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案要案紀實——157.豐城“11.13”滅門案

中國大案要案紀實——157.豐城“11.13”滅門案

慘案發生警方迅速出擊

2000年11月13日上午7:30分,豐城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市檢察院幹部劉全生的報案,稱居住在本市段潭鄉上湖村委會中團村的弟弟劉茂貴一家四口,被人殺死在家中。

現場位於豐城市段潭鄉上湖村委會中團村西側一棟二層水泥結構的樓房內,樓房的一樓廳堂是小商店一樓的東側是臥室,廳堂靠北牆放著一輛摩托車,摩托車油管被割斷,汽油淌了一地,櫃檯上電話機的電話線被割斷,話筒牽拉下來。臥室門敞開,戶主劉茂貴(男,36歲,本村屠夫兼電工)、妻子溫小花(34歲,在家開代銷店)、女兒劉丹萍(13歲,段潭中學學生)、兒子劉文強(7歲,村小學生)的屍體倒在臥室的地板上和床上,到處可見一攤攤血,雪白的牆上有許多噴濺的血點,臥室裡滿地衣物,一片狼藉。

13日21:45分,豐城市委常委、公安局長陳荷明在豐城市公安局召開緊急會議,並於當日晚成立了以陳荷明任總指揮的專案指揮部,全面展開偵查工作。通過現場勘查、法醫檢驗、現場訪問,專案指揮部初步認定這是一起有預謀的入室搶劫殺人案,作案人員應在3人以上。現場沒有留下任何有價值的痕跡物證。

根據現場所反映的信息,專案指揮部進行深入細緻的分析:針對犯罪分子踢門進入後,在被害人沒有多大反應的情況下,用極短的時間,將4人殺死,而且殺人部位刀刀都是要害,技術程度較高,說明犯罪分子是經常動刀或玩刀的人;被害人劉茂貴、劉文強在胸背部受到多處致命刀傷後,兩人的咽喉處還被各補一刀,說明犯罪分子心狠手辣,不是初犯,有過犯罪劣跡歷史;犯罪分子經過事先踩點,比較熟悉環境、現場沒有留下任何指紋、腳印,離開時破壞嗅源,說明犯罪分子掌握了公安機關的一些偵查方法,反偵查意識特別強,作案老練,可能被公安機關打擊過或作案前有過充分的預謀過程。

抽繭剝絲,圍繞現場調查

中團村地理位置非常特殊,與南昌縣三江鎮僅隔一條10米寬的河港,由一水泥橋相連,連通段潭與南昌縣三江鎮、松林鎮、廣福鄉的馬路就從劉茂貴家旁邊經過,平時兩地村民交往都必須途經此地。

專案組民警排查了69名與被害人劉茂貴夫婦有過感情糾紛、賭博、生意交往和合夥經營有過矛盾的人員,圍繞周邊6868戶村民,對案發前到過周邊村莊的可疑人員及案發後突然下落不明、情緒反常的人員反覆進行了3次排查,摸清了段潭鄉及南昌縣三江鎮在中團村一帶活動的盜竊、搶劫、敲作團伙7個,收集整理線索多條但沒有找到此案的突破。

11月30日,指揮部深入分析總覺了前期偵查工作,牛志毅支隊長提出了案犯小區域跳躍式作案的可能性非常大,應該擴展偵查視線,擴大摸排範圍,調整偵查思路,將豐撫公路沿線的秀市、杜市等五個鄉鎮劃入偵查範圍。專案組贊成牛支隊長的觀點,並決定梳理分析出這五個鄉鎮近幾年來未破的案件,尤其是搶劫殺人案件進行併案分析工作,尋找案件的突破口。

為摸清全市1995年以來的兩勞釋放人員底數,專案組發動全市33個鄉鎮、分局派出所摸排出受過公安機關打擊人員3869名,並且調派專案組人員奔赴全省18個勞教、勞改單位梳理出1995年以來釋放的豐城籍兩勞人員1738名,逐一登記造冊後,分配到各轄區進行人人見面排查,並要求對兩勞釋放後仍不思悔過的或與獄友有交往的人員進行重點排查。

通過全下民警的共同努力,對在家或在豐城市範圍內活動的兩勞釋放人員1437人做到了逐人見面排查,但仍有346名因各種原因未能見面工作中,共追捕各類負案逃犯50名,摧毀犯罪團伙12個,但“11·13”案的缺口仍未打開,偵破工作一時進入低谷。

