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发动战争为什么不算是战争罪呢?

国际趣多多


战争本身也是分很多种类型的,如果从善恶是非的角度来看,我们大概可以将战争分为正义的战争和非正义的战争两大类。参与战争的国家或者集体也可以分为正义的和非正义的两类,一场战争可能是正义者与非正义之间的较量,也可能是两个非正义者之间的领土或者权力争夺战。如果要问美国总统发动战争为什么不算战争罪,首先我们需要弄明白美国总统发动的到底是什么样性质的战争。
(美国还在世的五位前总统)


犯有战争罪的人一般是指那些肆意践踏别国主权,以侵略扩张为目的而发动对外战争的军事狂人,比如二战时期的纳粹头目希特勒、意大利独裁者墨索里尼以及日本将领东条英机等人。另外还有一些以试图以武力夺取国内政权的政治野心家发动的内战也属于战争罪的范畴。历史上犯有战争罪的人有很多,但是最后因为战争罪而获刑的人却极少。

自二战结束以来,美国堪称全世界参与和发动战争最多的国家,但是我们必须要明白,发动战争的并不一定都是罪犯,有时候被军事打击的政权反而可能罪行深重。比如美国前总统老布什领导的海湾战争就是美国在联合国授权之下为了帮助科威特抵抗伊拉克侵略者而发动的正义战争,美军参与的这场战争获得了世界大多数国家的支持,在这样的情况下国际社会还怎么说老布什犯有战争罪呢?
(海湾战争)


尽管美国自二战结束以来发动并且参加了很多场战争,但是美国却从来没有试图侵略它国的土地,更没有抢夺别国的资源,美国很多时候只是看不惯像萨达姆政权那样的残酷统治方式,为了在全球范围内推广自己的那套制度和价值观,所以美国总统经常会发动对外战争。当然,有战争的地方就会有伤亡,不过美国军队在战争的过程中并不会滥杀无辜,甚至于他们会尽量使用精确制导炸弹以减少无辜民众的伤亡,这样的情况下国际社会很难说美国总统犯有战争罪。

人类自古以来发生的大对数战争都是非正义的,同时绝大多数发动非正义战争的罪犯最后都没有能够受到法律的审判。因为那些发动战争的狂人往往拥有很高的权力并且掌握巨大的社会资源,所以国际社会很难对战争犯进行审判。也就是说即便美国总统犯有战争罪,除了美国人民以及美国的宪法之外并没有谁可以治得了他们。这也就意味着美国总统的好坏其实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美国人民,但美国人民显然不是那种太坏的人。
(美国民众举行游行抗议特朗普分散移民家庭)


其实美国并不能算是一个非常坏的国家,大多数时候他都会尽量遵守国际法。任何国家如果担当了“世界警察”的角色,那么他肯定要为此得罪不少的恐怖组织和利益集团。美国为全球反恐事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美国总统并没有发动以侵略它国领土并抢夺它国资源为目的的战争,所以美国总统实际上并不犯有战争罪。发动战争的并不一定都是坏的,因为有时候人类必须用武力去对付那些真正身负罪恶的人。


李姓先生




美国在二战之后,对外发动战争,大小有上百起。大的有入侵朝鲜战争,越战,阿富汗反恐战,入侵伊拉克战争等,让美国感觉有点伤筋动骨的战争;小的有入侵巴拿马,侵占古巴等不费吹灰之力的战争。

美国在这些对外战争中,尽管有输有赢,有得有失,却毫无例外的是,美国总统没有一个人受到审判有罪。为什么呢?道理很简单!

美国自视“天老大,美国就是老二”。能管得了美国的只有万能的上帝!而上帝保佑美国,不会在美国总统活着的时候,就审判他的罪,他死了,受到上帝的审判,世人又都没有看到。

既然,天上判不了美国的活总统,那再看看世上的法院,能不能判美国总统有罪?美国虽然经常高喊“法律公正”,但美国没有加入国际法院条约国,也就是说,美国不承认国际法院,对美国总统有审判权。何况,哪个“吃了熊心豹子胆的法官,敢太岁头上动土”,别说想审判定罪给美国总统,就是立案都真没有呀!至于其它国家一怒之下,判决美国总统有罪,结果,还是没有结果!

