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藥集團人民同泰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重大訴訟事項的進展公告

證券代碼:600829 證券簡稱:人民同泰 編號:臨2018-056

哈藥集團人民同泰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重大訴訟事項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案件所處的訴訟階段:二審終審判決

上市公司所處的當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金額:人民幣3,000萬元

是否會對上市公司損益產生負面影響:按照謹慎性原則,本次訴訟公司承擔的工程進度款3,000萬元,公司已在2016年度確認為預計負債。本次被凍結的資金對公司經營有一定影響,但未對公司正常經營造成實質性影響。

哈藥集團人民同泰醫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被告”)近日在辦理銀行業務時發現,公司的一個銀行賬戶被凍結,本次凍結系與黑龍江省七建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建設施工合同糾紛一案有關。本次凍結情況如下:

一、基本情況

目前公司銀行賬戶資金已被凍結,具體情況如下:

二、與本次銀行賬戶資金被凍結有關的涉訴情況

1、本案的基本情況

原告:黑龍江省七建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被告:哈藥集團人民同泰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因建設施工合同糾紛,黑龍江省七建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原告”或“省七建”)向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被告哈藥集團人民同泰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為哈藥集團三精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精製藥”或“被告”),涉案金額3,000萬元。

2008年,省七建公司開始施工建設三精女子醫院綜合樓項目(以下簡稱“項目”),2009年,雙方簽署《三精女子專科醫院綜合樓工程補充協議書》,項目建設之初公司未能提交董事會進行審議,2010年行政執法部門責令該項目停工,停工後雙方多次就該項目進行協商,最終未能達成一致意見。2014年,省七建向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三精製藥支付工程進度款3,000萬元。公司於2014年11月20日披露了《涉及訴訟公告》,2017年1月12日披露了一審判決結果,2017年10月17日披露了二審終審判決(具體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臨2014-018號公告、2017-001號公告、臨2017-032號公告、臨2017-033號公告)。本案系公司從三精製藥承接過來的案件,其原經手人涉嫌瀆職,公司將向有關部門進行舉報。

2、一審判決情況

公司於2017年1月12日披露了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簽發的一審判決結果,判決如下:

(一)被告哈藥集團人民同泰醫藥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判決生效十日內,提供相關材料並配合黑龍江省七建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並按照《(哈規行處罰字【2012】第120103008號)處罰決定書》的要求,補辦規劃手續。

(二)被告哈藥集團人民同泰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於本判決生效後十五日內,給付原告黑龍江省七建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3,000萬元(人民幣)工程款。

案件受理費191,800元,由被告哈藥集團人民同泰醫藥股份有限公司負擔。

公司向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法院立案受理,依法進入二審程序。

3、二審判決情況

公司於2017年10月17日披露了《關於重大訴訟終審判決的公告》,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2017)黑民終221號】),終審判決的主要內容為:人民同泰公司的上訴請求不能成立,應予駁回;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予維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二審案件受理費191,800元, 由哈藥集團人民同泰醫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負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三、風險提示及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被凍結的資金對公司經營有一定影響,但未對公司正常經營造成實質性影響。按照謹慎性原則,本次訴訟公司承擔的工程進度款3,000萬元,公司已在2016年度確認為預計負債。

四、解決措施

1、公司將採取相關有效措施,力爭儘快解決上述銀行賬戶被凍結事宜。

2、公司將持續關注該事項的進展情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履行後續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公司發佈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披露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並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哈藥集團人民同泰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證券代碼:600829 證券簡稱:人民同泰 編號:臨2018-057

哈藥集團人民同泰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間接控股股東哈藥集團重啟混改事宜的公告

哈藥集團人民同泰醫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人民同泰”或“公司”)於2018年11月12日接到公司間接控股股東哈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哈藥集團”)的通知,為落實公司實際控制人哈爾濱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哈爾濱市國資委”)《關於同意重啟哈藥集團混改有關事宜的通知》的要求,哈藥集團已召開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重啟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相關事宜。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本次混改基本情況

為深入貫徹哈爾濱市委、市政府積極推動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工作部署,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優化股權結構,推進體制和機制的轉變,增強企業市場競爭力,哈藥集團擬重啟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

本次哈藥集團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將嚴格依照國務院國資委《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令第32號)、《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監督管理辦法》(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36號)等國資監管法規的要求,由哈藥集團在哈爾濱市產權交易中心公開徵集投資者,擇優選擇一名戰略投資者對哈藥集團進行增資擴股,增資金額及增資比例將在哈藥集團審計、評估的基礎上進行確定。

二、相關工作進展情況

2018年11月12日,哈爾濱市國資委出具《關於同意重啟哈藥集團混改有關事宜的通知》,通知要求哈藥集團及時履行內部決策程序,審議啟動混改事宜,以2018年9月30日為基準日,依法依規做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相關工作。

同日,哈藥集團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決定重啟哈藥集團混合所有制改革相關事宜,並以2018年9月30日為基準日開展審計、評估工作,並聘請相關中介機構。

截至目前,哈藥集團的審計、評估工作正在有序推進,混改具體方案還在審慎論證過程中。

三、本次混改事項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本次混改僅為公司間接控股股東哈藥集團層面的股權變動,對本公司的日常生產經營沒有直接影響。

四、風險提示

鑑於本次混改的具體方案尚未確定,公司目前無法判斷本次混改是否會導致公司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本次混合所有制改革擬引入的增資方尚需在哈爾濱市產權交易中心以公開進場的方式徵集,能否徵集到增資方存在不確定性。同時,本次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尚需哈爾濱市人民政府及相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等有權機構審批,能否通過審批及審批通過的時間具有不確定性。

公司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促請相關方及時告知進展情況,及時提示風險,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開披露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體刊登正式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哈藥集團人民同泰醫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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