轉眼間,春節即將來臨,專案組的壓力越來越大,總指揮陳荷明局長和民警們一道同甘共苦,堅定信念,理清思路,重新部署工作他要求全體參戰人員春節期間不放假,繼續分組排查346名未見面的兩勞釋放人員,同時利用春節期間逃犯可能潛回家與家人團聚的機會,爭取再抓獲一批逃犯。

順藤摸瓜,兇頑初露端倪

2001年3月2日,專案組在調查中瞭解到一條線索,案發前,白土鎮中山村袁國洪的一個宜春獄友曾在袁國洪家逗留過一段時間,“11·13”案發後袁國洪及牢友突然下落不明。袁國洪經常和三四個人結夥在一起,動刀動槍。經查,袁秀平、袁秋、袁國洪、袁友洪四兄弟自1990年以來就在當地敲作勒索、打架鬥毆、偷東摸西,袁秋、袁國洪、袁友洪多次被勞改或勞教,袁氏兄弟自1996年8月15日涉及一起糾紛打死人後,就一直躲公安,逃避打擊。種種跡象表明,袁氏兄弟有三四個人結夥的習慣,而且袁氏兄弟受過公安機關打擊,喜歡動刀,符合現場畫像,案發後又有反常舉動,下落不明至此,專案組決定將袁氏兄弟列為“11·13”一案重大嫌疑對象,並立即兵分兩路,一路人馬調查袁國洪宜春籍牢友的真實面目,另一路人馬暗中調查袁氏兄弟的情況和下落。

經查,袁國洪的宜春牢友名叫徐建文,家住宜春麻紡廠。得知情況後,指揮部即派人到宜春,在宜春刑警支隊羅少華副支隊長的率領下,迅速找到徐建文的朋友瞭解到徐建文、袁國洪兩人的通訊方式,發現徐建文、袁國洪在“11·13”案件前後聯繫頻繁,BP機顯示徐建文在廣州活動,刑警支隊李中平副支隊長立即帶隊前往抓捕。

袁氏兄弟的調查材料彙總後,專案組綜合分析發現袁氏兄弟中除袁秀平外,其餘三人都是二進宮、三進宮的“老油子”,有一定應付審訊和反偵察的經驗,派出所多次抓捕就是找不到他們的落腳點,而袁秀平雖然涉嫌幾起傷害案,但由於未掌握到他的真憑實據,一直沒有被公安機關處理,審訊突破的可能性大。

3月5日,有線索反映袁秀平正在豐城市秀市鎮雷坊村其岳父家附近活動。為確保抓捕萬無一失,專案組民警一邊在集貿市場採取蹲坑守候,熟悉人辨認的辦法,組織密捕;另一邊派專案組民警化妝進村,內線偵察。

3月6日下午,專案組民警在村中發現了袁秀平的行蹤,當晚,專案組立即成立了由鄒金平大隊長帶隊的抓捕組趕赴秀市抓捕」當民警將警車停在1公里遠的村外,準備冒雨徒步進村抓捕時,一輛龍馬牌農用車從身後向抓捕點開來,鄒金平大隊長靈機一動,徵用農用車將民警全部送進村內,這樣既爭取時間,又確保民警進村時不被暴露。

23時許,抓捕組在袁秀平租住屋內將其抓獲,為防止在抓捕袁秀平時,驚動袁氏兄弟,專案組民警藉口袁秀平在1996年開煤礦期間發生的一起傷害致死案糾紛,當事人告狀要求解決為由,將袁秀平帶離。

為達到吃透對象,對症下藥,一舉突破的目的,審訊組將審訊地點安排在審訊條件較好的榮塘派出所內。經過24小時艱苦的鬥智鬥勇,隨著袁秀平的“被你們亂了陣腳,袁家要成為天波府”的一聲哀嘆,他的心理防線徹底被摧垮了,竹筒倒豆子般交待了他組織策劃實施的‘11·13”搶劫殺人案的全部經過,以及自1995年以來,夥同他人蒙面入室搶劫17起,殺死11人,殺傷1人,搶得現金11.2萬元,金銀首飾摺合人民幣1萬餘元的全部犯罪事實。

3月7日,躲藏在廣東海珠區一菜市場的徐建文落網。3月10日中午,袁國洪在廈門市湖里區禾山鎮鍾宅村建築工地抓獲,3月10日,袁秀平之弟袁友洪、袁冬春從省第二勞教大隊押回豐城。

到3月18日止,專案組民警三進廣東,三下廈門,遠走蘭州、浙江,近往贛州、南昌,16名犯罪嫌疑人中袁秀平、袁國洪、袁友洪、袁冬春、揭發根、袁春華、徐建文、王國鋒、王耀忠、袁青、李啟勝等11人歸案。至此,“11·13”以袁氏兄弟為首的系列搶劫殺人案全案告破。

