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召开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召开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召开

李纪恒主持讲话并颁发任命书

布小林列席

11月9日上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60人,出席本次全体会议54人,符合法定人数。

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主持会议并讲话。常务副主任那顺孟和,副主任王波、吴团英、李荣禧、廉素,秘书长施文学和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马学军,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奇凡,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宗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琪林分别列席会议。

通过会议议程后,布小林作了关于自治区政府工作部门调整和部分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人选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廉素、杨宗仁、李琪林作的关于提请任免人员情况的说明;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张民同志作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涉及自治区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涉及自治区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和人事任免事项。李纪恒向孙炜东、孙俊青、李仲开、毕力夫、张利平、向东、刘万华、孙振云、田永、贺志亮、许宏智、郝秀川、王俊峰、张作厚颁发了任命书。

李纪恒强调,这次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全面贯彻了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部署,组建和重新组建的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认真抓好职责调整、转隶组建等关键环节工作,组织实施好本部门“三定”方案,积极搞好工作衔接,做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新任命的同志要牢记使命、依法履职,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担当作为,始终廉洁自律,以实干实绩回报组织的信任和重托。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召开

11月9日上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主持并监誓。图为新任职人员在依法进行宪法宣誓。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袁永红 摄

全体会议后,在内蒙古人民会堂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刘晓冬 章奎

校对:刘玉涵 苗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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