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買一個僕人的價格是多少?

璩璇閣主


大家都知道,在古代,購買僕人是在中產和富戶中很常見的行為。那麼,以距離我們最近的清代為例,買一個僕人的價格是多少呢?

清代僕人價格高低不等

我曾繪製過一個圖表,圖表上是明清時期丫鬟的價格:

貧困地區的粗使丫鬟,每個幾百文到十多貫(千文)不等,而富庶地區會做菜的丫鬟,則要貴到幾兩至十幾兩。稍有姿色,有些才藝的,價格在幾十兩到幾百兩不等。而絕品婢女,價格是數百兩到數千兩不等。在那時,城市中產階級一月的收入大約二兩白銀,而農村莊戶人家只有數百文至一兩有餘的收入。你就看你能不能買得起一個丫鬟,並供應該丫鬟的吃喝穿用吧。買奴僕的,通常都是官爺和旗人,普通人買不起,就是殷實之家,很多也不用奴僕,用不起,還不如買個騾子。

以山東為例,清代大災荒的時候,災民常常多達四五百萬人。因為連年災荒,整個區域早就沒有多餘的糧食了,人們紛紛餓死,為求一飽,賣兒鬻女。此時,買人和買地的價格就很低。譬如一畝地,正常的時候可以要十兩到二十兩買斷,但災荒時,就是幾百文都沒人要,“苦無買主”。賣人的話,只要有人收,就賣出去。災荒的本地沒人要,妻、女、兒就直接扔,或者相互換著吃。去沒鬧災的地方賣,原先十兩的,就只要幾角錢。

問題是,災荒時多個省份都十分困難,餓死人的事時有發生。一斗米價格甚至飆升到一兩,你哪有閒錢買人?

清代奴僕的贖身錢是多少?

贖身錢大略是賣身錢的五倍。

譬如一個閨女你賣出去的價格是二十兩,你贖回來至少需要一百兩。

贖身錢需要在簽訂契約的時候約定好,否則到時候人家要多少,你就得給多少。漂亮女子賣價既然是數百兩,那麼她的贖身錢絕非一般人能出得起,如清·賽金花,清人編排的小說裡是這麼說的:

鄭胖子笑著道:“我已代你做主和鴇母講好了價錢,彩雲的贖身價銀是二千五百兩,只要把銀子送過去就要寫文契娶人了。”

這是漫天要價。

杜十孃的贖身錢是三百兩。

劉姥姥贖回巧姐,大約花了八百兩。

還有惡棍、土匪綁票,贖身錢就狠了,非要得你傾家蕩產不可。

贖身之後的地位和主人是平等的嗎?

贖身後就不在“奴卷”上了,而是在“良卷”上。奴婢犯法罪加一等,主人犯法罪減一等。良人是普通人,罰當其罪。但,贖身後,想要和原先主人地位平等,差不多就是在做夢。你從國公府裡贖出來個人,他就和國公府裡的主子們平起平坐了嗎?


豆子人民藝術家


乾隆年間,僕人的價格,大約在十兩銀子之內。

當時的購買力摺合現代,一兩銀子約等於如今的180—200元。

換言之,買一個奴僕,如果不出意外,幾兩銀子就能拿下,如果是身材消瘦,面暗肌黃,光看著就弱不禁風的,花費也許更少。

除此之外,還要加一些意外因素。

比如說在明末清初年間,還遺留有“典當妻女”的惡俗。

打個比方,一個男人有家室,某天去豪賭,結果賭光了全部身家還欠了一屁股債,那他就會選擇將自己的妻女做為抵押,“典當”給債主。

而通過這種方式由尋常百姓變成僕人,這對妻女的價格,很可能就比尋常的奴僕價格貴一些,但歸根結底也不會貴到哪裡去。

還有一種是因為生活所迫,自願賣身的奴僕,比如大家在影視劇中常見的“賣身葬父”,這種就會是賤賣,一些有錢的商賈老爺們見了,就樂於花小錢,買了丫鬟帶進府裡伺候起居,當然絕大多數人還得看面相。

