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10萬打賞主播 自己卻住幾十元小旅館怎麼回事?

常德男子劉某,從去年開始迷上了某網絡直播平臺的女主播,對方甜美的長相和聲音吸引了這個長相斯文的男生,幾乎每天都和對方在直播間互動。

短短一年時間裡,為了討女主播歡心,劉某出手闊綽,累計打賞10多萬在女主播身上。而對自己,劉某則是能省則省,抽的是5塊錢的香菸,住的是幾十元的小旅館。但他依然樂此不疲。

然而,這10多萬的打賞並非劉某勞動所得,而是他偷盜得來。

男子10萬打賞主播 自己卻住幾十元小旅館怎麼回事?

劉某“迷上”的某網絡直播平臺截圖。

9月15日,常德公安局武陵分局白馬湖派出所民警通過守株待兔,在一賓館房間內將劉某抓獲。目前,劉某因涉嫌盜竊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酒樓凌晨失竊1萬多

9月10日上午9時許,常德市洞庭大道某海鮮酒樓負責人楊女士,來到武陵分局白馬湖派出所報案,稱其酒樓收銀臺中1300多元營業款和櫃檯中10多條香菸被盜,共計損失1萬多元。

接到報案後,白馬湖派出所副所長鬍立平迅速帶民警龔伯戡、杜模飛等第一時間趕到案發現場展開工作。經現場勘察和調取監控視頻發現,凌晨3時許,一名騎著摩托車的年輕男子,採取撬窗方式進入該酒樓實施盜竊。

民警通過研判分析,成功鎖定犯罪嫌疑人為現年23歲的常德澧縣人劉某。經過架網蹲守,9月15日8時許,民警在常德火車站某賓館內將其抓獲歸案。

經牢訊,從2009年開始,劉某因盜竊先後多次被判刑。去年刑滿釋放後,無所事事的劉某又重操舊業。自今年8月以來,劉某竄至武陵區、柳葉湖等地,乘夜深人靜之機,釆取撬窗入室盜竊多個門店財物作案5起,涉案價值1萬多元。

10多萬贓款用來打賞女主播

男子10萬打賞主播 自己卻住幾十元小旅館怎麼回事?

劉某關注的平臺“藝人”截圖。

據劉某供述,從去年起,他開始沉迷於某平臺的網絡女主播,由於該女主播長相甜美,每天都會和其互動,贈送虛擬禮物,不斷打賞,無法自拔。在打賞女主播時,劉某出手闊綽,多則每次打賞上千元,少則也有百餘元,而他對自己卻很“節檢”,抽菸僅抽5元一盒的香菸,住幾十元的小旅館。截至目前,劉某共打賞給女主播10多萬元,均是盜竊所得贓款。

辦案民警介紹,劉某家境一般,初中未畢業即出來打工,之前從事過摩托車修理工作,但後來則主要以盜竊為生。“因為他幹過摩托車修理,所以偷車方面很嫻熟。”辦案民警介紹,除了盜竊摩托車,縣城內的商店酒樓也是劉某經常光顧的地點。

而盜竊所得,基本都用來打賞女主播。辦案民警介紹,在某直播平臺上,劉某每次打賞某主播都至少是兩三百元,多的時候則是兩三千,出手非常闊綽。

男子10萬打賞主播 自己卻住幾十元小旅館怎麼回事?

劉某的平臺消費記錄截圖。

目前,犯罪嫌疑人劉某已被刑事拘留,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律師:司法機關可追繳主播打賞金

劉某用偷盜而來的10多萬贓款,打賞網絡女主播。在劉某被抓後,這筆錢是否可以進行追繳?

對此,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律師曹遠澤認為,作為網絡直播平臺的通常付費模式,其本質是粉絲對主播的的金錢獎勵。從民事法律分析,打賞金的法律性質在不同情境下會有所不同,對一些數額不大的打賞金可以視為觀看者(粉絲)對主播提供服務所支付的報酬,相當於小費性質。

對一些數額巨大的打賞,如本案中劉某對女主播的大額打賞,則屬於贈與行為。對贈與財物的來源,如果是自有的合法財產,贈與行為是合法有效的,但如果是贓款等違法財產,則依法應當返還。

根據相關刑事法律規定,對於盜竊贓款,除非對方是等價有償取得,才可能適用善意取得制度,可以不返還。本案中劉某向主播大額打賞主要基於主播甜美的長相和聲音、為了討女主播歡心。

雖然主播表演也是一種勞動,但是鑑於劉某向主播支付的賞金遠超勞動所得的市場行情,基本可以視為無償取得,因此司法機關可以在扣除正常打賞數額(參照平均值酌情認定)外,追繳其他鉅額所謂打賞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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