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人注意啦!“满月宴”醉酒受伤,“东道主”和劝酒者都担责

淄博人注意啦!“满月宴”醉酒受伤,“东道主”和劝酒者都担责

淄博人注意啦!“满月宴”醉酒受伤,“东道主”和劝酒者都担责

参加喜宴原本是一件高兴的事儿,但要是喝酒过量出现差池,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家住日照山海天某村的刘某应邀参加朋友陈某孩子的满月宴,人逢喜事加上朋友相聚,推杯换盏几个来回,刘某就有了醉意。散席后刘某独自回家,在途中不慎跌入沟中受伤住院。刘某认为是因喜宴的“东道主”陈某和同桌的朋友张某一直劝酒使其喝酒过量,最终导致其摔伤,便将二人诉至法院,要求二人赔偿其医药费及损失。

东港法院河山法庭经审查认为,陈某作为酒席的主办者及参与人,应对赴宴者的人身安全尽到最大的注意、保障义务,其因疏忽大意没有尽到最大注意义务,导致刘某醉酒后自行离开发生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同桌朋友张某与刘某共同饮酒时存在劝酒行为,饮酒结束后未能将醉酒的刘某安全护送回家,也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因此张某也应对刘某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考虑到原被告三人的朋友关系,承办法官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来解决此纠纷,最终在法庭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意见,陈某、张某赔偿刘某各项损失共计十余万元。

法官说法

聚会时适度互相敬酒本身没有什么危害不会承担法律责任,但下列四种情形可能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是强迫性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失去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应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是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诱发心脏病、心肌梗塞等疾病的情况需要承担过错赔偿责任;三是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回家,从而导致意外事故发生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四是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劝酒者也可能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在此提醒,“酒逢知己千杯少”是中华民族的古老传统,但是也需要适量。现在酒桌上有些人仍然信奉“做人不喝酒,一个朋友都没有”的所谓“酒文化”,逢劝必喝,不顾自身安全;而有些人则将让他人喝好、喝美、甚至是喝多奉为“劝酒文化”的精髓,一个劲向他人进行劝酒,完全不顾他人身体的接受能力,非常容易危及饮酒者身体健康,甚至是生命安全,因此大家在聚会饮酒时,一定要做到适量饮酒,适度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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