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法院對外委託司法鑑定、司法評估招標公告10.30

慈溪法院對外委託司法鑑定、司法評估招標公告10.30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對外委託司法鑑定招標通知書

(2018)浙0282法委鑑336號

浙江法院公開網內的文書鑑定(書寫時間)機構:

我院在辦理陸利芬與沈作忠、陳國富、第三人惠光投資資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遼寧恆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案,決定以招標確定文書鑑定機構,對相關內容進行鑑定【鑑定內容:1、對協議編號為0014765號的《股權認購協議》中落款處乙方的“陸利芬”簽名是否為其本人所書寫進行鑑定】(訴訟標的26萬元)。根據《浙江省人民法院實施細則》、《浙江省人民法院實施細則》、《浙江省人民法院實施細則》、《寧波市人民法院對外委託司法鑑定工作暫行規定》和《慈溪市人民法院關於招標確定鑑定、評估機構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我院決定在名錄內的機構,以招標方式確定文書鑑定機構,得分最高的機構中標(詳見《慈溪市人民法院關於招標確定鑑定、評估機構實施細則》中關於加分)。各單位在本院官網看到招標通知書後,即可進行報價(報價要求詳見報價說明)並將投標報價書密封后於寄至我院,投標截止日期為

2018年 11月5日下午4時(以我院收到材料為準),逾期視為放棄,開標時間為:2018年 11月6日上午9時30分,中標單位將在詳見慈溪市人民法院官網 http://fayuan.cixi.gov.cn/招標公告欄公示,我院將出具司法評估委託書,特此通知。

慈溪市人民法院

二O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電話/傳真:63912659, 聯繫人:方侃樂 通訊地址:滸山街道寺山支路60號405室 現場遞交窗口:慈溪市人民法院A樓三樓執行辦事大廳談話(詢問)室1

本院監督電話:63912788

報價要求

1、 報價參照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司法廳《關於規範和完善司法鑑定機構鑑定服務收費的通知》浙價服【2017】81號基礎上直接報價,高於該文件收費的為廢標。報價書應加蓋公章,未加蓋公章的視為廢標。總分相同的機構,以標書先後順序確定中標單位,若無法區分先後的,則搖號確定中標單位。總分相同的機構,以標書先後順序確定中標單位,若無法區分先後的,則搖號確定中標單位。投標單位應先自行檢索涉案標的是否曾經做過鑑定或顧問,若存在迴避情形的應主動申請回避;應當主動迴避而未迴避且加以隱瞞的,一經發現取消資格。

2、 報價應為上述文件下浮比率,要求有計算公式(若確實另有其他重大支出另行計算支付)報價=(爭議金額*計算比率)*(1-下浮比率)。每下浮一個百分點加0.6分,該項分最高40分;每提前一天加2.5分,該項分最高60分。

3、 中標單位受理以本院出具鑑定委託書之日起開始計算,中標機構應在30日內完成本案的鑑定,各機構應在報價標書中註明完成本案鑑定的時間。未在約定的時限內完成鑑定工作的按照《慈溪市人民法院關於招標確定鑑定、評估機構實施細則》追究責任。鑑定結束後,將鑑定報告,報告電子版一併按照委託書也在名的要求予以報送。

4、 中標單位受理委託後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及《浙江省人民法院實施細則》、《寧波市人民法院對外委託司法鑑定工作暫行規定》和《寧波市人民法院入冊司法鑑定、拍賣機構監督管理規定》等其他規定實施評估。

5、 各單位一經投標則視為認同《慈溪市人民法院關於招標確定鑑定、評估機構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

6、 各單位的通訊信息本院按照“浙江法院公開網”平臺提供的聯繫人手機號短信通知,不再另行通知,中標結果我院將在本院官網上公佈。

7、 各投標單位應在投標信封上用黑筆註明“2018浙0282法委鑑336號投標”,封口處加蓋公章,因投標單位未註明該標識導致報價書提前被拆封的,則由投標單位自行承擔後果。