團伙犯罪,瘋狂盡頭是滅亡

經審訊查明這是一個以血緣為紐帶,家族型的帶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團伙。該團伙以袁秀平(男,41歲,初中文化,龍溪礦下崗職工)為首,其中骨幹成員6名,均為袁秀平家庭成員:袁秋,37歲,袁秀平大弟,農民,勞改釋放犯;袁國洪,30歲,袁秀平二弟,農民,勞教釋放人員;袁友洪,27歲,袁秀平三弟,農民,勞教釋放人員;雷春慧,38歲,袁秀平內弟,秀市鎮農民;袁冬春,26歲,白土鎮農民,勞教在押犯。

中國大案要案紀實——157.豐城“11.13”滅門案



中國大案要案紀實——157.豐城“11.13”滅門案



自1995年以來,袁秀平以家庭成員為主,糾集兩勞人員徐建文(男,30歲,宜春市表州區麻紡廠人,袁國洪牢友)、袁金鐘(男,26歲,表渡鎮農民)、雷海軍(男,秀市鎮農民)、揭發根(男,32歲,秀市鎮農民)、王國鋒(男,26歲,表渡鎮人,勞改在鉀犯)、袁青(男,29歲,袁涯鎮農民,勞教釋放人員)、李啟勝(男,29歲,筱塘鄉人)、王耀忠(男,24歲,袁渡鎮人)、章國華(男,袁渡鎮人)等16人,由家族型的敲作勒索、盜竊、打架鬥毆演變成集殺人、搶劫、敲作勒索為一身的帶黑社會性質有組織犯罪團伙。

1995年,厭倦了天天打架鬥毆、敲作勒索、小打小鬧的袁氏兄弟,看到白土鎮、表渡鎮兩地交界處煤礦生意紅火,就想盡辦法,強行搭股,當上了股份制老闆為此,袁秀平告誡兄弟:“今後,沖沖殺殺的事就不要做了,公安機關老盯著容易出事,要搞就踩好點搞大的。”

為能搞到大錢,袁秀平等兄弟開始四處留心目標為逃避公安機關打擊,袁秀平還專門買來偵破小說進行研究。不作案時,人員各自分散,不準聚到一起,殊好點後,傳呼通知,作完案後,立即分散,掩人耳目公安機關要抓時,立即外逃。成員中一旦誰被公安機關抓獲,只准說敲作勒索、打架鬥毆的事,不準說出殺人的案子,實在頂不住的也只能自己承擔,不準暴露其他人。家裡生活由兄弟負責,否則要遭到處罰,禍及家人。

2000年10月底,袁國洪打傳呼邀約其宜春牢友徐建文從宜春趕到豐城,準備伺機作案。10月底、11月上旬,袁秀平、袁國洪、徐建文等人又先後兩次到南昌縣三江鎮尋找作案目標未果,途經段潭上湖村委會中團村時發現劉茂貴夫婦在殺兩頭豬,劉茂貴的二層新樓房非常氣派,樓房頂上有“茂貴商店”字樣,袁秀平認定這家肯定有錢。

但袁秀平認為徐建文是外人,在一起共同作案風險大,兩次都以時間太晚為藉口,放過作案機會。11月12日晚8時許,袁秀平用電話邀約二弟袁秋、三弟袁國洪、內弟雷春慧前往上湖中團村劉茂貴家搶劫。當晚,四人在段潭鄉橫塘村邊一抽水房內會合,等到午夜以後,四人動身走路來到劉茂貴家,袁秀平與袁秋到距劉茂貴家約200米遠的桃竹園(桃竹園與中團相連)村中間搞來一根長約8.13米用於建築的衫木料,靠在劉家二樓西邊陽臺上。袁國洪、袁秋、袁秀平先後爬上了陽臺從二樓進入一樓,這時劉茂貴家的小狗開始狂叫,衰秀平等人擔心吵醒房主,於是袁國洪一腳踢開一樓東側臥室房間門,三人衝進居間,用刀抵住受害人劉茂貴、溫小花,遭到劉茂貴的反抗,袁秀平見狀開大門放雷春慧進屋幫忙,並把驚醒後溜到廳堂櫃檯邊準備打電話的劉丹萍拉入房間,四人將劉茂貴夫婦和女兒殺死這時剩下7歲的劉文強在床上哭泣,袁國洪按住小孩就狂捅了13刀.殺人後,四人翻箱倒櫃搜錢、物,搶得現金1600元、煙40餘包、金項鍊一條、男式金戒指一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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