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措施讓「老賴」不得不履行義務

申請人某小貸公司與被執行人肖某某、吳某某、周某某、謝某某借款合同糾紛一案,肖某某和吳某某夫妻二人以經營農家樂資金不足為由,向某小貸公司申請貸款50萬元,周某某、謝某某為該筆貸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雙方當事人分別簽訂《借款合同》和《保證合同》後,小貸公司按照合同的約定向肖某某發放了借款50萬元。借款到期後,肖某某夫妻二人未能按時歸還借款,又向申請人申請展期,申請人與四被執行人簽訂了《借款展期協議》。展期協議期限屆滿後,肖某某和吳某某仍未歸還借款本息。申請人遂向永勝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該案經依法開庭審理查明事實後,判決確認由被執行人肖某某、吳某某償還申請人某小貸公司借款本金50萬元及其相關利息;由被執行人周某某和謝某某對該筆借款本息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判決書生效後,因被執行人未按時履行還款義務,申請人向永勝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該案在執行過程中,執行人員依法向四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相關執行材料後,在規定的履行期限內,四被執行人仍拒不履行還款義務。執行人員依法對被執行人吳某某採取了拘留措施。執行人員通過對四被執行人的財產進行調查,發現謝某某名下有一套房產,遂對謝某某的房產進行了查封,準備對其價值進行評估後通過網絡進行司法拍賣。同時在執行聯動機制下,永勝縣人民法院通過與縣人民政府其他部門的溝通和協調,首先在永勝縣電視臺向社會公佈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公職人員名單,被執行人謝某某名列其中。謝某某在電視上看到電視臺發佈的名單後,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遂和周某某一起積極與申請人協商,並擬定了具體的還款方案。經協商後,申請人同意由周某某和謝某某向其償還借款本金50萬元及利息243479.00元后,剩餘利息雙方當事人協商自行處置,不再要求人民法院執行。後被執行人按照還款方案償還了借款。至此,該案以執行完畢而結案。

為了解決執行難,永勝縣人民法院在縣委的領導下啟動了執行聯動機制,並採用多種措施加大了執行的力度,以促使被執行人履行義務。該案正是在執行聯動機制下,通過電視臺向社會公佈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義務的公職人員名單後,促使被執行人積極履行義務的一個典型案例。執行聯動機制下實施的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曝光拒不履行義務“老賴”的措施,既增強了執行的透明度,又充分運用社會輿論監督的力量,最終在促使被執行人履行義務上發揮了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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