美国法律,对待总统也是礼让有加。可以因为一些小事修理一下总统,比如说,克林顿对当年的白宫实习生,莱温斯基非分了一下,没想到差一点就被弹劾下台。克林顿恼羞成怒,将这把火烧到伊拉克萨达姆的头上,一顿狂轰滥炸,死伤无数,美国却是一片叫好声。谁敢说一句,追究他的什么战争罪。



所以,美国总统在上帝保佑美国时,上帝还不便现身世间执法,就不会有美国总统因发动战争,被判有罪。


阿佩呀


美国的宪法第一条就规定了,只有美国国会才有权利发动战争,但是陆海空三军的统帅是美国总统,所以战争的总指挥是美国总统。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换句话说,真要打,总统可以先统帅部队进入战备状态,甚至开打,再向国会索要宣战书。

纵观近代几十年,美国成为世界霸主后在各地发动了不少的战争,比如伊拉克、阿富汗、南斯拉夫、索马里等,都是这样的情况,都是马后炮,先开打,然后再向国会报告要钱。难道美国国会就是形同虚设,这么不堪?

美国宪法一直规定不能给总统过大的权力,避免出现军事独裁者,所以美国如果开战,必须要国会和总统一致同意才行,比如一战、二战等都是国会正式宣战;但是作为美国一把手最高权利者不可能什么权利都没有,又是全国的象征,所以一直有美国三军的指挥权,所以美国总统有调动军队的权利,并且可以绕过国会,但是上个世界的越南战争是约翰逊总统绕过国会自己进行的战争,所以有了这次教训后,美国在1973年出台了《战争权力决议案》,这个法案对于总统动用军事权力作了进一步约束。如果总统要私自用军事行动只能60天,60天以后必须经过国会通过,如果不通过,国会有权利解除总统的军事权利,但是这个议案给了后来的美国总统缝隙可钻。

但是2001年的911事件后,又给了美国总统一个契机,假如总统怀疑哪里有威胁美国的对向,可以先开打再报国会,比如小布什打伊拉克的时候,就没有通过国会,直接出兵,后来战线拉开,战争已经开始,再报告国会通过,这时不管白的黑的你只得通过,当然,国会也可以中止战争,比如国会可以不给钱,财政不拨钱了战争就自然结束了。

最后,回归问题,既然总统有权利先开战,那可不可以判总统战争罪呢?答案是:呵呵!美国总统作为一个国家代言人,怎么能给总统定罪呢,肯定是尽力去解决,树立总统的形象,再不济就是下台,比如约翰逊,决不会出现韩国棒子那样,一个国家把总统一个个整死了。


图文绘历史


1.从美国国内的角度分析,美国总统发动战争不算是战争罪。根据《美国宪法》第一条第九款规定,宣战,颁发缉拿敌船许可证和报复性拘捕证,制定关于陆上和水上的拘捕条例等权利属于国会。也就是说,经过美国参众两院的批准,美国总统才能够发动战争。从法律角度讲,即使美国发动战争犯了战争罪,也是国会的罪行,不是总统的问题。不论是美国参与第一次世界大战、第二次世界大战、越南战争、科索沃战争、伊拉克战争等,美国总统都是经过国会批准才发动的战争。而美国总统虽然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总脑,同时又是武装部队总司令,在发动战争问题上,在法律程序上是一个“执行”的角色!这就是“民主”国家的好处,集体决策,罪责无人需要承担。

美国宣战权在国会

2.从国际社会的角度分析,没有国际机构可以判定美国总统为战争罪。首先,美国是世界唯一的超级强国,特别是在军事上,仅仅航空母舰就拥有11艘,超过世界其他国家服役航母之和,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或者组织能够与美国抗衡,也就没有任何一个国家与组织有能力追究美国总统的战争罪!其次,在世界上有权利审判战争罪的只有根据《罗马国际刑事法院规约》成立的海牙国际刑事法院,而美国又不是海牙国际刑事法院的缔约国,无需受到制约。

国际刑事法院总部大楼

所以,美国总统根本无需发动战争触犯战争罪!只要不触犯美国国内法律,美国总统就高枕无忧!


