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被理光头后跳楼,是学生心理太脆弱还是学校制度不合理?

小连翘


首先,悲剧的发生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听到这个这个消息真的让人遗憾和难过,就图片上而已,男孩的头型只能算个短发,谈不上光头,而什么导致男孩自杀,原因可能太多,我了解情况不过多评价,但我举个列子,初中的时候我们也有同学被老师强行理发,并且他们是被老师拉到升旗台,在很多人面前剪的,应为他们留长发,还用那种很劣质的染发剂染发,我们班主任又是化学老师,知道期中的危害,在他们染发后班主任多次要求他们剪了,和父母也沟通了,父母表示无能为力,班主任被迫当理发师,试像,假如班主任没有为他们理发,别人会怎样看待学校,会不会影响大其他同学,对他们本身的伤害谁来负责。就这件事而言,老师为什么会要求学生理发,既然说和父母沟通让学生理发,父母为什么不自己带孩子去,这些值得反思。



已经不乖坏一点又何妨


15岁学生因剃头而自杀,这悲剧在常人看,匪夷所思。

我觉得,区区头发被剃,只是触发的外因,内因还是学生的心理问题。

学校不知何时开始,成为了是非之地。

老师批评学生几句,学生受不了,跳楼了。

老师布置太多作业,学生受不了,服毒了。

老师罚站,家长受不了,把老师带去派出所了。

只有学生出事,家长绝不会轻饶。

这学生跳楼后,家属到学校拉横幅,讨说法,闹得不可开交。

家属要求赔偿50万,100万,120万,一句话,就是要钱。

学校出于人道,答应支付10万,被家属拒绝并奚落“人命不值钱”。

探究导致学生自杀的原因,不管是平头还是光头,按理说,学生已经在家10多天了,头发应该也生长了不少。

如果归因于剃发,学生应该理发一两天就马上有过激行为,为何理发10多天后才自杀?这期间发生了什么?

学生自杀了,即使走司法程序,学校也脱不了干系。

很多人把矛头直指学校,认为学校管得过宽了。

学校制度不是针对某个人的,如果指责制度严苛也说不过去。

学生仪容仪表的要求,不是某学校的特殊制度,而是教育部颁发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

如果因某个学生的自杀而否定学校制度的合理性,无疑是草率的。

以前是“不能在太岁头上动土”,现在是“不能动学生头上发型”。

现实就这样,学生受了一点刺激就跳楼,真的让老师们担惊受怕。

总之,15岁的孩子,应该懂得生命的宝贵。

因理个发而漠视生命,不顾父母的养育情,属于是严重的偏执人格。

学生脆弱的玻璃心,动辄轻生,阎王也害怕。

一个年轻的生命终结,实在令人痛心。

逝者已矣,只希望家长、学校和社会,多关注学生心理健康,预防悲剧再发生。

——我是“小李滔滔”,谢谢您的关注。


小李滔滔


悲剧的发生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现在来讨论悲剧发生的原因,我认为学校制度不合理和学生心理脆弱两者皆有。

  1. 首先我认为是学校制度不合理。这种强迫学生剃头,必须按照规定长度留发型的制度,似乎只存在于我们的学校中。似乎整齐划一才是秩序,似乎头发长的男生肯定不专心学习。照我说,这就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再者学校的大部分学生肯定敢怒不敢言,一项制度在大多数人都不满意的时候,肯定不合理。
  2. 这个学生的心理素质也实在够呛。
    头发这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小呢,也没有小到可以泰然处之,完全置之不理。可是大呢,也没有大到需要以命相争,毕竟头发属于可再生的,还可以再长。动不动跳楼,只能让人觉得对生命不负责任,这心理素质差得没边。

  3. 教育是一件大事。教育是复杂的大事,需要耐心和技巧。现在的孩子,强烈的自尊心背后是一颗玻璃心。而教育要做的就是不要轻易去击碎这颗玻璃心,而是把它锻造成钻石心。


律师独角兽



初中生被理光头后跳楼,是学生心理太脆弱还是学校制度不合理?

《唐律》有一句话说的甚好:死者不可再生,用法务在宽简!制度不是一味的约束和管制,而是以教育、引导为主,让人意识到自己的过错从而去改正,更是珍爱生命!显然,此次案件学校处理不当,制度缺乏变通!

