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案记实(124)广西特大武装犯罪团伙案

中国大案记实(124)广西特大武装犯罪团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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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特大武装犯罪团伙盘踞在两广交界处为非作歹,并携带冲锋枪、手枪与警方正面交锋,发生枪战……

1999年4月6日,广西警方重拳出击,几声炮响宣告了这个武装犯罪团伙的覆灭,有力地表明政法机关彻底铲除武装恶势力的勇气。

1999年4月6日中午11时,地处桂东南的广西博白县英桥镇英桥街东面的山岭上,数百名全副武装的公安民警和武警官兵凝神屏气,全神贯注地注视着山拗中的那三间简易的小平房;远处数万名围观的群众此时也变得鸦雀无声,四周的空气似乎都已凝固了。随着广西公安厅副厅长徐升的一声令下,只听得“轰”、“轰”几声炮响,那几间小房子被炸得宙飞墙斜。这几声炮响,宣告了以阮强为首的带黑社会性质的武装犯罪团伙的覆灭。

持枪团伙疯狂作恶

博白地处桂东南,与广东省廉江市交界。改革开放后,博白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和优越的人文条件,很快就步入了广西经济发达县市行列。随着人财物的大流动,一些不法之徒瞄准两省区交界地带治安管理的空当,穿梭于两省区之间作案,因而使博白的一些地方治安问题较为突出。1999年3月27日,玉林市公安局副局长卢山和刑侦支队长李农一行来到博白县那卜沙破等乡镇办案。

调查过程中,群众向他们举报:1999年1月31日下午5时,博白县英桥镇的阮强和三江镇姜冲村的何宗源率领另3 名同伙持两支冲锋枪和两支五四式手枪,气势汹汹地闯进了沙吸镇八壁村村民梁辉家,说是梁辉的独生子梁锦锋向公安机关举报了他们的赌博行为,要找梁锦锋算帐。见梁锦锋不在家,何宗源有气无处发泄,竟然用冲锋枪朝梁辉的两腿开枪,致梁两腿受伤,右大腿被打成骨折。

就在广西警方调查此案期间,广东省湛江市公安局给广西公安厅刑侦总队发来一份案情通报:3月11日下午4时30分,广东廉江市公安局和索派出所刘所长带着所里的民警到辖区的阿婆田村抓赌。走到长岭村牛根岭屯后面的乡间公路时,发现路边停着一辆无车牌的“五菱”微型面包车。民警们觉得可疑,便上前盘查,面包车见状便跑。民警们驾着警车追赶,示警检查。哪知道车上的几个人竟抽出冲锋枪、手枪,疯狂地向民警射击,双方发生了激烈枪战。追赶过程中,民警将面包车的轮胎射穿,歹徒为了消除罪证,干脆一把火将微型车烧毁,然后持枪抢得三辆过往的摩托车,逃人广西博白县境内。经查实,该团伙的头目叫阮强,是博白县英桥镇潭们村人。

此案引起了两广警方的高度重视。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局大案处副处长陈志华奉广东省委副书记、公安厅厅长陈绍基等领导之命,率湛江市和廉江市公安局的领导来到南宁,向广西公安厅刑侦总队通报案情。广西公安厅厅长陆炳华、副厅长徐升表示:坚决将这伙恶匪一网打尽,并要求刑侦总队副总队长刘志强当天赶往玉林,与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组成专案组迅速查清阮强犯罪团伙的犯罪事实。

专案组秘密进入博白县的英桥、沙破等乡镇,经深入接触群众,初步查明该团伙的20余名成员及其所作的18起案件,较详细地掌握了以阮强和李春为首的犯罪团伙的基本情况。该犯罪团伙一号人物阮强是博白英桥镇潭们村人,八十年代初在英桥信用社工作,后因经济问题被开除公职,九十年代初又投靠到博白县的特大诈骗犯刘存煜麾下,成为刘犯的保镖,有过硬的拳术功夫和极好的枪法。刘存煜倒台后,他自立门户,纠集附近乡镇及相邻的广东廉江市的一些不法之徒,暗地开设赌场,同时设法到外地买回枪支弹药,在两广交界地带武装抢劫过往车辆的司机财物,绑架人质、贩卖毒品、敲诈勒索。