本次招標全程接受本院監察室的監督。監督電話:63912788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對外委託司法評估招標通知書

(2018)浙0282委評392號

浙江法院公開網寧波地區的房地產評估機構:

我院在辦理的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支行與寧波新海電子實業有限公司等執行糾紛案件,決定以招標確定房地產評估機構,對相關不動產進行評估【評估內容:1、寧波新海電子實業有限公司名下的位於寧波杭州灣新區濱海四路南側(E#)的房地產及地上附屬物等進行評估(土地和房屋分別評估,紅線內無證建築、裝修價格、貨梯、變壓器、綠化等附屬設施進行評估)】。根據《浙江省人民法院實施細則》、《浙江省人民法院實施細則》、《浙江省人民法院實施細則》、《寧波市人民法院對外委託司法鑑定工作暫行規定》和《慈溪市人民法院關於招標確定鑑定、評估機構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我院決定在名錄內的機構,以招標方式確定房地產評估機構,得分最高的機構中標(詳見《慈溪市人民法院關於招標確定鑑定、評估機構實施細則》中關於加分)。各單位在本院官網看到招標通知書後,即可進行報價(報價要求詳見報價說明)並將投標報價書密封后於寄至我院,投標截止日期為

2018年 11月5日下午4時(以我院收到材料為準),逾期視為放棄,開標時間為:2018年 11月6日下午2時30分,中標單位將在詳見慈溪市人民法院官網 http://fayuan.cixi.gov.cn/招標公告欄公示,我院將出具司法評估委託書,特此通知。

慈溪市人民法院

二O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電話/傳真:63912659, 聯繫人:方侃樂 通訊地址:滸山街道寺山支路60號405室 現場遞交窗口:慈溪市人民法院A樓三樓執行辦事大廳談話(詢問)室1

本院監督電話:63912788

報價要求

1、 報價收費以《浙江省物價局關於制定資產評收費標準的通知》(浙價服【2011】90號)(後簡稱90號文件)基礎上下浮,高於90號文件收費的為廢標,收費計算標的額以評估額為準。報價書應加蓋公章,未加蓋公章的視為廢標。總分相同的機構,以標書先後順序確定中標單位,若無法區分先後的,則搖號確定中標單位。投標單位應先自行檢索涉案標的是否曾經做過評估,若存在迴避情形的應主動申請回避;應當主動迴避而未迴避且加以隱瞞的,一經發現取消資格。

2、 報價應為90號文件下浮比率,要求有計算公式(若確實另有其他重大支出另行計算支付)報價=(房地產/動產評估額*計算比率)*(1-下浮比率)。視頻費用以400元/個計算;房地產測繪另計。每下浮一個百分點加0.6分,該項分最高40分;每提前一天加2.5分,該項分最高60分。

3、 中標單位受理以本院出具評估委託書之日起開始計算,中標機構應在18日內完成本案的評估,各機構應在報價標書中註明完成本案評估的時間。未在約定的時限內完成評估工作的按照《慈溪市人民法院關於招標確定鑑定、評估機構實施細則》追究責任。評估結束後,將評估報告、視頻資料、照片,報告電子版一併按照委託書也在名的要求予以報送。

4、 中標單位受理委託後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及《浙江省人民法院實施細則》、《寧波市人民法院對外委託司法鑑定工作暫行規定》和《寧波市人民法院入冊司法鑑定、拍賣機構監督管理規定》等其他規定實施評估。

5、 各單位一經投標則視為認同《慈溪市人民法院關於招標確定鑑定、評估機構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

6、 各單位的通訊信息本院按照“浙江法院公開網”平臺提供的聯繫人手機號短信通知,不再另行通知,中標結果我院將在本院官網上公佈。

7、 各投標單位應在投標信封上用黑筆註明“2018浙0282法委評392號投標”,封口處加蓋公章,因投標單位未註明該標識導致報價書提前被拆封的,則由投標單位自行承擔後果。

本次招標全程接受本院監察室的監督。監督電話:63912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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