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3500元的房屋契稅變成14000多 原來有“貓膩”

去年8月,瀘州市民張大姐在江陽區國泰新城小區買了一套80多平米的商品房。簽署了購房合同後,開發企業表示,要幫助張大姐代辦房產契稅相關事宜,讓張大姐按照總房價4%的標準,將契稅預繳給開發企業。

泸州:3500元的房屋契税变成14000多 原来有“猫腻”

張大姐家人寫退費申請

3500元的房屋契稅變成14000多 市民質疑

張大姐告訴瀘州陽光政務:“他說他幫我們辦理,收了我們4%的稅收,就是買房的時候,籤合同的時候,一下就全部都收了,80多平米收了一萬四千多的稅。”

前不久,張大姐偶然從稅務部門瞭解到:這套80多平米的商品房是張大姐購買的第一套住房,根據契稅徵繳標準,她只需要按照總房價的1%的標準繳納契稅。這樣計算下來,張大姐這套住房的契稅約為3500元,之前她卻向開發企業多預繳了一萬多元稅費。

商品房的契稅徵繳標準到底是怎樣的呢?記者在國家稅務總局瀘州市稅務局官方網站上查詢瞭解到,房屋面積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首套房和二套房都按總房價的1%徵收契稅;房屋面積在90平方米及以上的,首套房房按總房價的1.5%徵收契稅、二套房按總房價的2%徵收契稅;三套房及以上的,不論面積多大,都按總房價的3%徵收契稅。

開發商回應:多退少補 實際上是為市民跑路

在這個標準中,契稅的最高徵繳標準是總房價的3%,根本沒有4%這個標準。那麼,開發企業代收契稅時提出的4%這個標準是怎麼來的呢?國泰新城小區開發商——瀘州弘泰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一位姓胡的工作人員接受了記者的採訪。

姓胡的工作人員向瀘州陽光政務記者表示,雖然他們公司代收代繳契稅時多收了費,但他們公司會根據實際的契稅向購房者多退少補,在他們公司看來,是開發企業的員工為購房者跑腿辦事,購房者是享受了實惠的。

他們代收契稅時先多收一些稅費對消費者沒有影響。這個說法正確嗎?國泰新城小區開發企業那位工作人員的說法看似有理,實則卻不然。國家稅務總局瀘州市稅務局財產和行為稅科工作人員劉浩明表示,這種做法有很多弊端。

“契稅收了以後到老百姓得到房產證,有時候時間會很長,因為有些老百姓不清楚這個事情,開發商就隨意忽悠,比如多退少補,但實際上他交的契稅開發商已經拿在手裡很久了,他自己拿去週轉,這就是所謂的弊端,我們不准他們這麼做。”

稅務部門:禁止代辦契稅 一旦發現將約談

為了保障購房者的權益,瀘州已經全面禁止房地產開發企業代收代繳契稅。國家稅務總局瀘州市稅務局財產和行為稅科工作人員劉浩明說:“不能幫納稅人代辦的,《四川省瀘州市地方稅務局關於個人購買新房契稅申報辦理有關事項的通告》,裡面就已經明確說了,瀘州市的契稅實行各級徵收機關直接向購房者徵收的徵管辦法,從未委託任何房地產開發公司、單位、個人代徵、代收、代扣。”

看來,房地產開發企業代收代繳契稅,名義上可以多退少補,其實這個過程中存在一定的風險,目前我市已經全面禁止這種行為,購房者應該自己到稅務機關繳納房屋契稅。“以前我們也接到過舉報,還有些開發商還頂風作案,還繼續收。因為我們市局在採取市領導帶隊到區縣去督導,隨機抽查,還有就是我們公佈了電話,可以直接打電話反映情況,我們再責成各個區縣去約談開發商,罰款之類的,避免以後再出現這種情形。”劉浩明說道。

泸州:3500元的房屋契税变成14000多 原来有“猫腻”

得知這個結果,張大姐再次要求開發商退還契稅,瀘州弘泰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那位姓胡的工作人員表示,將立即把費用退給張大姐。

記者 邱文迪

文章關鍵字: 開發商 大姐 契稅 編輯: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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