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灾解难的“神医”

青海新闻网讯 血光之灾、神医、消灾解难,骗局始终围绕着这些关键词。新闻媒体曾对此类诈骗进行过多次曝光,希望能警示广大读者,不要上当受骗。可即便是这样,“神医”诈骗案件还是屡屡发生。

近日,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3名被告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5月的一天,冯强、顾华与马东3人以“你近日将有大难”这种拙劣的“神医”看病消灾方式,先接近马梅,取得其信任后骗取黄金首饰。紧接着,3人又用同样的办法骗取陈玉、马花等人的财物……

冒充神医

冯强,50岁,曾经因犯流氓罪、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刑。如今,刑满释放的他整日无所事事,游手好闲,没有固定住所,四处租房子住。偶然的一个机会,他结识了同样无业而且靠混日子为生的顾华、马东。

虽然3人相识不久,但臭味相投,他们总凑到一起吃喝玩乐。3人没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平日里的花销也都是投机取巧得来的,时间一长,钱包越来越瘪、日子也越来越不好过。3人满脑子都想着怎样不费力还能挣到钱,平时3人聚在一起研究最多的就是哪些门路来钱快。

经商量,3人便踏上了一条冒充“神医”看病消灾的行骗之路。

多次诈骗

5月的一天,按照原定计划,冯强、顾华以及马东走上街头,开始了行骗之路。3人盯上了马梅,他们谎称马梅家近日会有血光之灾,建议她拿出家中的金银首饰来消灾解难。听到这些马梅半信半疑,可她内心的恐惧远远超过了疑惑,毕竟谁都希望家人平平安安、万事顺遂。尽管怀有疑虑,为给家里消灾,马梅还是听他们的话。就这样,稀里糊涂的马梅被骗走一只黄金手镯,还有一枚黄金戒指。

首次诈骗成功激发了3人的金钱欲望,3人的胆子越来越大。他们不惜铤而走险,故伎重施,以同样的方法骗取陈玉、马花等人的财物。

等马梅几人缓过神后,发现自己上当受骗,便向警方报了案。

案发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冯强等3人先后被警方抓获归案。3人交代了冒充“神医”骗取马梅、陈玉与马花等人黄金首饰,并交代已将赃物变卖、赃款挥霍等违法犯罪事实。

6月20日,经西宁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害人马梅的黄金手镯价值为11652元,黄金戒指价值为885元;被害人陈玉的黄金手镯价值为11445元、一副黄金耳环价值为2156元、一条黄金项链价值为5544元;被害人马花的黄金手镯价值为7820元。

依法判决

9月17日,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以冯强、顾华以及马东涉嫌犯诈骗罪,向城东区法院提起公诉。9月28日,城东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城东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冯强、顾华、马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伙同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被告人冯强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庭审中,被告人冯强、顾华、马东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故法院对3名被告人作出判决,被告人冯强犯诈骗罪,涉案3起,金额39502元,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顾华犯诈骗罪,涉案3起,金额39502元,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马东犯诈骗罪,涉案两起,金额26965元,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文中人物姓名均为化名)

记者手记:

每个人都渴求家庭美满、亲人康健,殊不知这种心理会被犯罪嫌疑人利用,他们打着“血光之灾”的旗号行着诈骗之事,而目的不过是满足一己私欲。现如今,网络如此发达,媒体曝光的此类诈骗案件不计其数,可为何还是有人上当受骗,原因不外乎对家人的关心和在乎,所以,当有人假借“神医”之口,以金银饰品来消灾解难时,切不可被冲昏头脑,给犯罪嫌疑人可乘之机。

面对陌生人搭讪时,大家需提高警惕,不随意泄露隐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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