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2018-104)。经核查,“重要内容提示”及“二、(一)、1、本次股票发行对象、认购数量、认购股份的限售期”的部分内容存在错误,现将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更正前:

“●发行对象认购的数量和限售时间

更正后: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更正前:

“(一)发行结果

1、本次股票发行对象、认购数量、认购股份的限售期

注:关于各交易对方本次交易所认购获得的益丰药房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相应限售期内不转让的相关事宜,详见于2018年9月26日披露的《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第五节本次发行股份情况”之“(七)股份锁定期”。”

除以上更正的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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