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城区货运和工程机械车辆停放秩序的通告

为规范城区交通秩序,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切实解决城区货运车辆和工程机械车辆乱停乱放问题,给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开展规范货运和工程机械车辆停放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城区所有货运和工程机械车辆统一停放至民乐县租赁机械车辆停车场(国道227线西面、职教中心南面)。各类车辆司机应服从管理人员管理,严格按照停车场内划定区域定点、有序停放。

二、城区所有货运和工程机械车辆严禁在国道227线两侧和城市主次干道、人行道及其他公共区域停放,违反规定停放的,由交警、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规定严肃处理;对拒绝、阻扰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广大市民群众要自觉遵守通告规定,维护城区市容秩序,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生活环境。

四、本通告自2018年11月13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民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民乐县公安局

民乐县交通运输局 民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民乐县 公路运输管理所 民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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