美国观察室


战争罪是当今国际上最严重的犯罪之一,谋杀或虐待战俘、杀害人质、肆意摧毁城镇和村庄都算战争罪。每个国家都有义务承担国际法上惩治战争罪的责任,并且国家有必要制定相应法律规范以更好的履行这种义务。

美国宪法当中的第一款第八条明确规定,国会是唯一拥有权力宣战的部门。但是美国的宪法第二款第二条中又同时写道,美国总统是美利坚合众国三军总司令。尽管宪法明确赋予了国会唯一的宣战权,但是作为三军总司令的美国总统往往不和国会打招呼,而是直接采取军事行动。自从杜鲁门总统绕过国会参加朝鲜战争后,历届美国总统都不重视国会的意见。他们常常以宪法第二款第二条为理由,认为自己有权力派遣军队战斗。

以2003年爆发的伊拉克战争为例。为了推翻伊拉克的萨达姆政权,以布什为首的美国政府声称伊拉克境内藏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并且还暗中支持恐怖分子的活动。布什政府随后悍然入侵伊拉克发动伊拉克战争。然而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核查人员经过700多次的调查并没有在发现伊拉克藏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如今伊拉克已经被美国占领了十多年,美国仍然没有找到所谓的化学武器。

除了绕开联合国安理会,直接发动战争外,美国总统对待战俘的做法也有问题。小布什任总统期间曾批准对囚犯动用“水刑”;并且还下令中情局绑架嫌,虐待囚犯的丑闻屡有发生。许多国际组织和美国公民要求对小布什任总统以战争罪进行起诉,但最后都不了了之。其原因无外乎:国际上,美国实施霸权主义,国际体系中缺少对美国强权的有力制衡,因此美国无视无视日内瓦公约和联合国宪章;国内,有宪法罩身,总统享有超然地位,总统绕开国会发动战争,至多引发国会的争吵。


环球网



二战后,全球的战争大多是美国发动的,而且是囯会批准总统授权。但美国总统不会受战争罪的指控与审判。原因是美国总是胜利的一方,即使失败了,也是局部战争的失败,并不影响美国的囯家综合实力,也没有哪个国家比美国强大而审判美国总统。

朝鲜战争和越南战争美国都是失败方,但美国签个停战协议拍拍屁股撤出战场走人了,留下一个破败的焦土待战胜国收拾残局。因为战场在战胜国,胜利的一方也囯破山河在,春城草木深。这就是美国霸权的王道乐土。

美国发动了海湾战争伊拉克战争和利比亚战争,美国胜利了,抓住萨达姆总统和卡扎菲中校以战争罪或反人类罪审判,最后都被送上了绞刑架。而美国总统老布什和小布什成为英雄被歌功颂德,还能作为外交政绩成为连任总统的砝码。就连英国首相布莱尔,法囯总统萨科奇因做美国战争急先锋也跟着风光一时。尽管后来布莱尔对伊拉克战争的结果表示悔过。在强权政治的世界,没有正义和民主。萨达姆战领科威特是侵略,美国战领伊拉克是正义的战争,这就是美国的战争哲学的双重标准。

美国是军火生产大国,世界没有局部战争美军火就无法销售。中东沙特每年都要采购上百亿美元的进攻和防御性武器。特朗普一句话把美国大使馆从特拉维夫迁到耶路撒冷,如同仍了政治核弹,引爆中东火药桶,受到除以色列以外国家的强烈遣责。中东局势再添变数。沙特马上又从美国采购70亿美元导弹防御系统用以防御。因此,世界有美国做老大,和平永无宁日。

但愿有一天,美国走向哀落,战争的主战场在美国,美国成为战败国,抓住美国总统,以战争罪进行审判,这个标题才会反转成正解。


英汉微视


这道题涉及到美国总统发动战争的权力与限制。事实上,从二战以后,美国就没有正式向任何国家宣战过。在美国宪法第一款第八条中有规定,国会拥有唯一的权力宣战以及颁发捕押或采取报复行动的特许证。但是在宪法第二款第二条中又写道,总统是美利坚合众国的陆海军总司令。

尽管宪法的撰写者想要赋予国会唯一的宣战权,但是美国总统作为三军总司令在真正采取军事行动(不宣战)时往往不会与国会事先商量。尤其是在杜鲁门总统绕过国会直接投入朝鲜战争后,历届美国总统都不再重视国会的意见。

于是在1973年,由于美国国会被约翰逊和尼克松总统在越南的行为搞得恼羞成怒,一怒之下通过了《战争权力法》。《战争权力法》旨在建立起让行政和立法机构共享参战权、派兵权的机制,如要求派兵应对敌对形势前要咨询国会、国会没有宣战或授权动武的军事行动应在60天内结束等。但是,即便如此,美国总统大多也无视这个《战争权力法》,常常以宪法第二款第二条为理由,认为自己有权力派遣军队战斗。

