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濟南、濰坊、泰安、濟寧、濱州、煙臺市人大常委會發布一批任免公告。
濟南市人大常委會
任命:
潘世英為濟南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委員會委員。
免去:
董福明、蔣濟民、辛丕華的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楊芳豔的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車言江的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孔蕾的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冉新勝的濟南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濰坊市人大常委會
決定免去張兆平的濰坊市交通運輸局局長職務。
泰安市人大常委會
決定任命:
季春秋為泰安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王立軍為泰安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
宋鴻鵬為泰安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局長。
免去:
朱傑泰安市交通運輸局局長職務;
袁久黨泰安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職務。
濟寧市人大常委會
決定免去周鳳文的濟寧市公安局局長職務。
濱州市人大常委會
決定任命:
張丙文為濱州市商務局局長。
決定免去:
谷守彬的濱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職務。
煙臺市人大常委會
任命:
郝亮亮為煙臺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
免去:
郝大為的煙臺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職務。
任命:
鄭勇為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
辛建國為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立案庭庭長;
宮凌雲為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孫學泉為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庭長;
董玉新為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趙秀紅為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王建梅為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
曲振濤為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
侯偉平為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
徐芳東為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二庭庭長;
陳勇為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梁科興為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于慧為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劉騰、劉光星為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
李安為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
吳繼輝為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
張婷婷為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
宮殿基為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一庭副庭長;
王守遠為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二庭副庭長;
王莉莉為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三庭副庭長。
免去:
張守增的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孫巍的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再審立案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趙秀紅的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職務;
侯偉平的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
王建梅的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
曲振濤的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職務;
辛建國的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二庭庭長職務;
宮凌雲的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王守遠的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董玉新的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羅春光的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職務;
徐芳東的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二庭副庭長職務;
馮雙成、張玉濤的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免去:
李京波的煙臺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徐志濤的煙臺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梁媛婧的煙臺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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