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災解難的“神醫”

青海新聞網訊 血光之災、神醫、消災解難,騙局始終圍繞著這些關鍵詞。新聞媒體曾對此類詐騙進行過多次曝光,希望能警示廣大讀者,不要上當受騙。可即便是這樣,“神醫”詐騙案件還是屢屢發生。

近日,西寧市城東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詐騙案,3名被告人被追究刑事責任。

5月的一天,馮強、顧華與馬東3人以“你近日將有大難”這種拙劣的“神醫”看病消災方式,先接近馬梅,取得其信任後騙取黃金首飾。緊接著,3人又用同樣的辦法騙取陳玉、馬花等人的財物……

冒充神醫

馮強,50歲,曾經因犯流氓罪、販賣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刑。如今,刑滿釋放的他整日無所事事,遊手好閒,沒有固定住所,四處租房子住。偶然的一個機會,他結識了同樣無業而且靠混日子為生的顧華、馬東。

雖然3人相識不久,但臭味相投,他們總湊到一起吃喝玩樂。3人沒有一份穩定的工作,平日裡的花銷也都是投機取巧得來的,時間一長,錢包越來越癟、日子也越來越不好過。3人滿腦子都想著怎樣不費力還能掙到錢,平時3人聚在一起研究最多的就是哪些門路來錢快。

經商量,3人便踏上了一條冒充“神醫”看病消災的行騙之路。

多次詐騙

5月的一天,按照原定計劃,馮強、顧華以及馬東走上街頭,開始了行騙之路。3人盯上了馬梅,他們謊稱馬梅家近日會有血光之災,建議她拿出家中的金銀首飾來消災解難。聽到這些馬梅半信半疑,可她內心的恐懼遠遠超過了疑惑,畢竟誰都希望家人平平安安、萬事順遂。儘管懷有疑慮,為給家裡消災,馬梅還是聽他們的話。就這樣,稀裡糊塗的馬梅被騙走一隻黃金手鐲,還有一枚黃金戒指。

首次詐騙成功激發了3人的金錢慾望,3人的膽子越來越大。他們不惜鋌而走險,故伎重施,以同樣的方法騙取陳玉、馬花等人的財物。

等馬梅幾人緩過神後,發現自己上當受騙,便向警方報了案。

案發後,不到一個月的時間,馮強等3人先後被警方抓獲歸案。3人交代了冒充“神醫”騙取馬梅、陳玉與馬花等人黃金首飾,並交代已將贓物變賣、贓款揮霍等違法犯罪事實。

6月20日,經西寧市價格認證中心認定被害人馬梅的黃金手鐲價值為11652元,黃金戒指價值為885元;被害人陳玉的黃金手鐲價值為11445元、一副黃金耳環價值為2156元、一條黃金項鍊價值為5544元;被害人馬花的黃金手鐲價值為7820元。

依法判決

9月17日,西寧市城東區人民檢察院以馮強、顧華以及馬東涉嫌犯詐騙罪,向城東區法院提起公訴。9月28日,城東區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城東區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馮強、顧華、馬東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的手段,夥同騙取他人財物,且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及罪名成立。被告人馮強曾因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刑滿釋放後5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之罪,繫累犯,依法應從重處罰。庭審中,被告人馮強、顧華、馬東均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依法可從輕處罰。故法院對3名被告人作出判決,被告人馮強犯詐騙罪,涉案3起,金額39502元,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兩年零6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被告人顧華犯詐騙罪,涉案3起,金額39502元,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並處罰金5000元;被告人馬東犯詐騙罪,涉案兩起,金額26965元,判處有期徒刑1年零6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

(文中人物姓名均為化名)

記者手記:

每個人都渴求家庭美滿、親人康健,殊不知這種心理會被犯罪嫌疑人利用,他們打著“血光之災”的旗號行著詐騙之事,而目的不過是滿足一己私慾。現如今,網絡如此發達,媒體曝光的此類詐騙案件不計其數,可為何還是有人上當受騙,原因不外乎對家人的關心和在乎,所以,當有人假借“神醫”之口,以金銀飾品來消災解難時,切不可被衝昏頭腦,給犯罪嫌疑人可乘之機。

面對陌生人搭訕時,大家需提高警惕,不隨意洩露隱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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