抛开孩子生死不说,我们看看案例的几个点:“理光头”、“家访”、“劝退学”,“出门孩子全面武装”,其实导致最主要的最直接的原因:“理光头”!我们一块再看看下面几个点:

(1)我们先不讨论是光头还是平头,我就要问句:为啥非让这个孩子理光头?其它学生没有啊,难道这位学生为难了老师,老师针对了!

(2)孩子不上学后,老师的家访,直言孩子坚持不上学可以退学!退学,这是初三啊,明年就中考了,你一句退学,就毁灭了一个高材生,老师好厉害啊!


(3)老师一边强制学生理光头,一边家访进行说退学,如果你家是农村的,你是这个孩子并且只有15岁,请问你会怎么想?孩子的面子也就是自尊心是最强的,这是完全摧毁了孩子的自尊心啊!

(4)当天父母去学校办理退学,当天孩子跳楼身亡,想一想为啥孩子选择退学当天跳楼,难道孩子不想上学么?答案显然不是,就是太想去上学了而不能去,因为什么?因为自己是光头,同学会嘲笑的,因为老师家访说了不上学就退学, 15岁的孩子,心理上肯定是承受不了的,所以选择当天跳楼!


一系列的学生事件我们都可以归纳到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又甚至说孩子的心理有问题,但我们试想下,我们换位思考下,如果我们是这个孩子,我们会选择什么?

15岁的孩子一时想不开是很正常的,但不论家长和校方都做的不对!在家长和老师面前,其实老师是占主导地位的!

从此事中我们一定要了解处于青春期的孩子的内心世界,作为家长要重视家庭教育,不要一味的逆着孩子,多与孩子进行沟通,多了解自己的孩子,而作为老师不要一味的强制要求学生,制度是为了更好的引导,不是管制,尤其在青春期叛逆的孩子,更应该是引导区教育、沟通式教育!

事件已发生,愿我们多借鉴、多反思!

我是流子佳,欢迎大家留言讨论,个人一直认真回答教育问题,用心是我的态度与坚持,如果您认同我的回答,请您点个赞或关注我,感谢

流子佳


发生这样的事,不管是学校还是家长都是不愿意看到的,愿逝者安息。

对于这个问题,我个人认为,学校和学生都有责任。

如果老师不要这样行使自己的“权力”,学生也能有多一点心理承受能力,那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我任教的学校就有这样的规定:男生不允许留长发,不能穿奇装异服。

我当班主任的时候,我理解的男生不留长发就是前面不要遮住眼睛,后面不要盖住脖颈,看上去清爽有精神就可以了。但是,学校规定必须剪成小平头,男生一律小平头。学校领导班风班貌检查的时候用手指伸进学生头发,只要学生头发能用手指夹住,一律扣分(班级量化分),要求剪短。

学校要对学生的仪容仪表进行管理我能理解,也支持,但是我纳闷了:不是每个男生剪成小平头都好看,有的男生剪了小平头看上去真的不好看,甚至看上去有点猥琐,为什么要统统剪成一个样呢?所以,我当班主任的班级我告诉学生,只要剪短一点,看上去是清爽有精神就可以了,也因为这样,我的班级经常是班级量化分最低的,我的班主任费也是被扣的所剩无几。

所以,学校制度的制定应该人性化一些,学生不是军人,更不是劳改犯。


即使是学校制度不尽人意,这也不是学生跳楼自杀的理由。现在的孩子们心理太脆弱了,作业多了自杀,被收了手机自杀,被批评自杀,不准看电视也自杀……

老师和家长更多的时候都把注意力放在了孩子的学习上,很容易忽略对孩子性格的培养,忽略了对他们心理健康的引导,这是酿成这个悲剧最重要的原因。

在家庭中,孩子是王,家长惯着;在学校,一部分老师不敢管学生,学生还是被惯着。这样一来,遇到一点不如意,学生就难以承受,做出极端的事。

我经常跟我的学生说,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无论什么人什么事都不是我们自杀的理由,我们的生命不只是自己的,还要为关心我们,爱我们的人多考虑,遇到事情就逃避是懦夫。死都不怕了,还有什么可怕的?


通过一个又一个学生自杀的悲剧,我们作为老师和家长的人都应该引起重视,在关心孩子的生活和学习的时候,更要注意孩子心理的健康。了解孩子的内心世界,有问题及时疏导,培养他们面对挫折解决问题的能力。

以上为个人观点,如有不同意见,欢迎大家文明发言讨论。


微酸丶梅子


多个因素的综合影响,导致这一期悲剧发生

其实,任何一件事,都不可能是单方面影响的结果,一定是多个因素的共同作用,才最终形成的。理解这一点并不困难,以物理学上的力学为例——任何一个事物的运动变化,都受多种力的影响——在自然状态下,绝对没有单独受某种力的影响的运动!

