厲行法治的基本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 姜偉

如果從字面上理解,厲行法治的本意就是嚴格執行法治。但是,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賦予了厲行法治的實踐路徑、實踐內容和實踐要求,厲行法治包含必須實行法治、全面推進法治、嚴格執行法治、加快建設法治、不懈堅持法治、始終堅守法治等多重涵義,表明我們黨全面依法治國的自覺性、堅定性和緊迫性。

厲行法治要求堅定不移依法治國。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面對的改革發展穩定任務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風險挑戰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國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我們必須堅定不移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和依法執政基本方式,堅定不移領導人民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我國走向法治化是不可逆轉的時代趨勢。實踐證明,要解決發展中面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必須把依法治國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黨和國家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強調,“當前我國正處於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的歷史交匯期,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更加需要依靠法治,更加需要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們更有信心、更有能力在黨的領導下堅定不移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堅持厲行法治,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確保黨和國家長治久安。

厲行法治要求全面建設法治中國。習近平總書記謀劃了我國法治發展戰略,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明確全面依法治國的工作佈局,就是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堅持依法治國和依規治黨有機統一,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中央確定的法治建設戰略部署,涵蓋治黨治國治軍、改革發展穩定每個領域和各個環節,沒有法外之地,更沒有法外之人。如果一個方面或環節出現短板,都會影響法治中國建設的進程。每個黨員、每個公民,特別是領導幹部、執法司法人員都應該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全力以赴堅持厲行法治。

厲行法治要求雷厲風行實行法治。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以時不我待、只爭朝夕的精神投入工作,開創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全黨要以只爭朝夕的精神和善作善成的作風,紮紮實實把全會提出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要加快建設包括憲法實施和執法、司法、守法等方面的體制機制,堅持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確保憲法法律全面有效實施。”黨的十九大報告要求,到2035年“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展權利得到充分保障,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基本建成,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法治建設目標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厲行法治就是要只爭朝夕、雷厲風行地貫徹落實全面依法治國的戰略部署和各項要求。

厲行法治要求持之以恆推進法治。厲行法治貴在有恆,治須有常,推進法治要馳而不息,善始善終。黨的十九大報告強調,全黨要“增強狠抓落實本領,堅持說實話、謀實事、出實招、求實效,把雷厲風行和久久為功有機結合起來,勇於攻堅克難,以釘釘子精神做實做細做好各項工作”。法治,“為者常成,行者常至”。只有知難而進、篤勤篤行,不斷增強全黨全國人民不懈堅持法治的思想自覺、行動自覺,才能取得良法善治的實效。

厲行法治要求不折不扣執行法律。嚴格執行法治是保證國家憲法法律統一正確實施的基本要求,也是厲行法治的本意。依法治國方為大治,嚴格執法才是真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基本形成以後,有法可依問題基本解決,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問題凸顯出來。目前執法不嚴格、執法不文明、執法不公正、執法不廉潔等現象時有發生,嚴重損壞法律的統一性和公正性,人民群眾反映強烈、深惡痛絕。我國法治建設方針已經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調整為“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體現了良法善治、厲行法治的實踐要求。厲行法治的重點就是保證法律嚴格實施,做到“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嚴格執法具有強烈的問題意識和實踐導向。習近平總書記對嚴格執法、公正司法的論述非常系統,指明“推進嚴格執法,重點是解決執法不規範、不嚴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為、亂作為等突出問題”。

嚴格執法必須有法必依。國無法不立,法不嚴無威。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實施,或者實施不力,搞得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那制定再多法律也無濟於事。”嚴格執法是維護法律的權威性和公信力的有效手段。執行法律應當沒有例外,做到規範執法、嚴格執法,對違法犯罪行為都要依法追究,決不允許搞“關係執法”“人情執法”和“選擇執法”。“要堅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執行制度沒有例外,不留‘暗門’、不開‘天窗’,堅決維護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使制度成為硬約束而不是橡皮筋。”只有將違法行為毫無例外地依法追責,才能樹立嚴格依法辦事的良好示範。嚴格執法就要防止“破窗效應”、杜絕“下不為例”。“黨紀國法不能成為‘橡皮泥’‘稻草人’,無論是因為‘法盲’導致違紀違法,還是故意違規違法,都要受到追究,否則就會形成‘破窗效應’。”法要責眾,以儆效尤。事實證明,“法不責眾”所產生的“蝴蝶效應”,將會加劇破壞法治生態。堅持嚴格執法,只要違法一律嚴肅追究,不放過任何一個違法者,不給機會主義者開口子,不給跟風從眾者留路子,不以任何理由搞法外網開一面。“面對眾者皆墨,是不是法不責眾,下不為例?不!法要責眾,以戒今後!”

嚴格執法必須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性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基本屬性。公民的合法權益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保護,對違法行為一律依法予以追究,決不允許任何違法犯罪分子逍遙法外。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任何人違反憲法法律都要受到追究,絕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藉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法治之下,任何人都不能心存僥倖,都不能指望法外施恩,沒有免罪的‘丹書鐵券’,也沒有‘鐵帽子王’。”“對各級領導幹部,不管什麼人,不管涉及誰,只要違反法律就要依法追究責任,絕不允許出現執法和司法的‘空擋’”。嚴格統一執法既要反對特權,又要禁止歧視。“政法機關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必須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政法機關對老百姓不理不睬,而對有錢有勢的人卻高看一眼,那就沒有什麼社會公平正義可言了。”

嚴格執法必須文明公正執法。黨的十九大報告強調,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嚴格文明公正執法是一個整體,要全面貫徹。文明執法、公正執法要強調,嚴格執法也要強調,不能畸輕畸重。如果不嚴格執法,執法司法公信力也難以建立起來。”要切實把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的要求落實到每一項執法活動、每一起案件辦理中,簡單粗暴執法、隨意性執法,都必然影響執法公信力,甚至可能陷入“說什麼都不信,怎麼幹都不行”的“塔西陀陷阱”。公平正義是嚴格執法的價值追求。法治不是抽象的,公平正義都是具體的。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體會源於對每一個司法案件的實際感受。習近平總書記明確要求政法機關,“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每一個案件的公正,即全部案件的公正,才能證明國家憲法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嚴格執法絕不允許選擇性的公正。“要懂得‘100-1=0’的道理,一個錯案的負面影響足以摧毀九十九個公正裁判積累起來的良好形象。執法司法中萬分之一的失誤,對當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傷害。”

嚴格執法必須遵循法治程序。統一的程序決定了法治與人治的基本區別。國家公務人員是執法者,要嚴格按照法定權限、規則、程序履行職責、行使權力。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領導幹部“要守法律、重程序,這是法治的第一位要求。”法治正是通過公正、公開的程序規範、監督和限制公權力,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通過公開的法治程序,人民群眾才能看得見、可感受公平正義。“現在,一些黨員、幹部仍然存在人治思想和長官意識,認為依法辦事條條框框多、束縛手腳,凡事都要自己說了算,根本不知道有法律存在,大搞以言代法、以權壓法。這種現象不改變,依法治國就難以真正落實。”不遵循法治程序就是損害法律制度的權威。法治程序展示的是決策過程、執法過程的正當性,具有法律的規範性和強制性。所以,習近平總書記要求,“我們要增強依法執政意識,堅持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體制、法治的程序開展工作,改進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推進依法執政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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