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0 祥符區人民法院執行人員轉換工作思路 巧妙化解一起六年積案

9月8日,祥符區人民法院執行人員巧“約”被執行人胡某,隨後經過連續12小時耐心溝通,雙方達成和解,成功化解了一起6年未得到解決的買賣合同案。

楊某通過糧食購銷認識了胡某,在不斷交往中,胡某欠楊某玉米款19.8萬元。2012年6月,經楊某催要,胡某只歸還楊某1萬元,其他餘款向楊某寫了欠條。此後經楊某多次催要,胡某先後分兩次還了3萬元,仍欠15.8萬元。

2017年5月,楊某向祥符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胡某歸還15.8萬元的玉米款。經審理,該院支持楊某的訴求,判決胡某於判決生效10日內給付楊某欠款。判決生效後,胡某非但不歸還欠款,還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請求撤銷祥符區人民法院的判決。經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依法駁回胡某的訴求,維持原判。二審判決生效後,胡某仍不歸還欠款。氣憤難耐的楊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祥符區人民法院執行人員及時向胡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胡某既不在法定期限內履行義務,也不向法院申報財產。電話聯繫胡某,起初胡某以正在外地要賬為由逃避執行,之後便拒接電話。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執行人員便用自己的電話聯繫胡某,每次胡某都以再寬限幾日為由,不履行義務。之後,執行人員向胡某講明,若仍不履行義務,法院將依法採取強制拘留措施。但胡某仍置若罔聞。

於是,執行人員轉換工作思路,約胡某到法院說清情況。當胡某來到法院,看到執行人員、法警和申請人都在場,頓時傻了眼。為促該案早日執結,執行人員要對胡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處罰。胡某眼看不能逃避執行,這才坐下來與申請人協商還款事宜,最終雙方達成和解。至此,一場拖了6年的買賣合同案得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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