这位15岁的学生被理发后跳楼(现在,在是否理光头的问题上,各家媒体的报道有出入),也不会是单一的原因。我以为,要搞清楚这个问题,还需要一些官方公布的细节——单凭现在的媒体报道,我们还不能完全确定。只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们可以做一些大致判断,学生跳楼,究竟是哪些因素造成的:

首先,造成学生跳楼自杀的直接原因,是学生自己

按照内因和外因辩证关系,在事物的发展变化过程中,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外因是事物发展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跳楼自杀(请注意,是自杀)的根本原因,是学生自己——如果是外力直接导致的,那么,这就不是自杀,而是杀人至少是过失性杀人!

关于这一点,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有一个固有的观念“死者为大”!我们本来不应该在这个时候来评价什么,毕竟,这还只是一个孩子,一个本应该像花一样快乐的孩子!

既然根本原因是内因,那最关键的又是什么呢?我以为,理光头也好、理很短的头发也罢,并不是最直接的原因,造成这个孩子死亡的,是孩子自己的终身一跃!有一个手机用户名为6893890388的网友是这样评价的:这样的学生发生这样的事情是迟早的事!或许,很多人会认为,怎么那么冷血啊!但冷静下来,事实是否如此呢?我年轻的时候,曾经将一个女孩的长发剪掉,别人为什么没有寻短见呢?要知道,那还是一个女孩啊!

最近这些年,青少年学生自杀自伤的事件,并不少见(以前可能也有,但资讯不发达,可能不为人所知吧),究其原因,绝大多数并不是遇到了什么实在跨不过的坎——大多数只是一念之差,让自己进入了死胡同!

要探讨为什么部分学生心理承受能力差,我想,又是一篇长篇大作,简单来说,有没有个体的气质和性格的问题?有没有家庭从小娇惯溺爱的问题?有没有社会的不良引导的问题?有没有学校教育重视升学成绩忽视心理健康教育的问题?

而我们的学生,有没有掌握到一些心理调控的方式方法,比如:倾诉法、优势比较法、目标法等等!再不济,也要知道阿Q的“精神胜利法”嘛!

其次,教师在理发过程中的自作主张,是造成学生跳楼的间接原因

作为教师,我们要深刻理解“依法执教”的内涵,不要在自己违法之后,还不知道这究竟是为了什么!事实上,比一般的违法更可怕的,是完全的好心甚至是基于对自己职业的尊崇!

在这件事情上,我们的老师,可能干得这件事,就是在一种完全为了学生的背景下,不小心或者说无意识甚至也可能说是无原则的在犯错误!

目前,有一个细节还不清楚或者说还有争议,那就是校方说“教师带学生去理发征得了家长和学生的同意”,而家长一方则说是“对于光头(极短的头发)不知情”!

在这里,有几个问题,作为老师,是需要高度关注的:第一,身体权是学生的一项基本权利,我们没有任何权利去侵犯——也就是,不客气地说,教师带学生去理发,其实是在侵犯学生的身体权(头发是身体的一部分,古代还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说法呢)——即使教师是为了执行《中小学生行为规范》或者是基于对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

再说了,对于一个即将成年的男生,作为教师,我们究竟有没有关注到其心理的变化?要知道,心理学,是一个教师的必修课——处在逆反期的孩子,会特别在意自己的外表,会特别在意自己在异性眼中的反映,表面上还会做出一副不在乎的样子,这应该是常识啊!

没出什么事,一切都OK,一出了事,这就是问题,就有可能是击垮教师的最后一根稻草!果不其然,孩子没出事,家长还非常客气,说要把理发钱转给老师,还感谢老师!现在,出了事,一归因,找到教师头上了!

其实,这样的事情,教师完全可以通知家长带学生去剪头发——光头也好,平头也好,跟老师没有什么关系?你想,这个时候,我们是不是好心在办坏事呢?

学生一则qq动态,完全可以被固化为证据,几时走上司法途径,也完全可以将学生跳楼自杀的原因,归到老师的身上——虽然,只是间接的原因——但会对学校、对老师自己造成对打的影响呢?

所以,我亲爱的同事们,好心做好事,都要注意方式方法啊!

当然,这里还有一个问题,是教师要求理发师剪那么短还是立法是自作主张剪那么短?这可能需要公安机关的调查了——但从学生的反应来看,答案,可能还是比较明显的!

