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4载!腾讯QQ“嘀嘀嘀嘀嘀嘀”声音终于注册成为商标!

这是一条有声音的消息。

虽然看不见摸不着,因声音而记住的一款产品,在市场层面早已案例众多,如微软Windows开机提示音、诺基亚手机提示音等等。注册商标代表着价值,声音能不能成为注册商标,是一个新的议题。2014年5月1日,修改后的《商标法》开始实施该法明确可以将声音商标纳入申请范围。国家工商总局在对外通报时也提到企业可以申请声音商标的对象包括企业宣传片及电影、电视、广播广告中的配乐、企业自有歌曲的主要旋律等。但是特别刺耳、带给人们不良心理感受的声音,不能注册成商标。

近日,北京高级人民法院近日终审判决,认定腾讯公司申请的“滴滴滴滴滴滴”声音商标具有显著性,准予注册。这是首个经司法判决确认的声音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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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在2014年5月4日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提出“滴滴滴滴滴滴”声音商标的注册申请,但被驳回。驳回的主要理由包括:这一商标由简单、普通的音调或旋律组成,使用在指定使用项目上缺乏显著性。随后,腾讯公司向商评委提出复审申请,2016年4月18日,商评委作出复审决定,驳回腾讯申请。商评委的驳回理由是,该声音难以起到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复审亦未批准这一注册。

腾讯公司随后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令准予对这个声音商标的注册,并提交了相关申请商标的音频文件,商标注册申请书及申请商标的光谱表、频谱表、波形图等。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支持腾讯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QQ提示音虽然仅由同一声音元素“嘀”音构成,且整体持续时间较短,但包含六声“嘀”音,且每个“嘀”音音调较高,各“嘀”音之间间隔时间短且呈连续状态,申请商标整体在听觉感知上形成比较明快、连续、短促的效果,具有特定的节奏、音效,而且并非生活中所常见,因此QQ提示音并不属于整体较为简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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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还认为,QQ提示音所依附的QQ软件作为即时通讯软件持续使用的时间长、范围广泛、市场占比份额较大、使用群体所涉及的领域众多。随着QQ、QQ商标知名度的提升,QQ提示音已经与QQ之间形成了可以互相指代的关系。同时,QQ提示音已经在即时通讯领域建立了较高的知名度,可识别性强,与QQ、腾讯公司之间已经建立了稳定的对应关系,申请商标在指定使用的“信息传送”服务项目上起到了商标应有的标识服务来源的功能。

商评委认为,申请商标“嘀”音组成的声音常见于包含电子组件的相关产品的报警音或提示音等情况,“嘀”音较为常见,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性,难以起到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并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定“滴滴滴滴滴滴”声音通过在QQ上的长期持续使用,具备了识别服务来源的作用,并认同一审法院认定申请商标在与QQ相关的服务上具备了商标注册所需的显著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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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院法院维持一审法院判决,并对申请商标在“信息推送、提供在线论坛、计算机辅助信息和图像传送、提供互联网聊天室、数字文件传送、在线贺卡传送、电子邮件”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法院认为,虽然此类服务项目并未使用申请商标的声音,但是签署服务项目与“信息传递”均属于QQ作为综合性即是通讯平台提供的服务,切申请商标的生音已经与QQ建立了对应关系。因此,申请商标使用在上述服务项目上亦具有显著性。

业内人士认为,QQ提示音商标案是中国商标法领域首例声音商标案件,案件审理对审查声音商标的显著性提供了极具参考价值的思路,具有行业典型意义。

注册声音商标的条件

一方面,声音商标注册应满足实质条件,具备显著性和非功能性。显著性是商标保护的灵魂,声音商标应当与普通商标一样满足显著性要求。《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声音商标显著性的判断标准是,消费者在一般注意情况下能否从听觉的角度根据声音标识实现对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区分。对于那些不能实现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功能的通用性声音,如普通的鸟鸣狗叫、喇叭声、爆竹声等,则不能获得核准注册。

声音商标的注册也要满足非功能性的要求。标志的功能性是指该标志的特性是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要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而必不可少的。例如,普通的ATM机在出钞时会发出“哗啦啦”的数钞声,这种声音就属于功能性声音,因此不能注册为ATM机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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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以声音商标注册时需遵循一定的程序要求。《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提交符合要求的声音样本,对申请注册的声音商标进行描述,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对声音商标进行描述,应当以五线谱或者简谱对申请用作商标的声音加以描述并附加文字说明;无法以五线谱或者简谱描述的,应当以文字加以描述;商标描述与声音样本应当一致。简单地理解,就是以声音申请注册商标,一定要以某种可见的方式对声音进行描述。对于音乐性质的声音,如一段乐曲,应使用文字加五线谱或简谱的描述方式;对于非音乐性质的声音,如狮子吼声等无法用五线谱或简谱描述的,应单独使用文字进行描述。

另外,声音商标不同于传统的商标,需要通过大量使用才能确立其显著性,得到大众的认可,才能申请注册。

如果您有关于商标的任何疑问,都可以咨询小微知识产权部门经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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