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运用“四种形态” 处理474人

会宁:运用“四种形态” 处理474人


今年以来,会宁县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立足于“救”,着力于“治”,着眼于“防”,辅之以“惩”,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现已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74人。

该县始终把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作为重中之重,坚持把提神醒脑体现在“日常”,勤于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函询、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及时解决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让广大党员干部心有敬畏、行有所止,防止小错酿成大错。截至10月底,共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71人,占比57.17%,其中诫勉谈话73人,告诫约谈168人,提醒谈话19人,批评教育11人。

同时,会宁县对待不同程度的轻微违纪行为,综合考虑违纪事实、性质、情节、认错态度、配合调查、造成的后果和影响等各方面因素,对认识到错误、及时交代、愿意悔改的同志及时进行帮助和挽救,分类区别违纪不同情况,恰当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党纪轻处分等方式及时处理,防止“小病”成“大病”。对严重违纪但不足以沦为“阶下囚”的党员干部狠下猛药,合理使用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等措施,让纪法边缘的党员干部悬崖勒马,最大限度地保护、挽救干部。对严重违纪并构成违法的干部,严肃问责,并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以案释纪、以案明法,形成震慑教育效果。

截至10月底,该县共给予党内警告处分98人、党内严重警告62人、撤销党内职务3人、留党察看5人、开除党籍23人,给予行政警告3人、记过2人、开除公职2人,责令辞职1人,免职1人,延长入党预备期2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1人。其中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70人次,占比35.86%;“第三种形态”处理16人次,占比3.38%;“第四种形态”处理17人次,占比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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