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幾個親朋借錢投資項目,借款有利息算不算非法集資和吸收存款?

龍的傳人麒麟


跟幾個親朋借錢投資項目,借款有利息是:

不算非法集資和吸收存款的,屬於正常的民間借貸,受法律保護。

正常的民間借貸自古就有,只要不是以下幾種情況,就是合理不犯法的。

1、收取的利息不超過法定規定的利率範圍。

  • 年利率<24%的,受法律絕對保護。

  • 24%

最新的司法解釋對這個區間定義為“自然債務區間”,屬於雙方自願法律不干涉。但是對一些細枝末節也做了一些補充說明。已經支付了利息之後訴訟要求返還的,法院不支持。

  • 年利率>36%的,法律絕對不支持。

2、借款的用途合理合法。

如借來的資金用於賭博、詐騙等非法交易,明顯不合法。借款來的資金真實使用於投資項目,是沒問題的。

3、非法集資和違規吸收存款有詳細的法律規定

1、非法集資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向社會公眾(包括單位和個人)吸收資金的行為;
2、普通借款與非法集資最大的區別就是目的性不同,非法集資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向社會公眾(包括單位和個人)吸收資金的行為,同時具備下列四個條件的,除刑法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一)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二)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短信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四)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未向社會公開宣傳,在親友或者單位內部針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的,不屬於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可以看出,正常的民間借貸行為,只要不適用上述的情況,都是合理合法的。

中國是個文明友愛禮儀之邦,社會生活中,誰沒個困難,如果正常的勞動經營需要朋友的資金幫助時,使用“有回報的合法利率給付利息”都不允許,那這也是太不符合人情和實情了。


檀紙間


首先非法集資的定義就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上述行為只能算個人借貸


MrTH


做到誠實守信就不會了


Tuestoutpour87386511


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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