡找到安某某的屍體,而且技偵人員發現,現場有被故意破壞。

經過勘查,青山分局認定,四起案件中發現屍體的第一地點都為第一犯罪現場,而且被害人呢都被被人用手掐住脖子導致窒息死亡,經檢驗,死者生前都被姦淫過。而第四名死者安某某下體內的遺留物,經檢驗為O型。

由於前三起案件發生的位置在偏僻的市郊,基本上不能有目擊證人,第四次案件是在公園附近發生,很可能在案發前後有散步的群眾目擊到可疑人員或有作案嫌疑的人。

基於這樣判斷,在安某某被害案件發生後,專案組集中50名刑警,對現場附近居民逐一入戶調查。2月14日,一名退休工人王師傅反映,2月8日下午他曾到案發現場附近散步,先是碰到了在現場附近找被害人的安某某的父親安建平,安建平向王師傅詢問有沒有見到一個孩子,他回答沒有。

之後,王師傅又碰到一個身高1米70左右,推一輛自行車穿舊式軍大衣的年輕人在樹林裡東張西望的轉悠。看見王師傅後,這個年輕人指著找孩子的安建平問:“老師傅,他是幹什麼的?”

王師傅回答他:“孩子丟了,正找呢!”

這穿舊式軍大衣的人有些慌張地推上車子走了,王師傅以前好幾次散步,曾在這個樹林裡見過這個年輕人,所以印象比較深。

專案組分析認為,案發當天是2月8日,即大年初二下午,家家戶戶都在過年。而安建平因為失蹤的女兒去了案發地點的小樹林,王師傅因為患腦血栓多年,到小樹林堅持散步鍛鍊,風雨無阻。也屬於正常。只有這個穿軍大衣的年輕人在大年正月初二到小樹林,有悖常理,並且表現異常。

就此,專案組認為這個穿軍大衣的男子很可能就是嫌疑人,他們組織包括轄區內所有派出所能動員的力量,共100名警力摸排“軍大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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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一名群眾向專案組反映他們那片有一個二廠工人叫趙貴安的,體貌特徵與嫌疑人相似。此人性格孤僻,以前有在公園樹林窺視男女親密行為的舉動,並且有一件舊式軍大衣。

專案組連夜對趙貴安進行秘密調查,經秘密提取趙貴安的照片讓王師傅辨認,王師傅確認照片上就是“軍大衣”!經過查閱趙貴安檔案,發現他28歲人,在內蒙古二機總廠406車間任搬運工,有戀愛失敗經歷,無前科。

2月22日,專案組果斷抓住戰機,依法傳喚趙貴安,同時從趙貴安家提取了他的軍大衣,技術人員在軍大衣的裡襯上發現了一根26釐米長的毛髮,經鑑定與第四名被害幼女安某的毛髮做了同一認定。在強大的心理攻勢下,犯罪嫌疑人趙貴安供認了強姦殺害四名幼女的犯罪事實。至此,案件終於告破!

之後,經過近一年追捕,又將李華母女被害案和周景學被害案的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張成抓獲。經審訊,李華母女被害案是張成一人所為,張成為逃避偵查,將搶劫殺人現場偽裝成姦情殺人現場,而其他案件是劉毅和張成二人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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