行凶杀人。

阮强一伙还曾数次武装抗拒警方的查缉行动,甚至武装威胁执法人员。去年,阮强在潭们村附近的鱼塘旁建了三间平房,从此,这里就成了该团伙活动的据点。到这里来的,除了该团伙的成员,就是来购买毒品的“白粉仔”。据群众反映,英桥一带吸毒人员所需的毒品大都是阮强等人提供的。

4月5日,清明节。英桥镇东边的土岭上烟火缭绕,鞭炮声此起彼伏,附近的乡民们都趁着这个日子上山为祖宗和已故的亲人扫墓。上午11时左右,几个戴着草帽的男人牵着一个小孩,挑着一担祭品,也登上那个土岭。他们在一个坟堆旁停了下来。有的摆弄祭品、烧纸钱,有的似乎在欣赏山岭东面的景色,不时地掏出照相机拍照,或者用笔在纸上画些什么。原来这是乔装打扮的专案组成员刘志强、李农、唐国璋、陈孟平、李进富及侦查员潘超、汤文、李伟等。

从英桥回来后,专案组立即召集武警玉林市支队支队长黄联祥、参谋长刘德山及区公安厅侦查部门的领导研究围捕该团伙的行动方案。正在这个关键时候,一条重要线索反馈到专案组:阮强已探到广西警方调查他们的风声,现在正与其他同伙联络,估计第二天就要潜逃!

必须抢在阮强他们之前动手!当晚7时50分,刘志强、林汉碧、李农和武警支队长黄联样及公安厅侦查部门的领导立即驱车赶往南宁,向公安厅领导汇报,争取在天亮前实施方案!

围捕战斗在黎明前打响

1999年4月6日凌晨1时,一直处于备战状态的武警玉林市支队参谋长刘德山接到支队长黄联祥从南宁传过来的电话命令:部队紧急集合,就地待命。刘德山一声令下,20分钟内,操场上就整整齐齐集中了90名官兵。

3时20分,接黄支队长的电话命令后,刘德山参谋长率领部队分乘几辆卡车,飞速向博白县英桥镇开进。

部队刚刚进入预定位置,据点内的一条狼狗就闻到了风声,拼命地狂叫。这时,据点后面半坡上的小凉棚内突然爬起一个放哨的人来,那人一见远处朦胧夜色中晃动的人影,立即慌不择路,连滚带爬地奔回据点,一边拍门,一边上气不接下气地喊道:“快……公安来了!”

几秒钟时间,门就哗地打开了,几条身着迷彩服的壮汉提着枪,忽地冲出门,在还没散尽的夜色掩护下,疯狂地往南、北两个方向狂奔。

这时,武警支队警卫排排长韦代周率战士在拗口西南侧光秃秃的山坡上刚埋伏下来,就见三四个人冲出拗口,向自己逼近。

他刚喊一声“站住!”对方的冲锋枪就“哒哒哒”地扫射过来。韦代周端起冲锋枪,一梭子子弹过去,就将那个叫阮十的开枪歹徒撂倒在山脚的三岔路口。另几名同伙见状,吓得魂飞魄散,连忙调头折回据点,被包抄过来的武警官兵击毙。与此同时,又一名顽抗的同伙被打死在据点的北面。

却说在阮十边开枪边往外冲的同时,团伙头目阮强也手持五四式手枪尾随出门。他迅速冲出坳口,一跃跳进干涸的稻田里,以山脚作掩护,兔子一般地往南面窜。

这时,黎明前的夜色很深,地面的能见度仍很低,十几米外的景物依然是一片模糊。武警副中队长蒋顺林领着两名战士,正沿着山岭脚向山坳口一带迂回过去。

这时前方已响起枪声,凭着直觉,他感觉到好像有人朝他们这个方向跑过来,刚摸过一个田埂拐弯处,猛地发现身着迷彩服的团伙头目阮强出现在3米开外的地方,枪口已对准了他。他迅速一侧倒,想避开阮强的枪,但枪已响了,子弹从他的左臂内侧人、从后背出。在侧身斜倒的那一瞬间,他强忍着剧痛,顺势抬起手中的七九式微型冲锋枪,猛地扣动扳机,枪膛内的子弹火一般地喷射出去,将阮强打倒在田埂下。