第三種,則是做工的夥計。

比方說給地主耕地的長工短工,買來奴僕之後,幫著主人幹活,或者乾脆負責全部的體力活動,主人當甩手掌櫃,髒活累活都交給他一個人幹,這種奴僕以男性居多。

可我們還要加一個前提條件,在明朝,甚至是到了清朝中期,官員們的俸祿並不多,將灰色收入排除在外的情況下,官員們每個月到手的俸祿,只有幾兩銀子不等,除去養活一家老小,也剩不下閒錢去買奴僕,為自己伺候起居。

所以購買奴僕的,一般是商賈大戶,手裡不差銀子,又想讓生活提高檔次,事事有人伺候。

而在古代,最不缺的就是賣身的人,封建社會基本沒有什麼社會福利,很多人窮困潦倒一生,甚至連飯都吃不上,礙於生活所迫,只能賣身求榮,而這裡的榮,也不過是想冬天不挨冷,能吃上兩口飯不捱餓,所以市場不缺貨源,價格就會被人為壓低,幾兩碎銀就買一個奴僕的現象,在清朝時也屢見不鮮。

當然,能買的起的,非富即貴。

清廉的官員或者大眾家庭,苦於囊中羞澀,是連想都不敢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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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品聚


乾隆四十八年二月內,憑陳黑子作保用身價銀二十五兩,白契買得大興縣民人鄭榮,同妻劉氏,婿高受兒,女二妞四口為奴。

清朝時期整個中國被滿族統治,漢人的地位非常低下。而滿人作為統治者,買賣奴隸非常正常。根據乾隆年間購買力,一兩銀子差不多相當於200元。也就是說只花了5000塊錢,就買了一家四口為奴。





上面是正常的市場價,還有黑市價格。清朝有專門的人犯子,通常叫做牙婆、人媒、人牙子,也有專門的買賣場所——人市。這裡的價格普遍比市場價高几兩,但是“質量”都很好。

除了“官方”與“黑市”,還有“散市”。比如說因為連年饑荒,會出現賣身葬父的情節。他們要求不多,價格普遍比市場低一半。還有類似於因賭博欠下巨資,抵押老婆的情況。這種要比市場價又高了幾兩。



所以清朝僕人價格普遍在五兩到十兩,即現在的1000到2000之間。而除此之外的奴婢就波動太大了,主要是看長相。好看的幾十兩都有可能,難看的一兩就能拿下。

想贖身幾乎不可能!因為清朝有明確法律規定,奴僕想贖身必須經過主人同意。私自逃跑者,很有可能被殺頭。還有人被判終身為奴,更沒有贖身一說。


如果真碰到開明的主子哪?那就要看主子意思了,不要錢都可以贖身。而且僕人也分三六九等,曾經就有旗人身份的奴僕。因其主子犯事,他們被“轉賣”。然而正因其旗人身份,一連幾個月無人敢接手。

倘若真的贖身,是否可以與主子平起平坐?不可能!除非你是落草王爺,或者是某某人的私生子。想想魯迅與閏土,本不是奴僕關係,都落的如此地步。還有就是草雞變鳳凰,被納為小妾,否則想都別想。

總而言之,在清朝那個落後的年代,只要有錢什麼人都可以買奴僕。但是一朝為奴,終身為奴。幾輩子做奴僕的人,更是比比皆是。


史之策


僕人也就是奴僕、奴婢,男者為奴,女者為婢,他們失去了人身自由,被人奴役。奴婢也分三六九等,一個奴婢的價格受好幾個方面的影響,有的幾兩銀子就能買到,有的幾十兩甚至幾百兩才能買到。

首先看買賣雙方的情況

皇宮王府這樣的地方,奴婢的要求高,聰明伶俐,男的壯實能幹忠實可靠,女的乾淨利落模樣端正。相對的,這樣的奴婢價格就高。

次之是各級官員家裡,再就是富裕人家。權勢和經濟能力越低,對奴婢的要求也相應的低一些,這樣的奴婢價格就不高。

市場方面

籤白契和紅契(加蓋官方印)又不一樣,還有一部分是沒有中間人,直接買方和賣方,比如賣身葬父(母)之類的情況。大部分奴婢的買賣需要經過中介(牙婆、牙子、媒人),簽訂賣身文契的時候還需要親戚朋友作保。通常情況下,一家人同時賣身的時候,價格偏低,比如下面這一例:

緣因本身衣食無措……將本身高三,年三十五歲,妻吳氏,年二十九歲,長子全兒,年十二歲,次子二小,年七歲,共四口,出賣於王純宅名下為僕。面議身價紋銀拾伍兩整……

雍正年間,高三一家四口賣給王純宅為僕,才十五兩銀子,平均一個人賣不到四兩。

同樣在雍正年間,有個名叫宋明遠的急需用銀子,將自己十歲的女兒賣給程家為婢,得了十二兩。

在一般情況下,一個普通的奴婢差不多是十兩銀子左右。

那麼奴婢能不能贖身呢?

