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与医患在和谐处汇通——中院民一庭创建“平安医院”促审判质效提升

司法与医患在和谐处汇通——中院民一庭创建“平安医院”促审判质效提升

近日,南京中院民一庭被中央政法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9家单位联合评为2013-2017年度全国创建“平安医院”活动表现突出集体。

石某诉南京某医院的医疗损害赔偿,法官针对医方为石某体检时未对“癌胚抗原测定”为阳性的检查结果进行提示的过失,创造性地提出了健康期待利益,支持了精神抚慰金,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受到医患双方的赞扬。该案后被入选江苏法院公报案例。

这样体现司法与医患在和谐处汇通的案例还有很多。2013-2017年10月,中院民一庭共受理二审医疗纠纷357件,审结342件,平均审理天数为66.27天,服判息诉率达95%,无信访缠诉和极端暴力行为发生。


司法与医患在和谐处汇通——中院民一庭创建“平安医院”促审判质效提升

南京地区医疗机构云集,近年来,全市法院受理医患纠纷诉讼案件在300—400件左右。医患纠纷案件具有矛盾大、处置难、耗时长等特点。民一庭以创建“平安医院”为契机,依法公正审理,注重平衡保持医患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审判质效的提升。

针对一些患者对医疗效果和诉讼效果期望值过高的问题,民一庭坚持把普遍公正与个案公正相统一,引导建立和谐医患关系,建立完善医患纠纷调处机制,强化调解作用,着力钝化相互之间的矛盾。2013-2017年5月,全市法院共受理案件2439件,审结2204件,其中调解案件1228件,调解率占审结案件55.71%。


司法与医患在和谐处汇通——中院民一庭创建“平安医院”促审判质效提升

如何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快速解决纠纷?民一庭梳理了医疗纠纷案件的特点,抽取出该类案件的共同事实要素,以及需要查明的事实要素、庭审要素及文书要素,制定《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审理要素》。通过推行要素式审判,实现类案审理流程化、标准化和集约化。

针对医疗纠纷审判中的难点,民一庭加强调查研究,编发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审理指南》,对医疗损害疑难问题予以明确。撰写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审判实务研究》在江苏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中获得三等奖;撰写的《试论医疗损害责任认定中的心证》获得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法律机制研讨会一等奖。同时,坚持集中培训与个案指导相结合,通过定期举办专题培训、“庭长示范庭”等活动,提高司法能力和裁判效果。


民一庭在审理案件中,注意充分发挥审判资源优势,参与医患纠纷的社会治理。他们在审理中发现医患双方在对患者死因有异议时,医院未及时告知患者家属可申请尸检,导致鉴定机构无法对医疗行为与患者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作出准确判断的问题向江苏省卫生厅发出了司法建议,并被采纳,防范了此类问题的发生。同时,积极推动地方立法。2016年10月南京中院民一庭举办医患专题研讨会,从立法及实务操作层面对医患纠纷保险制度的构建、诉调对接工作的推进提出了解决路径,也为江苏省人大出台《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提供了法律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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