刘德山参谋长接到有同志受伤的报告后,立即提起微型冲锋枪,带着卫生员赶往出事地点。天还没亮透,他问清受伤同志和被击中的歹徒的大概方位后,独自沿着外侧的另一条田埂,匍匐前进,绕到出事地点的侧面。田埂上和田梗下各躺着一个人,他仔细辨认,发现躺在田梗下的受伤的歹徒仍在顽抗,立即飞身跃起,在身体腾空的一刹那,冲锋枪一个点射;接着又一个腾空,再补一个点射,歹徒当场毙命。从这个匪首的身上缴得五四式手枪1 支、弹夹3 个、子弹59发。

团伙头目阮强已被击毙,而其余同伙退回据点内继续顽抗。

据点已处于公安民警、武警官兵的严密包围之中。双方暂时处于对峙状态。

与此同时,另一个围捕行动在英桥街上同时进行着。清晨6 时15分,由玉林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长庞日庆、刑侦支队副政委叶季长、博白县公安局副局长李进富率领的由诸警种组成的队伍,悄悄地包围了阮强开办的卡拉OK厅。民警们将各个门、窗都封锁死后,李进富副局长一脚端开大门,率先冲了进去。经搜查,抓获了阮十八、梁大清等5 名犯罪嫌疑人,其中包括阮强的情妇、贩毒分子杨丽。

有趣的是,另有5 名犯罪嫌疑人是在警方包围团伙的活动据点后,自动触网落人警方手中的。原来,他们是接到阮强的通知后,到据点来商讨潜逃大计的。

炮火镇邪魔

清晨6 时30分,围捕行动指挥部领导徐升、吴竹林、向继再等人亲临英桥主战场前沿。在仔细问明情况并用望远镜认真地观察了据点的地形及房子的结构后,徐升当即拍板决定:先发动政治攻势,再不投降就用火炮、火箭筒轰击,最后再搜索、收网。

虽说刚是清明节的第二天,但太阳升起来后,地面的气温迅速升高,埋伏在各前沿伏击点的武警官兵、公安民警们早已汗流泱背。

上午10时30分左右,从南宁调来的25名武警官兵携带两门无后座火炮和两门火箭筒,经过长途奔袭,终于抵达现场。且正时15分,博白县公安局副局长李进富拿着喊话器,用当地话向据点内的歹徒发起政治攻势:“房里的人听着,限你们5分钟内放下武器,脱掉衣服,穿着短裤,双手抱头出来投降:超过5 分钟,我们就开炮了!”“顽抗到底,死路一条!”

“4 分钟”、“3 分钟”,李进富不断地宣布时间。当喊到“还有两分钟”时,房里就开始有人往外扔衣服了,随后就见4个歹徒穿着裤权,光着上身,双手抱头出来投降。

民警们立即对4 个投降的歹徒进行审讯。问其屋内是否还有人,他们回答说,昨晚屋里总共住有11人,他们4 个人同住一间房内,枪响后没有到其他房间看,另两间房是否还有人,他们不清楚。

李进富副局长再次喊话,屋内没有动静。时间已到,徐升果断下令开炮。

于是,广西警方自解放以来首次使用火炮给了犯罪分子以毁灭性打击,它有力地表明了党和政府惩治犯罪的决心和态度,也表明了政法机关彻底铲除武装恶势力的勇气和能力。

炮击过后,大规模的搜捕、搜索行为随之开始。搜索结束后统计,这次行动,

共缴获五六式冲锋枪1 支、五四式手枪1 支、子弹347发、子弹夹11个、手铐2 副、

手机1 部、摩托车5 辆、海洛因16克以及其它一批赃物。

至此,阮强团伙大体覆灭,但二号人物李春仍然在逃。

彼时,李春已经51岁高龄,凶恶程度却超过了阮强。

李春是博白县沙陂镇沙陂村人,是背负人命在身的逃犯。

在阮强被打死以后,李春逃亡在外。

李春从小练武,身手非常好,被当地人叫做“教头”。这家伙身高只有1米68,身体却非常结实,一般小伙子绝对不是他对手。这老家伙从小就打架闹事,为祸乡里,是著名的村霸。

他平时总是背着1个钓鱼包,里面装着1支56式冲锋枪,就是睡觉也不离身。

在胸前还有一个小黑包,里面装着1支锯断的猎枪和1枚手榴弹,时刻准备拼命。

李春本来也是开赌场的,犯下命案以后就开始在江湖上流窜,后为阮强做副手。

李春行踪不定,经常在野外露宿,始终在广东廉江和广西博白两地游走,不断抢劫作案。

在阮强被击毙以后,在长达4年时间内,警方多次围捕都失败。

其中有4次,李春被警方包围以后,依靠用冲锋枪、手榴弹硬拼,杀出重围。

2003年8月25日,广东廉江县长山派出所民警,在一次抓赌行动中意外发现李春。民警赶忙拔枪,但李春反应更快。他从胸前黑色包里面取出1枚手榴弹,拉住拉锁,狂叫“开枪啊!你敢开枪,我们就同归于尽”!

