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侖區流動人口子女義務教育段積分入學公告

2019年北仑区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段积分入学公告

為科學合理地配置教育資源,規範有序地推進流動人口子女就學工作,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我區對2019年流動人口子女義務教育段積分入學辦法進行了適當調整,現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總體要求

所有申請其子女在我區義務教育段學校就讀的流動人口(以下簡稱申請人)必須參加量化積分入學管理。只有積分達到居住地所在街道當年積分入學分數線的申請人,其子女可在該街道有學位餘額的義務段學校申請就讀,未達到者,其子女不能在我區就讀。

二、申請對象及條件(一) 申請入學對象

2019年北仑区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段积分入学公告

2019年秋季申請在北侖區就讀小學一年級、初中一年級的非戶籍適齡兒童(含在我區小學就讀六年級擬升初中一年級的非戶籍學生)。

除上述對象之外,我區不接受義務教育段其他年級非戶籍學生插班。

(二) 申請積分對象及資格條件

申請人申請積分入學應具備

如下資格條件:

1.申請人夫妻雙方(或法定監護人)持有北侖區(不含大榭開發區)內申領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證》,已在北侖區辦理居住登記,並於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持證滿一年(365天)及以上的。

2.申請人夫妻任何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在北侖區具有穩定工作,依法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截止2019年3月31日,已連續按月繳納一年及以上,且延續到查驗日仍然在參保,無中斷(補繳月份無效)。

三、須提供的相關材料

  • 1.申請人夫妻雙方已取得的《浙江省居住證》。

    如果申請人存在離異、喪偶或配偶服刑、殘疾等情況,可僅出示申請人本人《浙江省居住證》及相關證明材料(如:離異的需提供有效的離婚證明;喪偶或配偶服刑的,需提供具有關法律效力的相關證明;配偶殘疾的需提供戶籍所在地縣級及以上殘聯出具的殘疾證明)。

  • 2.申請人在北侖依法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的社會保障號(身份證號碼)。

  • 3.《北侖區流動人口量化積分管理計分標準》規定的相應證明。

四、申請程序(一)申請時間

積分入學申請時間為2019年4月1日~4月30日

(工作日),逾期不再辦理。

(二)申請積分

1. 資格查驗。申請人攜帶申請積分入學須提供的相關材料,到現居住地所在街道便民服務中心進行資格查驗。各街道按照積分入學條件對申請人情況進行審查,合格後予以備註登記;如申請人不符合條件,各街道當面告知本人並不予以備註登記。

2. 申請受理。申請人填寫並提交《北侖區2019年度流動人口量化積分入學申請表》及申請資料,積分專窗根據申請人提交材料將申請人基本信息錄入積分制信息管理系統,建立積分檔案,現場打印受理回執。

3. 積分查詢及資料更新。申請人在提交申請資料後,可直接登陸“e鄉北侖”(網站、微信公眾號和APP客戶端),通過“積分查詢”欄目或APP客戶端中的“我的量化積分”欄目實時查詢積分審核進展。如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在規定時間內,直接前往積分專窗重新提交符合要求的資料。受理後7個工作日內,可查詢積分總分。

(三)申請入學

1. 積分公示。積分受理結束後,在寧波市北侖區人民政府網站、“e鄉北侖”(網站、微信公眾號和APP客戶端)上對參與本次積分入學人員的名單及得分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申請人如有異議,在規定時間內可向各街道積分專窗提出複核;逾期提出異議,不予受理。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異議不成立的,區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公室將積分情況抄送區教育局。

2. 積分分數線公佈。公示結束後,區教育局根據各街道空餘學位數,劃定積分分數線,通過寧波市北侖區人民政府網站等媒體向社會公佈。

3. 提出就學申請。有效積分達到積分分數線者,根據招生公告規定的具體時間及注意事項,到現居住地附近有學位餘額的學校提出就學申請,同一報名批次,每名學生只能申請一所學校,不得多處報名。

五、注意事項

請各位申請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儘早準備好相關證明材料,如有提供虛假或者偽造材料騙取入學資格的情況,一律取消其積分入學資格,且5年內取消再次申請積分資格並作為失信信息納入寧波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各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地址及諮詢電話

2019年北仑区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段积分入学公告

2019年北侖區流動人口子女義務教育段

積分入學政策解讀

1. 2019年積分入學政策跟往年相比有什麼變化?

答:2019年積分入學政策跟2018年相比有較大變化,主要是申請資格條件減少、操作流程簡化

一是簡化了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審核手續,2019年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近期婦科檢驗證明,既往有過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一樣可以參加積分入學申請,但是在積分的時候須做扣分處理。

二是申請人只需提交在北侖參加社保的賬號(個人身份證號)即可,由相關部門查驗參保情況是否符合相關條件並進行積分。

三是不再要求申請人到人民銀行查詢和提交個人信用狀況,改由相關部門根據申請人的身份證號碼到寧波公共信用信息平臺查詢個人信用狀況。

四是積分管理辦法較往年有所變化,具體內容參見《北侖區流動人口量化積分管理計分標準》

其他要求都與往年一致。

操作流程方面:與上年無變化,仍將資格審查環節直接與積分環節合併辦理。①對於符合申請入學條件,且已經有積分的人員,可直接帶積分入學相關材料到所在街道報名;②對於符合申請入學條件,但尚未進行積分的人員,可以帶積分入學相關材料(詳見《公告》)和量化積分計分證明材料(詳見《北侖區流動人口量化積分管理計分標準》)到所在街道同時進行積分和報名。

2.是否具有積分的流動人口都可申請積分入學?

答:在我區居住、工作的流動人口凡符合《北侖區流動人口量化積分管理計分標準》的,都可以參與流動人口積分,且一年有四次積分時間段,分別在1月、4月、7月和10月

申請登記時間只有一次,為每年4月份。2019年起始年級新生積分入學申請時間為2019年4月1日~4月30日(工作日),逾期不再辦理。

3.插班生(轉校生)是否也可通過申請積分入學的方式在北侖就讀

答:申請積分入學的對象與以往一樣,仍是2019年秋季要求在北侖區就讀小學一年級(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初中一年級的非戶籍適齡兒童(含在我區小學就讀六年級擬升初中一年級的學生)。

對於義務教育段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一年級的非戶籍適齡兒童以外的其他年級插班生(轉校生),不能申請積分入學,也不允許插班(戶籍遷入的除外)。

(北侖發佈綜合編輯,資料來源:北侖區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教育指導委員會辦公室、北侖區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公室,封面圖感謝:朱省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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