美国总统发动的战争无论过程如何自然不会在美国国内被起诉战争罪,因为怎样都有宪法罩身,至多引发国会的争吵。但在国际上,指责美国可能犯下战争罪的绝对不是空穴来风。

就在2017年11月,国际刑事法庭的公诉人就要求得到授权调查美国军方和中央情报局可能在阿富汗犯下的战争罪。

根据这位公诉人的陈述,如果调查得到授权,将聚焦于2003年5月1日以后美方可能在阿富汗犯下的罪行,包括美国军方的虐囚行为以及中情局设立的秘密关押设施。而此前小布什总统在他2010年的回忆录中也明确承认自己曾经授权采取水刑等酷刑措施。


临冬大侠客


可以百分之百肯定,美国总统里面有战争罪犯。

法律首先是用来遵守的。国际法也一样。当前国际法对战争罪的定罪标准是,谋杀、奴役、虐待、放逐被占领地平民;谋杀、虐待、侮辱战俘;杀害人质、抢夺公私财产、故意破坏城镇乡村、或非军事上的必要而破坏民用设施等。二战之后先后设立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海牙国际法庭来审判犯了战争罪的人。

东条英机受绞刑

在远东国际法庭上被以战争罪判决过的人主要是日本军国主义分子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松井石根等人。在侵华战争中,日本战犯们屠杀了平民,破坏了乡镇,抢夺了公私财产,奴役虐待了百姓。这些都不必多说。在太平洋战争中,日本军队臭名昭著的“巴丹死亡行军”,和南京大屠杀中屠杀了三十万中国同胞(其中也包括八万多放下武器的国军战俘)一样,谋杀、虐待了战俘。可以说日本战犯的行为符合了战争罪的所有适用情节,一条都没落下。



米洛舍维奇

在海牙国际法庭上被以战争罪审判过的人,包括前波黑塞族领导人布尔查宁,因1992年波黑战争中对塞族穆斯林和克罗地亚族人施行了种族清洗而被判处了三十二年有期徒刑。前南斯拉夫领导人米洛舍维奇也因为那次战争中对克罗地亚族人的战争罪行,以及科索沃危机中镇压阿尔巴尼亚族人被海牙国际法庭审判。幸运的是判决未下就病死。当然纳粹那帮人也没逃脱审判,包括畏罪自杀的希特勒和被意大利游击队杀死的墨索里尼,也被“追认”为战犯。

以上被判罪的人(除米洛舍维奇之外),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和量刑标准恰当。所以就给判了。

那么美国总统里面的战争罪犯有谁呢?先说说美国近年来发动的一场最不应该发动的战争——2003年伊拉克战争。虐待囚犯是有的。美军的虐囚风波曾经让世界一片哗然。包括萨达姆本人也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美军士兵枪杀平民的事情也是实实在在发生了的,相关士兵还受到了处理。美军空袭伊拉克炸毁了无数民用设施和民房。美国推翻萨达姆之后,某些西方大能源公司进驻伊拉克,这也是事实,这不是强抢,是“文抢”。文抢也是抢!这么说来小布什其实犯了战争罪了。而且他发动战争的理由(大杀器)也没有被证实。再说远一点,以色列将巴勒斯坦人从家园里驱赶出去也算战争罪了。


但是小布什没有被抓起来。很多人喜欢从美国宪法的角度去解读。比如美国宪法规定宣战权在国会,所以美国总统没有犯罪。这是一种很奇怪的心理。战争罪分对内和对外。对内种族清理用国内法律判他也可以,用国际法判他罪也可以。美国发动的是对外战争,要判他的战争罪必须用国际法,管他美国宪法怎么规定吗?如果日本和德国没有关于战争罪的规定,那么他们就能免于战争罪的审判吗?这是说不过去的。

不能说他们在为美国总统找法律漏洞,只能说他们也比较无奈,因为只能这么解释才能掩饰他们的无能为力。包括楼主在内也无能为力。为什么我们无能为力?