赌场里面人很多,民警不敢开枪。

李春又狂叫“向后退,都向后退”

民警无奈,被迫后退。李春飞速逃出赌场,钻入山林中无影无踪。

直到阮强被被击毙后的5年,也就是2004年,李春仍然在逃,还不断作案。

2004年1月11日,李春带着3名同伙,又在博白沙陂镇公路上抢劫作案。

一辆农用运输车开过来,李春用冲锋枪朝天开枪,威逼司机停车。

博白这里经常有抢劫,司机知道一旦停车恐怕性命难保,冒险踩油门狂冲。

李春见司机不停车,对准农用车开枪扫射。他又骑摩托车狂追10多公里,最终将农用运输车追停。随后他们将司机一顿暴打至重伤,抢劫现金2万余元。

听到枪声的附近村民报警,博白县公安局警车立即赶到现场。谁知道,李春和阮强一样,竟然用冲锋枪对警车扫射,然后从容逃走。

由于该团伙的重大危害性,李春分别被广西、广东警方列为负案在逃人员等批捕在逃人员,并进行网上通缉。2004年初广西自治区公安厅,就拨出了3万元作为打击涉枪案件专项经费。

博白县公安局在全局民警中挑选了12名政治素质好,思想作风和军事技术过硬的军转干部和复退军人组成应急分队,进行针对性训练,目的就是确保能一举成功抓捕或击毙李春。

经侦查,好赌成性的李春,经常出没博白县的那卜、东平等地赌博。

6月上旬,专案组经过进一步核实后,得知李春近日连续在博白县东平镇火甲村一赌场上赌博。为守候待等战机,博白县公安局局长郑维波,三次化装驾驶摩托车,进入李春赌博的火甲村一线周围进行秘密侦查。

6月12日,已经守候了三天三夜的专案组警方,有接到情报:堵输的李春要到东平镇街圩上借钱。

从火甲村的赌场到东平街上,仅需15分钟。郑维波决定,把三个行动抓捕小组紧急向火甲村路段靠拢,到路口埋伏守候。

晚上22点40分左右,李春驾驶1辆女式摩托车驶来。

6名持枪民警分为两组,从两侧合围李春。因民警这次部署的很好,李春发现民警时双方仅仅相聚5米。

李春来不及拔枪,跳下摩托车转头就跑。最前面的民警黄骁立即追上去,用力将李春扑倒在农田里。

双方激烈搏斗,李春身手虽好,毕竟年纪大了,被黄骁死死抓着不能脱身。见不能逃走,李春恼羞成怒对民警黄骁大喊:你要不要命?再抓着我,老子就开枪了。

民警黄骁不被李春恐吓,死死抓住李春不松手。

李春用力从胸前抽出长度仅仅30多厘米的短猎枪,对准民警黄骁的腹部就是一枪。

李春非常狡猾,他发现黄骁穿着防弹衣,就朝着防弹衣薄弱的下腹部射击。黄骁的防弹衣被猎枪打穿,中弹受伤,一时瘫倒在地(身中五十多发散弹,被迫切除部分肠子,留下终生残疾)。

李春乘机逃走,勇敢的黄骁爬起来,带伤追出10多米,最终不止昏倒,肠子都流出来了。

民警黄骁的拼命,为其他民警争取了时间。

此时,别的民警已经包围过来。李春见逃不过,又用猎枪对准最近的民警林泉,准备开火。

曾在武警部队担任过中队长的林泉一个前滚翻避过枪口,随即掏枪射击。同时郑维波局长及其他民警亦拉开扇形队形纷纷开枪.

李春身中数弹,当场被击毙。

随后,博白警方又抓获窝藏李春的同犯刘某“光头七”,并从李春藏身处缴获56式冲锋枪1支,手榴弹1枚,56式冲锋枪子弹86发,猎枪弹2发,64式手枪弹一发,54式手枪弹14发,小口径手枪子弹1发,抓获涉案人员6人。

直到此时,阮强团伙才基本覆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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