再次,家长在这一过程中监管的缺失,也是学生跳楼的原因之一

客观的说,这个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确实不强——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头发剪短了都要想不开,那以后遇到其他的更大的打击,岂不是反应更强烈?

那么,心理脆弱是如何造成的呢?我想,家庭教育难辞其咎!一般来说,家庭特别娇惯的孩子,心理承受能力整体会比较差;还有一种,物极必反,家庭教育过分严厉的孩子,心理应变能力(心理调适能力)也会普遍不强!作为家长,或许我们都要反思!

另外一点,家长已经注意到了孩子异常的表现,为什么没有采取一些心理矫正?为什么没有加强监管?后来网上引用的一些照片,应该是家长拍摄的,把自己完全封闭起来,家长就应该能够意识到,孩子心里已经处于临近崩溃的边沿,这是,一个有常识的家长,一定会利用各种资源、寻求各种帮助,来让孩子走出阴影。

前段时间,我有一个朋友的孩子,认为班主任不公,便采取了与班主任对抗的方式,最严重的时候,甚至产生了与班主任同归于尽的念头!家长一发觉,就高度重视,我连续几个周末,和这个孩子交流,情况有所缓解,后来我建议请专业的心理医生进行心理介入,连续4个下午,孩子就逐渐恢复了正常!

面临丧子之痛,这个时候说这些,确实太残忍,我只是想给更多的家长提个醒——一旦发现异常,家长需要高度重视而已!

总之,每个孩子的内心世界,都是丰富而敏感的,家长要关注,教师也要关注,而作为每一个孩子,也需要有意识增强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要知道,这个世界,并不总是鲜花和掌声,人生的路上,风风雨雨在所难免!


三水三心


劝你们别总抓住剃头的事情说话,这件事就是小孩从小就缺乏了父母的正确思想引导所做出极端的事情。今天是因为剃头,说不定哪天也因为罚个站、扫个地之类的想不开寻死,别说什么捍卫尊言的话,你知道维护哪件事对于他来说是捍卫尊言?说小孩捍卫尊言或老师侵犯尊言的人,别自以为是站在了道德的高点,你们该庆幸家中小孩不是如此性格,如是此性格我建议你们尽快纠正、调整、引导,否则别指望给你们送终。因为社会不如意的事多了去了,如果他在你身边,指不定你哪天就摊上事了。忠言逆耳,听起来无情,但为你们好。小孩家长顾然值得同情,但该尽快放下,认清事情,及早再生,但不可疏于引导,让小孩拥有健康阳光的身心环境下成长。还不理解或是继续喷的人,希望你们就别把小孩送学校了,别害老师!


Ted梁


真相到底是怎样的,谁也不知道。但是从目前的信息来看,我觉得都有问题


1、学校方面,制度过于死板

青春期的孩子开始在乎自己的外表,形象,然而很多学校要求男生剃寸头,女生剪短发,这些其实都是强权制度。我们应该尊重孩子的成长。爱美,自尊,都是好事,我们应该鼓励,而不是压制。

2、孩子方面 过于脆弱

孩子过于脆弱,执拗。一点点小事情就用如此惨烈的解决方式。自私,没有考虑过父母以后还怎么活下去。承受能力如此之差,不为这个事情跳楼,以后走向社会,难免会因为感情,工作跳楼!

教育不仅仅是针对孩子的成绩,还有心理建设。而目前的教育不管从学校还是家庭都是欠缺的!难道不应该重视吗?昨天还看到一个新闻,大四男生因为女友要分手跳楼自杀。可悲可笑可怜人。


孩子跳楼的真正原因,只有双方知道。但是作为旁观者,我们是不是也应该注意到一些问题,并重视起来呢?


木小暖同学


古人对于生死的选择有一句话很有名的话,不知大家还记的吗,那就是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说的:“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司马迁是中国最早思考“生与死”的问题的文人,在他看来,人的自尊心常常受到侮辱,有的言语受辱,有的身体受辱,有的蒙受冤屈,有的名誉扫地等等这些屈辱都可以成为人“以死抵抗”的原因,然而这样死就可以死得其所,于是他由此而发感慨:“有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司马迁在蒙冤受屈,遭受宫刑这样的奇耻大辱后,仍然选择痛苦的活下来,是因为他有理想,有追求,有信念,在他看来,自己就算死,也要死的有价值,要用余生实现自已的价值,最终他完成了“著书立史,成一家之言”的夙愿,为世代所敬仰。

为什么现在的孩子心理如此脆弱,精神意志如此不堪一击,为什么对自己生命价值如此冷漠?我们指责学校规章制度不合理,指责家庭教育不到位,指责无数被养残了的熊孩子,但是根源在哪里呢?

