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產權到期後,這個問題終於解決了!

最新法規定:

在中國,房屋屬於個人財產允許享受終身權益,然而土地卻屬於國家所有,開發商建房子的時候只是租了一段時間,這樣土地使用權到期了之後該怎麼辦呢?是不是允許再續費呢?住在土地自動續費之後,是不是需要繳納土地使用費呢?

一、70年的使用期限是怎麼樣計算的?

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屆滿自動續期,續費按當時的1%-10%來增收(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雖然大家都知道房屋的使用期限是70年,但大家一定不知道這70年是從何而來。很多人在購買房子的時候都會認為這使用的70年是從籤合同開始算起,有些人更會認為是從房產證到手那天開始算,然而這70年其實是從開發商從政府手中籤下土地使用合同那天開始算。例如開發商簽完合同,用了大約6年的時間將房子建好,那麼你的房子使用年限只剩下64年了。

二、為什麼房屋的產權會有40年、50年、70年之分呢?

有這幾個年限是因為房產使用用途不一樣,因此房屋的使用年限不一樣。居住用地一般是70年,工業用地一般是50年,教育、科技、衛生、文化、體育用地一般是50年,商業、娛樂、旅遊用地一般是40年,綜合用地或者是其他用地一般是50年。

有些開發商會特意的囤地或者是拖延開發的進展,有些會拉長樓盤的銷售週期,這樣房子真正到業主手上的時候,使用權已經白白被浪費了好幾年。對於那些想要購買新房的夥伴們注意了,一定要看好土地審批是什麼時候完成的,以免,買到手的房子的只能住上短短的40年或者是更短的時間。

三、房子的產權等到70年到期的時候怎麼辦呢?

相信會有很多夥伴擔心,當房子70年到期之後該怎麼辦呢?是不是就要被國家收回了呢?大家完全不必要擔心這些,根據目前國家的法律法規,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權到期之後,是完全可以自動續期的。

《物權法》第149條規定:

①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限的時間屆滿的,可以自動續期。

②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不動產,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從上面可以看出,當房子到期之後,房子續期就可以了,房子的使用權肯定是個人所有,只是土地的所有權是歸國家所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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