這要取決於主人家的意思,如果他願意讓你贖身,可能大於等於原價的銀兩就能贖身;如果他不願意讓你贖身,你就得繼續待著,說白了,奴婢就是主人家的私有財產。

有的主人家,不願意用奴婢了或者因為別的願意不能用了,可以再賣給下家。

順治年間,有個叫吳阿謝的人,家裡沒米下鍋了,就把自己十四歲的女兒賣給了侄子為婢,得了十兩銀子,結果過了不到十天,他侄子又將這個婢以同樣的價格賣給了親戚家裡。

即便能贖身,奴婢們也很難翻身做主人,或者說這需要時間,需要至少兩代人的時間。因為曾經的主人依然覺得他們是奴婢,而他們身上曾為奴為婢的烙印也很難去除,被奴役的思想已經深入骨子裡。奴婢們被買進家後,通常都要立威,進行一番訓導,甚至要受皮肉之苦,以達到日後規規矩矩做事的目的。一旦成為奴婢,很難被當做人來看,就更不用提尊嚴了。

到了清末宣統年間,新律頒佈,才下令禁止置買奴婢。奴婢們可以自己贖身,成為擁有自由之身的民眾,那些無力贖身的奴婢,可以變成僱傭工人。


蕭曉四姑娘


有網友問:清代買一個僕人的價格是多少? 《周禮·地官》稱,“質人掌成市之貨賄、人民、牛馬、兵器、車輦、珍異。”從古代開始就允許進行人口買賣。甚至皇帝親自下令,要饑民賣孩子餬口,正所謂“高祖乃令民得賣子,就食蜀漢。”

在元朝講究的是:北人女使,必得高麗女孩童;家僮,必得黑廝。不如此,謂之不成仕宦。”蒙古人最喜歡黑人做奴隸,高麗女人為女奴。蒙古人認為高麗女人“肌膚玉雪發雲霧”。

清朝也是允許人口買賣的,只是要先查清楚,“奴人有無前後姦情,幼孩有無施用藥術”。下迷魂藥和誘騙拐賣人口,是清朝官方不允許的。乾隆年間將誘拐婦女兒童作為死罪。所謂,首犯斬立決,從犯充軍,知情窩藏者一律近邊充軍。

那些誘拐者,拐帶人口以後,一般長相好看的,才會被出售,魯鈍的則被殺死吃肉,骨頭做成藥丸。正所謂:“迭拐男女幼童不計其數,俊者賣之遠方,蠢者殺食其肉,灸骨為丸。”

但是,嚴刑厲法還是沒有阻止拐帶,特別是家庭因為負債,災荒賣兒賣女的行為。一般根據不同時期,地區和長相,年齡,從1兩白銀到幾十塊白銀的情況都有。如果從妓院贖身漂亮妓女則上百兩白銀也有。

如果是戰爭當中俘虜的人口,也就是辛者庫,則是不能贖身的,世代為奴。一直到1910年頒佈了《大清現行刑律》,才真正第一次有了徹底禁止人口買賣的法律。


深度軍事


清代買一個奴僕的價格是隨機的,不是固定的,價格是看當時賣身時的情況而定的,幾兩銀子,十幾兩銀子,二三十兩銀子,上百兩銀子的都有,普遍通用價格是十兩銀子買一個奴僕。