就目前的教育来看,学校教育几乎已然退让到无法退让的地步,对学生打不行、骂不行、教育几句,如果刺激到孩子内心了也不行,至于对学生头发长度的管理,因一直没在这件事上出过大问题,而被一些学校保留下来,比如,我们本地的初中和高中,特别是重点中学,大多严格规定了学生的头发的长短,女生前面不可以盖住眉毛,后面不可长过肩膀,而且不能披头散发,不能染色等,男孩子则一律要求理平头。这样要求的目的,一方面杜绝学生的攀比之风,另一方面有利于学生集中精力学习。

当然,在管理过程,也有不能理解老师的做法的,也有反抗的,但终因学校制度不是针对某一个人而定,而是要求集体中的每一个人都这样而从了众。

虽然学校很多规章制度是不合理,比如一些重点中学要求学生进教室后一句话也不说,说一句话就是违纪,而不分青红皂白受到处分等,但是在一个集体中,我们哪个人不是为了集体的利益,而放弃了自己的部分自由呢?

今天,学校没有管理学生头发的权利了,那么,明天有可能就没有要求学生穿校服的权利,后天有可能就没有干涉学生上课做什么的权利了,那么,学校还能保证正常的教学吗?

总之,学生心理上的脆弱和扭曲的价值观,是学校教育偏颇的结果,也是家庭教育不到位的结果,教育的真谛在于——让学生成为有理想、在担当、有追求、有信念、有坚定意志力的人,做一个珍爱生命,努力提升生命价值的人。彰显自我固然重要,但一味的强调自我就成了自私任性。而这样的孩子在以后的人生路途中终究不会走得太顺畅。所以,我们还是少一些指责,多一些思考和行动吧。让我们的家庭教育和学校越来越完善才是正道。


指尖教育帝国


首先,很多人以为对孩子严格管理,打打骂骂的体罚等是对孩子教育的负责,这是他们走入了一个误区,以为“严师就能出高徒”,他们用这个幌子欺骗自己,欺骗家长。

其实,“严师出高徒”这个观点本来就是太过片面化的谬论,而用在现代教育里,更是显得我们教育工作者教育方式的滞后和单一。你瞧瞧身边孩子们的那些老师,教书的方法除了讲课老一套、考试分优劣、作业家庭做、上课靠吼、教育靠骂、不听话靠打等之外,他们还有点高级的方式吗?

没有!

然而我也并没有听说过哪个孩子是被老师打成才的。

相反,不少孩子被老师打成了庸才,骂成了废材,从此毁了他们的未来!

我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初中那时,我对刚开设的英语课程简直是兴趣十足,在第一堂英语课之前,我把好几个单元的英语单词都背得滚瓜烂熟,还求父母和我合资买了一个随身听和相关的英语课文磁带,每天听写朗读。可是就是在第一堂课之后,我整个人几乎是放弃了英语,在那堂课上发生的事情,让我至今难忘,就因英语老师觉得我从书包里拿出课本的速度不够快,便扇了我一耳光。那一耳光打散了我对整个英语课的兴趣,从此就在课上各种武侠小说,各种神游,那个英语老师教了两年就调走了,他也带走了我对英语的兴趣。

通过这个例子我想说明的是,有的时候老师不经意的一个体罚,或打或骂或者是冷暴力,是能够创伤孩子的自尊的,而这是永久的伤害。

又比如,这个被理光头后跳楼自杀的孩子,其中老师的行为就是一种暴力的行为,它虽然没有体现在身体上,可老师的暴力行为对孩子心理造成创伤。我想问问这个老师,他何曾尊重过孩子的意愿?事后老师表示是经过家长同意的,可是你教育的对象,是那个孩子,而不是家长!

所以,我觉得整个悲剧的发生,这个老师要负全责。

然而在我们现在的教育领域里,这样的老师几乎是普遍的,他们不会和孩子沟通,讲完课尥蹶子走人;他们对待问题学生,就感到束手无策,最常用的办法就是打骂体罚和任其野蛮生长、放任自流的冷暴力,还美其名曰“严师就能出高徒”,这是哪门子的严师,又出得了哪门子的高徒?

老师的职业素质和道德,也是目前我们教育里一个很大的缺陷,值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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