因为没有人可以像打败德国、日本、伊拉克、南联盟那样打败美国,然后像抓住萨达姆和米洛舍维奇那样抓住小布什。


独钓寒江


战争罪并不是针对发动战争的一方,而是在战争过程中违反了战争的法规,并且做一些不人道的行为,比如说故意虐待俘虏,或者是伤害伤病人员,对他们施加酷刑,故意折磨人等不人道的待遇,或者妇女儿童进行故意伤害,破坏当地的历史遗迹,建筑等。

说起来这些战争罪行美国哪一样都占过,美国虐待俘虏的视频照片在网上曝光,全世界都知道,但是除了谴责谁又能把他怎么样呢?美国每次在入侵前都会找一个正义的理由,什么为了人权,为了这,为了那,其实都是为了美国自己的利益,甚至在打击伊拉克后一直没有找到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多方人员不断对美国提出质疑,美国也讲不出个所以然来,最后拿出来一管白色粉末,结果被普京调侃说那可能是洗衣粉而已,成了天下最大的笑话。明眼人都知道美国就是故意发动战争,但是这么多年为何没有人敢把他怎么样呢?当然是因为有钱有实力。




首先联合国的日常开支,是由成员按照自己本国的经济实力进行出资美国是联合国的第一大金主,美国还经常绕过联合国擅自做一些不符合规定的行为,比如美国绕过联合国an ki hui ,直接自行就叙利亚化学武器问题,和盟友采取行动,甚至用各种办法阻挠联l各国投票,因为联合国总部是在美国,所以美国通过不颁发成员国签证,来阻止反对美国的国家投票,美国一贯我行我素,就是因为世界老大坐的久了,打你不用挑日子,更不用在意别人的眼光,最多也就是会因为一些舆论而稍加掩饰。




一个就是美国的军事实力应该是世界第一吧,在国与国之间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有哪个国家会为了自己不相干的人而去得罪美国?俄罗斯和美国向来不对付,虽然俄罗斯不及美国,但是美国也轻易不敢惹这种世界大国,就算双方互相示好,看起来也假么假式儿的没意思,如果有其他相对弱小的国家插手,那么美国就很有可能借题发挥,顺带把它也办了,没人会这么干,最多会对美国进行一些舆论上的批判,并没有其他实质性的惩罚行为,也就是想管但是不敢管。


军事一点通


战争罪,这是国际刑法中一种犯罪的罪名。既然如此,那就必须得经过法律的审判,既然是审判,就必须有强权与暴力作为背书。一个国家的公民犯了罪,审判他的是司法机关,那司法机关为什么能审判他呢?因为司法机关的背后有国家机关的背书。而且,一个人犯了罪,他就是正义与法律面前的失败者。正义与法律,要么居其一,要么占其二,总归他是个失败者。但前者只是道德的谴责,后者才需要暴力的背书。

国际刑法同样是法律,但它没有强权与暴力的背书。也就是说,它的执行只能由各个国家自己执行。而这执行的过程,即使是由自己的国民来执行,但也往往需要外部力量背书,或者得让国民认为自己的总统必须被审判。但这两者必须得有一个先决条件,就是打仗打败了。不然的话,我打仗打胜了,你凭什么来审判我?美国总统虽然犯了战争罪,但很多时候打胜了,即使在朝鲜战争和越南战争中没有胜利,但也没有灭国,这就无法将总统押上审判席。所以,说美国总统犯了战争罪,只是道义上的谴责,而无法成为实质性的法律审判,就因为不具备审判的先决条件。当然,这毫不影响我们表达愤怒。我在这里先骂为敬:XX是罪犯!XX是流氓! XX是侵略者!

也有很多人批判说,美帝总是打着“民主与自由”的旗号来标榜正义,为了自己的利益发动侵略。

其实人类历史上没有哪一场战争不是打着“正义”的旗号,更没有什么人会用“邪恶”来标榜自己,除非这人心理极度变态!而且,任何战争的发动都是为了利益,那种单纯为了“正义”进行的战争,即使没有外部利益的吸引,也必然会有内部需求推动。

所以,美国人发动对外战争,只是为了利益而已。我们之所以会对美国人的行为难以理解,往浅了说,是我们热爱和平;往深了说,是人们往往会用自己的思维习惯去套别人的行动逻辑,这就难免产生矛盾。我们对美国这种行为难以理解可能永远也不会消除,但也不用批判他们的战争理由,这只是他们的一个旗号而已。“民主自由”与“民族主义”都可以被拿来当作发动战争的借口,但永远都不可能成为发动战争的真正理由。美国人之所以总是对外发动战争的原因有,无外乎两个:一是美国的崛起所带来的利益范围的扩大;二是源于美国人深层次观念中的行动逻辑,他们笃信战争可以解决问题。前者几百年内难以改变,后者永远都没有改变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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