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海外代购被判处10年,罚款550万元,法院表示其涉嫌走私,你怎么看?

小麦网官方号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这位女子因海外代购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款550万元一点不冤枉。因为她的确是涉嫌走私犯罪,而且是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走私。代购和走私很容易混淆,很多人可能觉着就是代购而已,为什么量刑这么重呢?其实不然,她这是走私,她这是逃税,因为走私被判十年有期徒刑,罚金550万元不为过吧。

有些同学可能要说了,都是逃税,为什么FBB偷税漏税几千万都只是罚款而没有被拘留,而一个淘宝店主代购点东西就被判了十年刑呢?其实这是不一样的,这位淘宝店主涉嫌走私,而FBB只是单纯的逃税,两者适用的量刑标准是不一样的。

对这一判决有异议是很正常的,但是在这之前我们首先得弄懂什么是走私,什么是逃税,什么是代购。不同的犯罪类型,不同的量刑标准。就像银行高管职务犯罪贪污几百万可能才判个三五年,而普通人使拾不还可能会被判处几十年的刑期;这都是合法的,唯一不同的就是他们的量刑标准不同。

因为采用的量刑标准不同,所以不同的案件是没有办法相互比较的。你就说强奸和代购哪个情节更恶劣?肯定是强奸吧,但是强奸犯可能只判个五六七八年就出来了,而这个淘宝店主因为代购需要面临十年的牢狱之灾。

所以说到底还是一句话,别嫌法律量刑太重;如果嫌法律量刑重你就别去触犯法律啊,你不犯法量刑在重也影响不到你。犯了法就得接受教育,知错能改是好事,但是干错了事你不需要补偿和悔改吗?


无双杂货铺


估计很多网友都替这位做代购的女子感到不平。明星偷税漏税几亿只要交了罚款就没事了,而该女子只是逃税300万不但要交罚款550万,还要做10年牢。

普通民众不熟悉法律,对此有很大的意见和看法。我们先不评论法律的公正性,先就明星偷税案和该女子代购案来谈谈。

  1. 明星偷税漏税,偷的漏的是自己的个人所得税,视为一般偷税漏税行为。

  2. 该女子代购逃税300万,逃的不是自己的个人所得税,而是海关税。不交关税,那就是走私,该女子犯的是走私普通货物罪。

  3. 对该代购女子的判处是有法可依的,并且对她进行10年的判刑已经是最轻的处罚了。

《刑法》第153条、第157条规定,个人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5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偷逃应缴税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偷逃应缴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单位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的看法

  1. 大家之所以对该代购女子表示同情,主要是因为和明星偷税案进行对比而来的,如果没有明星偷税案,估计大家就会觉得代购女子确实该受到惩罚。

  2. 偷税漏税,偷的是个人所得税,危害的是国家税收。走私货物罪,虽然也是逃税,但是逃的是关税,危害的是国家的经济,其危害更大。

  3. 不管哪种形式的偷税漏税行为,都应该禁止。


农村大学生


只想知道范冰冰为什么不用吃牢饭?都是初犯,逃税,为什么范冰冰就可以逍遥法外?


坚持到底144210977


女子因海外代购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罚款550万元,法院表示其涉嫌走私。

的确如此。

确切的说,该女子触犯的是走私普通货物罪,她的海外代购行为,不能仅仅看做她是偷税、漏税了。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毒品以及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金银和其他贵重金属以外的货物、物品进出境,偷逃应缴纳关税额5万元以上的行为。

这个罪名客观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侵犯的是国家对外贸管理制度。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偷逃应缴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游某2013年开始销售一些进口高档服装,服装主要是通过香港快递至珠海,或者通过自己随身携带入关以及雇佣“水客”偷带入关。短短3年,游某在香港购买并带回来的服饰金额高达1140余万元。

法院认定,游某通过快递邮寄、自己携带以及安排人员偷带服饰入关,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偷逃税款高达30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50万。

从量刑幅度看,这已是该档内的最低量刑了。


游某的行为不能被认为是简单的代购,而是销售。

代购是指接受他人委托将他人需要的商品买进来,然后交给需要这个商品的他人,其本质是需要者找别人帮忙买其无法买到的产品。

销售:是指出售产品给第三方的行为。

国家海关管理法规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有这样的规定,就是为了防止他人以自用为名行掩盖销售之实,破坏国家海关监管。

如果允许人们以此为业,那国家的海关监管就形同虚设了。


游某之事与范冰冰税收事件,仅从数额上来讲,有些天差地别,其处理结果也是很多人不能理解。

但有关部门对二人的处罚都是有依据的,合乎法律规定和程序。

人们对此不理解的只是法律对二类事件的评价不同而已。


关注北京郭广吉律师,了解最新法律案例和资讯!


郭广吉律师


这个女子不冤枉。她触犯的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和逃税罪。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对应的是代购判处十年;逃税罪对应的是罚金550万。这钱之前范冰冰也交了,刘晓庆也交了。不奇怪。

我们以我自己戴的30块钱的手表为例,讲一下:

我有一个手表是30块钱,这30块钱的构成基本是这样的:

制造手表产生的综合成本+各种税费+渠道商的利润。

这个手表之所以有税费,简单说就是:只要在中国大陆上合法销售的商品,就必须要有税费。

有了这个前提,我们再说这个女子触犯的罪名,就清楚了。

首先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外国的货物要卖到中国,必须要经过申报备案。才能合法的在中国待着。

没有经过申报的商品,本身就构成走私罪。

这个女子在海外信用卡一共刷了1000多万,就构成了“数额特别巨大”。量刑是10年起步的。所以法院在10年的基础上从轻判,判了10年。

然后才是逃税罪。

凡是和税相关的犯罪,一般来说,只要主动把税交回去,在最开始的时候,甚至罚金都可以免一点。这就好比借我们钱的老赖,还了本金就算数,利息算了。

如果逾期不交税,就涉及到罚金。

如果再不交税,那就涉及犯罪了。

我们看到,范冰冰就是及时补觉了税款,刑事处罚就免了。但是该交的罚款她一毛钱都少不了。

============================================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真的不是假的。在逃税罪的问题上,硬扛着不交税,就得接受惩罚。所以偷税被查的明星在接到通知,就想尽一切办法补缴税款。

这才是正确的做法。

至于为这个女子叫屈的,简单从一个角度回应一下:

咱们国家现在月入5000以下的人可以不交所得税了。但是如果那些天天逃税的人一直拒不交税,就意味着国家也没余粮给大家免税了。只好下调所得税额。大家接着交税。

换句话说。你以为这个女子逃的是国家的税而已,但其实,她动的是你自己的腰包。


酒骑风


香港的王道益,还有洗发水。真的挺好。每次都叫朋友帮忙代购!真弄不懂懂这样也犯法。还有香港不是属于中国的吗?为什么去香港买东西竟然说是海外?还是走私?这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脸吗?自己不承认属于我们吗?有点搞笑。



这名字已有人用了


请参考这个判




滴塑小魏


500万10多年,福彩主任27亿怎么判


壹号选手


看来代购比贪污罪大,我想知道她少交多少税如果是贪这些钱该判多少年?


云华看天下1


太不公平了,海外代购也没赚什么钱吧,偷税了也罚了几百万,为什么还要在牢,有很多人偷税了只罚些款为什么不判在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