古代普通民眾的生活普遍比較艱辛,經常食不果腹,吃不飽穿不暖,底層人民為了生存,經常有因為各種原因賣兒女換銀兩過日子的無奈之舉。

古代的人是不存在人權的,人口是可以自由買賣的,還存在有人口交易市場,專門買賣人口的市場,簡稱人市。在古代人的思維裡買賣人口是正常的,合法的。

1、清代買奴僕的價格

前陣子的熱播劇《那年花開月正圓》,劇情是以陝西省涇陽縣安吳堡吳氏家族的史實為背景,講述了清末出身民間的陝西女首富周瑩跌宕起伏的人生故事。

電視劇開篇第一集就講述了周瑩的爹(周老四)因為賭錢輸了,把周瑩賣給一大戶人家為丫頭抵賭債。

劇中周瑩問他爹這次把她賣了多少銀子?周老四說15兩銀子,比上次多賣了5兩銀。也就是說上次的賣女兒價是10兩銀子,這次是15兩銀子。

過了一段時間,周老四帶著銀子去沈家贖回女兒,得知女兒己經從沈家逃跑了。沈家二少爺依然對周瑩念念不忘,願意花三百兩銀票買周瑩為奴僕,利誘周老四重新寫賣身契把周瑩賣給他為奴僕。

周老四收了三百兩銀票在賣身契上按了手印,答應沈二少找到女兒周瑩就給他送去。

周老四找到女兒,發現周瑩已經是吳家少奶奶了,後來不堪沈家少爺的百般糾纏,要他把女兒周瑩找到後送回給他,就在人市(買賣人口的市場)上買人,有人出1兩賣身銀要他買的,他嫌孩子小,沒有要;花了5兩銀子買了個姑娘認為女兒,改名周瑩給沈家少爺,當是把女兒買給他了。

電視劇《那年花開月正圓》中有幾次提到人口買賣的價錢,都是不一樣的價格,1兩、2兩、5兩、15兩、20、30兩的,幾百兩的畢竟是少數,也就是說人口交易是自由的,買賣雙方是自願的行為,買賣奴僕的價格是可以視情況而定的,並沒有固定的價格,普遍平均價格應該在幾兩到二十兩之間,不會太高的。

2、利滾利,難贖身

如果奴僕要贖身,按理應該是按賣身契的價格贖回的,但是因為賣到他們家裡了,人是主家的,吃住在他們家裡,主家買奴僕等於是做買賣,做買賣利滾利是難免的。

一般都是不會這麼容易就讓贖回的,要贖身就得看主家怎麼說的了,主家願不願意放你走?花多少銀子肯放你走?

比如電視劇《那年花開月正圓》中,周瑩被賣到沈家後,她雖然是僥倖逃出了沈家,但是賣身契卻一直在沈家二少(沈星移)手中。

雖然吳聘(周瑩老公)用了方法去要,但是沈星移就是不給,說什麼都不給。遇到這種主家基本上是不可能贖身的。

3、贖身後與主家難平等

就算是僥倖贖回身了,在古代等級制度森嚴的社會,除非你變成有權有勢的人,不然不可能跟主家平等的。以前有句話說:“一日為奴,終身為奴”,很難翻身了。

好比周瑩,雖然之後貴為吳家少奶奶,但是沈家的人還是說她以前就是個丫鬟,不把她當成有地位的人看。周瑩算是成功人士,後來也是有地位,翻身成功的個例,但大多數賣身為奴後的人都是贖不回身,很難再翻身的。

所幸,推翻了清王朝,走進了新社會,民主社會,普通民眾也有人權,法律不允許販賣人口,大家都是相對平等的,人民安居樂業,生活有保障,感謝這個好時代。


有書博物館


一個奴僕多少錢?

這個不太好說,要看長相,有的丫鬟特別漂亮啥的,可以價值幾十兩乃至成千上百兩。當然要是一般的家奴都很便宜,幾兩銀子一口子,說句過分的話,跟買牲口啥的差不多,沒有什麼地位的,我們從電視劇裡面就能看到。

奴僕如何贖身?

清代的贖身最早有官方規定的是旗人家奴的贖身,主人看你為主人的效力,可以令其贖身為民”,可以贖身。但是後來在雍正乾隆兩朝的時候,對於奴僕贖身的問題,有過數次反覆的探討,總之是不一定的,肯定是要主人同意才可以贖身 .

贖身之後就能跟主子平起平坐了吧?

