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分上重點大學的華僑生政策調整了,鑽空子的機會少了!

華僑聯考,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院校聯合招收華僑及港澳臺地區學生考試”,是中國教育部單獨為海外華僑和港澳臺學生設計的專門高考,也是港澳臺僑學生報考中國內地大學的主要途徑。

華僑聯考文科不考政治、理科不考生物,學習壓力減輕很多。而且錄取線遠低於國內普通高考的錄取分數線,最低200分即可入讀國內重點大學。正是因為這些,很多國內的家長看到了機會也看到了空子。

為了成為華僑,讓孩子成為華僑生,很多家長選擇某些國家特別居留或退休簽證等快捷穩妥、費用低的項目作為變身華僑的“跳板”。再讓孩子到國外讀幾年高中,等到華僑生聯考時,“土著”就變成了“華僑生”。

而現在這種“假華僑生”事件引發越多的關注,國家也在不斷的完善政策信息,投機取巧、鑽空子的機會越來越少了,而真正的華僑生優勢會更加凸顯。

2019年起,國家教育部對華僑生資格作出重要調整,例如首次要求考生父母之一必須具有華僑身份,且居住要求更加細化,準備參加華僑聯考的考生和家長需注意了。

以下請看具體政策。

來看看明年的政策

《201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簡章》


200分上重點大學的華僑生政策調整了,鑽空子的機會少了!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須在教育主管部門認可的高級中等學校接受高中階段教育,非學歷教育經歷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1、港澳地區考生,具有香港或澳門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2、臺灣地區考生,具有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和《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3、華僑考生,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須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居留權,並已在住在國連續居留2年(截止到報名結束日),2年內累計居留不少於18個月,其中考生本人須在報名前2年內在住在國實際累計居留不少於18個月。

若考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國長期或永久居留權,但已取得住在國連續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資格,5年內在住在國累計居留不少於30個月,且考生本人在報名前5年內在住在國實際累計居留不少於30個月的,也可以參加報名。

中國公民出國留學(包括公派和自費)在外學習期間,或因公務出國(包括外派勞務人員)在外工作期間,均不視為華僑。

以2019年參加全國聯招的華僑考生為例,報名前2年和5年分別指:2017年4月1日-2019年3月31日和2014年4月1日-2019年3月31日。

1個月按30天計算,18個月即540天,30個月即900天。


200分上重點大學的華僑生政策調整了,鑽空子的機會少了!



華僑考生資格有啥變化

2019年的招生簡章對華僑考生身份做了四大調整:

一是明確界定華僑身份。嚴格執行國務院僑辦有關規定,並由各地僑務部門審核,相關政策由國務院僑辦解釋。

特別提醒一點,根據國務院僑辦《關於印發的通知》,中國公民出國留學(包括公派和自費)在外學習期間,或因公務出國(包括外派勞務人員)在外工作期間,均不視為華僑。

二是在原只限定考生華僑身份的基礎上,增加要求考生父母一方也應具備華僑身份。

三是明確華僑考生在住在國居留最短時間要求。鑑於廣大華僑考生實際及近年來部分國家出臺低門檻投資移民情況,進一步明確要求“華僑考生本人,若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居留權,須在報名前2年內在住在國實際累計居留不少於18個月;未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居留權但已取得住在國連續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資格,須在報名前5年內在住在國實際累計居留不少於30個月”。

四是加強身份和高中學歷審核。華僑考生在現場報名確認時須向報名點至少提交3方面材料:一是與其具有華僑身份父母一方法律關係的證明文書,二是由我國駐外使(領)館開具的本人及其父母一方獲外國長期或永久居留權的認證書或已取得住在國合法居留資格認證書,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

200分上重點大學的華僑生政策調整了,鑽空子的機會少了!


特別提醒,對於具有華僑身份但實際一直在國內居住、學習或在住在國居留時間達不到《通知》規定要求的,不能參加聯合招生考試。但若符合國內高考報名條件的,可在國內參加高考。

如何報名華僑聯考


2019年聯考報名時間為3月1日至3月31日,其中3月1日至3月15日為網上報名時間,網址是:http://www.eeagd.edu.cn

3月16日至3月31日為現場確認報名時間(現場確認報名具體安排以各考區公告為準,2020年報名時間為3月1日至3月25日)。

華僑考生須在廣州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報名,考試地點可以選擇北京、上海、福州或廣州。

考試時間:

200分上重點大學的華僑生政策調整了,鑽空子的機會少了!


關於華僑聯考的常見QA


Q:只有考生本人具有華僑身份,其父母雙方均不具備華僑身份(包括外籍或港澳臺人士),能否報考全國聯招?

A:不可以。華僑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須具備華僑身份才可以報考全國聯招。

Q:華僑考生報名條件“兩年內累計居留不少於18個月”或“5年內在住在國累計居留不少於30個月”中的“兩年”和“5年”如何認定?

A:“兩年”和“5年”分別指連續的兩個自然年和連續的5個自然年。

Q:華僑考生“報名前2年內在住在國實際累計居留不少於18個月”,或“在報名前5年內在住在國實際累計居留不少於30個月”如何計算?

A:以2019年參加全國聯招的華僑考生為例,報名前2年和5年分別指:2017年4月1日-2019年3月31日和2014年4月1日-2019年3月31日。1個月按30天計算,18個月即540天,30個月即900天。

Q:考生已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居留權,報名前在住在國實際累計居留的時間可以按照報名前5年內不少於30個月計算嗎?

A:不可以。如考生已取得住在國長期或永久居留權,其本人須在報名前2年內在住在國實際累計居留不少於18個月。

專家解讀:長居和永居的界定

很多人不明白長居和永居的界定,小編在這裡給大家解釋一下。長居和永居,目前最清晰的是美加澳新的永居權還有一些國家的護照項目,以及歐洲各國的各類長居,類似西班牙葡萄牙的黃金居留,希臘的購房永居都算,但有些臨轉永的身份,比如英國的企業家移民這種前5年的就不一定算了。同時加拿大和澳大利亞有些臨轉永的,在臨居階段的身份也得不到確認,還有馬來西亞第二家園,這個存在爭議,並非一個可以跟“華僑”定義符合的身份。L2和188A屬於臨時居留,連長期居留都不是,就更不能解釋為華僑生了。


所以小編建議大家,假如是確保華僑生的身份核定,在各種長居和永居之間,選擇永居更安全!

政策調整後,“假華僑生”會逐漸消失,想參加華僑聯考就必須成為真正的華僑生。移民,又多了一條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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