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人”昏迷急需救命錢,他的財產別人處理不了怎麼辦?

“植物人”昏迷急需救命錢,他的財產別人處理不了怎麼辦?

真實案例:丈夫因意外事故導致“植物人”狀態,急需救命錢,房產、存款都在丈夫名下,妻子無權處置,怎樣能儘快將房產過戶獲得救命錢?

首先,向法院申請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作為丈夫的利害關係人,妻子或者父母或者有關組織,可以向法院申請,認定其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其次,確定監護人。如果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由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親屬、其他個人或者組織按照順序擔任其監護人。如果無法協商確定,由被監護人的居委會、村委會或民政部門指定,對指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申請指定,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指定。確定好監護人,監護人就要履行職責,除了維護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

然後,房產過戶。監護人持法院的認定的文書和有關證件到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過戶。最好過戶之前先去諮詢詳細步驟,有的不動產登記部門會要求監護人到公證處辦理監護人聲明才可過戶。有的不動產登記部門只要求監護人當面書寫為被監護人利益的保證書。地區要求不完全一致。有了監護人的聲明,就可以正常過戶。

注意的是,為什麼必須要監護人辦理監護聲明的公證或者親筆書寫保證書,目的是為了保護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利益,雖然手續會繁瑣,但是如果法律不加以限制,監護人可以隨意處置毫無反抗能力人的財產,那麼其以後生活無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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