那是不可能的,但是有隻兩種可能,第一種可能除非你發現你的生世另有隱情,從草根鹹魚翻身了,比如說如果你是皇帝或者王爺的親戚或者私生子,否則沒有其他可能了。第二種可能就是你被皇親國戚有權的人看上了,納妾,那你的地位就提升了。尤其是第二種可能性更小,如果你長得漂亮,他們也不會讓你贖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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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僕的價格要看奴僕的具體情況。比如說有的丫鬟特別漂亮,是專門買進來當小妾的,就可能價值幾百兩乃至成千上萬兩。而普通的粗使丫鬟,普通的家丁,就都很便宜,幾兩銀子一口子,十餘兩銀子一家子。

引一份資料

乾隆四十八年二月內……用身價銀二十五兩,白契買得大興縣民人鄭榮同妻劉氏、婿高受兒、女二妞四口為奴。

這一家四口,兩對夫妻,一共才二十五兩銀子,合著一個人才六兩多。

至於贖身的錢,各自的情況不同。有的人家贖身只需要付出買來時候花費的錢即可,有的人家則要加價,而且加多少完全看主觀意願。不過,目前看到的例子,以普通奴僕來說,多數是隻花買來的錢的。

至於贖身之後,清代奴僕贖身之後,地位依然很“微妙”。

清代檔案裡有這樣一個案子。

乾隆二十七年,鑲黃旗包衣出身的筆貼士寶祥,打死了他家已經贖身的家奴玉明。原來這個玉明的父母都是寶祥家裡的家奴,所以玉明是寶祥的“家生子”。後來玉明的父母交了二十兩銀子贖身出去了,之後一年多沒聯繫。這年寶祥在自家門口看到玉明,玉明“大模大樣”,並不向寶祥請安,寶祥責罵玉明,玉明說“我已經出去的人了,你管教我做什麼?”寶祥認為玉明是他家的家生子,不應該如此無禮,便踢了玉明幾腳,誰知玉明到了二更時候就死了。最後判刑,官員毆死贖身及放出奴婢並該奴婢之子女,按照“毆死族中奴婢”例,降二級調用。由於寶祥是旗人,例減一等,降一級調用。

這裡再次說明一下,包衣和家奴不是一碼事。很多人分不清家奴和包衣的區別。包衣是良民,有正式戶口,所以包衣也是可以用家奴的。這個案例裡的寶祥就是鑲黃旗的包衣,他就有很多家奴。清代包衣旗人裡也有不少世家,甚至跟一些王府都比肩,家奴更多。


橘玄雅


在清朝時期,整個中國都被滿族統治著,漢人的地位是十分低下的。滿人作為統治者買賣奴僕都是很正常的。

因為在那個時期,是基本上沒有什麼社會福利的。很多人窮困潦倒,甚至連飯都吃不上,礙於生活所迫,有的只能賣身求榮,也只是為了能解決自身的溫飽。

而滿清貴族,家大業大,需要一些人來打理家務,做做雜物。所以就會出現買賣僕人的現象。

那麼清代買一個僕人的價格是多少呢?

僕人的價格也不是一個定數,它也分幾種情況。

一、 官方市價

乾隆年間,僕人的價格大概在十兩銀子之內。根據當時的市場購買力摺合成現代人民幣,一兩銀子大概等於現在的180-200元。十兩銀子之內,也就是現在的2000元以內。
如果待賣者,身體條件不是很好,面黃肌瘦、弱不禁風,這樣他的價值會更低一點。

二、黑市價格

清朝有專門的人販子,通常叫做牙婆、人媒、人伢子。而且還有專門買賣僕人的場所——人市。

這裡的“待賣者”因為身體條件,各方面條件比較好一點。所以,這裡的價格普遍要比市場的價格高出幾兩。

三、散市價

散市價的情況主要有以下幾種:

1、因為生活所迫,自願賣身的奴僕。

比如在影視劇裡常見的“賣身葬父”,這種情況就會賤賣。大都會被有錢的商賈老爺們,買回去當丫鬟使喚。

2、因為欠債“典當妻女”

這種情況也是不少見的,好賭的人什麼時候都有。那個時候,男人賭博賠光了家產,還欠了一屁股債。

欠債就得還錢,沒有怎麼辦?有的人就會選擇將自己的妻女做為抵押,“典當”給債主。

因為是平常百姓,由百姓轉為僕人,這時的價格就會比平常的僕人價格,要高一點,但是也不會高出太多的。

四、 奴婢的價格

奴婢的價格會有很大的波動,這主要是根據女婢的長相而論。如果長的好看,價格就高,幾十兩都有可能。

而長得不好看的女婢,有的一兩就能買下。

當然能買的起奴僕的,都是富貴人家。普通人家是絕對不敢想的。至於這些奴僕很少能贖身,基本上都是終身為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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